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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内乡县2016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 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

内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6-12-02 15:39:36   来源:财政局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内乡县2016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11月25日    

 

 

 

 

 

内乡县2016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使 用 方 案

 

  为提高我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精准度,发挥资金效益使用最大化,集中财力办大事,确保2018年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根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农〔2016〕151号)、《河南省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十三五”时期我县脱贫攻坚目标,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加大统筹整合和资金投入力度,优化涉农资金使用机制,提高涉农资金配置效率,形成全方位帮扶合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脱贫目标

  根据中共内乡县委、内乡县人民政府脱贫攻坚实施方案总体要求,围绕转移就业、产业扶持、社会保障、兜底救助等路径,通过产业发展、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等项目的实施,力争使全县68个贫困村有序退出贫困序列,实现14148户40498贫困人口到2018年稳定脱贫。

  三、筹资方式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和《河南省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的要求进行筹资。对下达给我县的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中央财政及省配套资金20类61项、省级财政安排财政涉农资金13类28项进行整合。对我县2016年预算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新增债券安排的扶贫资金纳入统筹整合范围。对两年以上的结转结余资金进行收回,统筹用于我县脱贫攻坚工作。共筹集资金23962.6万元,具体筹资情况见内乡县2016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汇总表(附表1)。

  四、具体建设任务与资金安排使用

  根据我县脱贫攻坚规划和项目库,经县政府研究批准,将我县的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3962.6万元安排以下项目:

  (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

  1、扶贫办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

  1.1贫困村村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为全县12个乡镇16个贫困村整存推进项目。

  (2)资金安排:上级专项扶贫资金共计1120万元。

  (3)时间进度:2016年12月底完成。

  (4)绩效目标:共建设护坡500米,衬砌渠道400米,新建桥2座,维修旧桥1座,道路建设168964平方米,解决行路难问题。

  1.2驻村第一书记贫困村村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为3个乡镇3个贫困村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2)资金安排:上级专项扶贫资金共计135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2月底完成。

  (4)绩效目标:丰富群众文化娱乐生活。基础设施明显改善,乡村道路等级逐步提高,实现100%建制村通水泥(沥青)路,贫困村内道路得到硬化。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全面提升,村村有卫生室,有文化广场与戏台,精神文明建设得到根本改善。

  1.3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为14个乡镇的615户2123人搬迁。其中:集中安置拟建25个安置点,安置471户1529人,分散安置84户309人,政府团购安置60户285人。

  (2)资金安排:上级专项扶贫资金共计7205.4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3月底完成。

  (4)绩效目标:贫困户住房和农村基础设施明显改善,乡村道路等级逐步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2、水利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

  2.1农村安全饮水项目

  (1)建设任务:新建蓄水池13座,打井29眼,配备水泵32台,消毒设备35套,压力罐28个,建管理房490平方米,发展入户自来水5019户,铺舍管道41.82公里。巩固提升工程解决17个贫困村2.001万农村居民的饮水问题。

  (2)资金安排:使用上级专项资金917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5月15日前完成。

  (4)绩效目标:项目实施后,供水水源保证率不低于95%,可解决农村居民饮水问题。

  2.2农田水利基础建设工程项目

  (1)建设任务:为王店镇4个贫困村埋设管道78.26公里,新建闸阀房141座,给水拴979处,移动软管89.8千米。

  (2)资金安排:使用上级专项资金2640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1月底前完成。

  (4)绩效目标:本项目的实施,新增粮食产量236.98万公斤,年新增粮经产值258.5万元,2.16万亩耕地灌溉得到保障。

  3、交通局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

  (1)建设任务:赤眉镇杨店村、马山口镇樊岗村等13个贫困村整修村道22.9公里;

  (2)资金安排:使用上级专项资金801.5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1月完成。

  (4)绩效目标:赤眉镇杨店村、马山口镇樊岗村等13个贫困村整修村道22.9公里,总投资801.5万元;通过贫困村通村道路建设,使贫困村的交通状况得到极大的改善,贫困户的出行得到极大便利,交通条件步入全县前列。“要致富,先修路”、“经济发展,交通先行”。这两条道路的修建对促进农民收入的增加,促进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对我县整体脱贫给予强有力的保证。

  4、卫计委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

  4.1贫困村卫生室升级改造项目

  解决我县2个乡镇灌涨镇郭营村和七里坪乡后坪村卫生室升级改造。

  5、宗教局少数民族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

  (1)建设任务:为桃溪镇大路村和大桥乡河南村2个贫困村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2)资金安排:上级专项扶贫资金共计30.4万元。

  (3)时间进度:2016年12月底完成。

  (4)绩效目标:基础设施明显改善,乡村道路等级逐步提高,

  6、贫困林场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

  (1)建设任务:为万沟林场和湍河林场2个贫困林场的护林站房建设。

  (2)资金安排:上级专项扶贫资金共计30万元。

  (3)时间进度:2016年12月底完成。

  (4)绩效目标:基础设施明显改善,护林水平逐步提高,

  7、发改委以工代赈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

  (1)建设任务:为7个乡镇6个贫困村的农村基础设施道路建设。

  (2)资金安排:上级专项扶贫资金共计497.4万元。

  (3)时间进度:2016年12月底完成。

  (4)绩效目标:基础设施明显改善,乡村道路等级逐步提高。

  8、农办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

  (1)建设任务:为全县10个乡镇17个贫困村进行基础设施建设。

  (2)资金安排:县本级预算安排资金729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2月底完成。

  (4)绩效目标:全县10个乡镇17个贫困村,环境得到长久、持续改善,形成改善贫困村人居环境长效机制,使贫困村环境卫生面貌得到彻底改善。

  (二)产业扶持类项目

  1、扶贫办产业扶持类项目

  1.1产业扶持项目(到户增收项目)

  (1)建设任务:组建内乡县聚爱农牧专业合作社,由政府增信,牧原公司担保,每个贫困户从国开行或农信社获得10年期的贷款30万元、15万元入股专业合作社,专业合作社利用贷款建设标准化猪场并定向租赁给牧原公司经营,牧原公司支付租金,确保加入聚爱农牧专业合作社的每个贫困户年收入3200元。

  (2)补助标准:每个贫困户享受到户增收项目补助5000元。

  (3)资金安排:使用统筹整合资金1709万元,上级专项扶贫资金2424万元,以前年度收回的扶贫资金837.7446万元。

  (4)时间进度:2017年2月底前完成。

  (5)绩效目标:入社的每个贫困户年收入3200元。

  1.2扶贫办产业扶持项目(科技扶贫项目)

  (1)建设任务:夏馆镇湍源村200亩金钗石斛项目、马山口镇李井村1000亩花卉项目、灌涨镇刘营村7000平方米双孢蘑菇项目。

  (2)补助标准:每个项目70万元。

  (3)资金安排:使用上级专项扶贫资金210万元。

  (4)时间进度:2017年2月底前完成。

  (5)绩效目标:通过种植产业扶持,增加贫困户收入。

  2、三位一体支农扶贫融资平台

  (1)建设任务:拨付2000万元成立内乡县城乡一体化发展公司、拨付1000万元成立内乡县土地流转发展公司、注资农村信用社500万元建立扶贫贷款风险金。

  (2)资金安排:县本级安排专项扶贫资金3500万元。

  (3)时间进度:2016年11月底完成。

  (4)绩效目标:积极发挥财政、银行、保险、担保等各类政策手段的优势,发挥财政杠杆作用,引导和撬动金融资本进入"三农"和扶贫开发领域,通过灵活全面的融资产品,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带动贫困户脱贫的种养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企业、电商、乡村旅游、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不同群体获得银行低成本资金支持。

  (三)公共服务(社会发展、公益事业)类扶贫项目

  1、卫计委社会发展类扶贫项目

  (1)建设任务:为全县大病救助涉及的15个乡镇68个贫困村,40498人贫困人口拨付大病救助补助资金。

  (2)补助标准:按比例补助贫困人口大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

  实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新农合100%全覆盖、大病医疗救助100%全覆盖、医疗救助商业保险100%全覆盖;建立1000万元的内乡县贫困人口专项医疗救助基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大疾病的合规费用经新农合、大病保险、商业医疗保险救助赔付后,个人自付费用超过3000元以上部分,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从贫困人口专项医疗救助基金中给予补助。

  (3)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000万元。

  (4)时间进度:2017年2月28日完成。

  (5)绩效目标:实现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救助措施落实到位,使因病致贫的群众摆脱贫困,改善生活质量,消除"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

  2、教育扶贫

  (1)建设任务:普通高中有建档立卡贫困学生551人,在执行国家资助政策,对其免除学杂费、住宿费的基础上,由县财政支出免除了课本费(每生每期350元),并发放助学金每生每年2600元;县职专有建档立卡贫困学生138人,在对职专所有学生免学费,对涉农专业学生每年发放助学金2000元的基础上,对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免除了课本费,并实施“雨露计划”,给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每年每人发放助学金2000元;全县小学阶段、初中阶段分别有建档立卡贫困学生3325人、1284人,在对所有小学、初中阶段学生免除学费、课本费的基础上,对建档立卡的小学学生、初中学生每年每生分别发放生活补贴1000元、1250元;学前教育中建档立卡贫困学生874人,自2016年秋期开始,对每人每年资助生活补贴600元,保教费600元。

  (2)补助标准:对高中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免除课本费(每生每期350元),并发放助学金每生每年2600元;对职专建档立卡学生中涉农专业学生每年发放助学金2000元,并实施“雨露计划”,给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每年每人发放助学金2000元;对建档立卡的小学学生、初中学生每年每生分别发放生活补贴1000元、1250元;对学前教育中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每人每年资助生活补贴600元,保教费600元。

  (3)资金安排:使用上级专项资金677.825万元,县本级投入资金167.375。

  (4)时间进度:2017年2月底前完成。

  (5)绩效目标:确保贫困学生都能上起学。

  3、卫计委精准扶贫贫困人口医疗保险补助项目

  (1)建设任务: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健康商业保险补助。

  (2)补助标准:每人30元。

  (3)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21万元。

  (4)时间进度:2016年12月31日前完工。

  (5)绩效目标:解决全县15个乡镇建档立卡贫困户14148户贫困人口40498人的新农合、健康商业保险及大病救助等。改善生活质量,减轻生活负担,对我县扶贫、脱贫工作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全力推进精准扶贫。

  五、部门分工

  1、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县脱贫攻坚规划和项目库以及项目主管部门提出的经县政府领导批准的项目资金申请,县财政局会同县扶贫办、发改委等部门进行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分配管理工作。

  2、县扶贫办、发改委会同县财政局、卫计委、住建局、规划局、交通局、农办、农业局、水利局、畜牧局、广电传媒中心等部门和有关乡镇,分别负责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广播电视助力精准扶贫工程由县广电传媒服务中心负责实施;精准扶贫大病救助项目、贫困人口商业保险项目由卫计委负责实施;贫困村村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产业扶持项目、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由县扶贫办负责实施;农田水利基础工程建设项目和农村安全饮水项目由县水利局负责实施。以上负责项目实施的单位要严格执行《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

  3、县纪委、监察局、检察院、审计局、财政局、扶贫办、发改委等部门,负责扶贫资金分配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

  六、资金使用操作程序

  1、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操作程序

  (1)项目主管单位根据脱贫攻坚规划和项目库确定建设项目,提出项目建设资金申请;

  (2)项目资金申请经县扶贫办确认该建设项目在县脱贫攻坚规划和项目库范围以内,签字盖章后,经分管扶贫副县长、常务副县长签字审批后由项目主管单位报县财政局;

  (3)县财政局收到县扶贫办签字盖章确认并经县领导审批的项目资金申请进行审核后,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定将资金下达到项目主管单位;

  (4)项目实施单位依据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建设(施工)合同和项目建设进度进行报账;

  (5)报账资料经项目主管单位、扶贫办和县财政局按照《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河南省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后予以支付。

  2、补助类项目报账资料中须附有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汇总的由乡镇党委书记或乡镇长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本乡镇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人口补助资金申请汇总表和村党支部、村委会签字盖章确认的各村贫困户、贫困人口补助资金申请汇总表(含个人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发放标准、发放金额等相关信息)。相关信息由项目主管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据实审核确认。县财政局根据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确认的补助资金信息,通过“一卡通”系统直接发放到个人账户或直接拨付到经村、乡、县三级确认与贫困户签有帮扶协议带动贫困户脱贫的合作社和企业账户。严禁以现金形式发放。

  扶贫建设类项目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支付。严禁设立扶贫资金支出过渡户或将资金划拨预算单位实有账户,严禁提取和支付现金。扶贫项目实施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不得从扶贫资金中提取管理费。

  七、监管措施

  1、组织监管

  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由县政府按照县脱贫攻坚规划和项目库统一安排使用。

  2、部门监督

  县纪检、检察、监察、审计、财政等有关部门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3、社会监督

  建立健全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全程公开公示制度。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等信息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到村到户资金,项目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公告,期限不少于7天。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要深度参与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

  附1:内乡县2016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汇总表

  附2:内乡县2016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扶贫项目

                   汇总表

  附3:内乡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内乡县2016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扶贫项目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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