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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ND001-0202-2016-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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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内乡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乡县扶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意见的通知

发文字号:内政100号

发布日期:2017-01-04 09:32:04

有效性:

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乡县扶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意见的通知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7-01-04 09:32:04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将《内乡县扶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12月28日

内乡县扶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意见

  

  为加快我县电子商务发展步伐,强力开辟“三农”工作新领域,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及应用,推动传统商贸业转型升级,打造新的县域经济增长点,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精神及《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意见》,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信息化促进产业发展为方向,以城乡青年、大学毕业生等群体为重点,以拓宽内乡县农产品销售渠道和打造品牌、提升内乡名优特新农产品知名度为目标,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导向,培育和壮大农村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加快农村电子商务支撑保障体系建设,打造良好的电商生态,不断提升内乡县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努力开创内乡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和精准扶贫新局面。

  二、目标任务

  到2017年底,全县培育年交易额超5000万元电商企业1家以上、超1000万元的电商企业8家以上。全县传统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应用范围达到70%以上。培养农村电子商务创业队伍1000人以上,培训电子商务应用技术人才3000人以上,实现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点全覆盖,力争实现农产品网上年销售额超3亿元。基本实现电子商务应用更加广泛,保障体系更加健全,配套服务更加完善,产业发展更加集聚的农村电子商务新格局。

  三、扶持对象

  本意见的扶持对象:

  (一)内乡县电商创业科技孵化园内各企业;

  (二)为“三农”服务的快递企业;

  (三)在县域内经工商注册登记并经过主管部门备案认定的网商、运营服务商、电商示范乡镇、电商示范村、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等。

  四、扶持政策

  (一)加大县级财政投入力度

  从2016年起(暂定三年),每年县财政安排500万元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电子商务的扶持、奖励、培训和孵化园建设。资金的具体使用管理办法由县商务局和县财政局共同制定,提前提出计划,报内乡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执行。

  (二)加大对电商企业扶持力度

  1、设立电子商务最具成长性企业奖。综合网上年度销售额、销售额增幅以及好评率等指标均名列前茅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奖励。

  2、凡被市认定为市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的一次性奖励1万元;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3、对线上年度销售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奖励;年度销售额超过5000万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4、对当年新开的且销售额在200万以上的淘宝、天猫、京东、苏宁等第三方网络平台品牌旗舰店(B店)给予2万元补助。

  5、对运行一年以上,通过线上交易且年纳税在5万元以上的电商企业,按县级所得部分的50%给予奖励。

  6、凡围绕“内乡十宝”或内乡特色农产品在各类平台上单品销售500单以上1000单以下的,每单补贴1元;1000单以上的,每单补贴1.5元。

  7、凡入驻电商孵化园的电商企业及配套企业、名优农产品展销、仓储配送和快递公司的办公经营用房,前二年由政府免费提供,之后租金减半征收。

  8、凡租赁盘活闲置厂房、楼宇发展电商并且线上年交易额达到500万以上的,自租赁日起3年内,按实际租金的50%给予补贴,每年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3万元。

  9、鼓励各类机构、运营服务商积极开展电商培训。对年度内培养电商专业人才100人以上的机构,由相关政府部门验收合格后,按实际培训人数,每人给予300元的补助。

  10、开展“淘宝村”“淘宝镇”建设。根据乡镇特色产业发展需要,对年度线上交易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网商户占全村总户数10%的“淘宝村”,一次性补助10万元;达到“淘宝镇”标准的乡镇,一次性补助30万元。

  (三)部门联动,提供强力的要素保障

  1、加大农村电子商务信贷支持力度。各金融机构要大力扶持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切实加大对农村电子商务企业的信贷扶持力度。要根据实际需求开发有利于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信贷产品,并在利率、办理手续等方面给予优惠和方便。

  2、支持农村信息化基础建设。要根据农村电子商务建设的需要加快推进全县农村的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实现光纤村村通。各电信运营商要积极支持农村电子商务企业的发展,在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在基本网络建设、资费等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

  3、加大土地等资源要素扶持。对于年销售额在5000万元以上,且以销售内乡本地农产品为主的电商企业,在土地等资源要素保障方面给予倾斜。对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的项目要实行“一事一议”,确保项目落地。

  4、加强电子商务行业监管。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对网上涉及行政许可的商品和服务的监管,引导电子商务规范有序发展。开展农村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发挥公安、工商、税务、商务、文化等部门在电子商务活动中的监管职能,促进网络交易主体守法经营,大力打击网络售假和网络诈骗等违法行为,完善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积极支持电子商务中介组织、行业协会充分发挥作用,加强行业自律,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内乡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全县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及实施工作计划。由县长杨曙光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副县长朱宏范、政府党组成员周晓锋担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负责对全县电子商务工作的组织协调、日常管理、督促检查、考核奖励和扶持政策落实等工作。县商务局要配齐配强电商办人员。每个乡镇要配备1-2名电子商务工作专干,指导和服务好本乡镇电商发展。领导小组不定期主持召开电子商务企业、行业协会和运营商座谈会,研究电子商务发展模式,解决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各级干部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充分利用搜索引擎、大型门户网站、微博等网络媒体和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大力宣传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各项举措,增强企业投资和应用电子商务的信心。发挥行业协会等民间组织联系政府与企业的桥梁作用,举办形式多样的研讨会、座谈会、电商俱乐部、电商讲座等活动,营造政府、企业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优化服务内容。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创新服务理念、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和服务手段,简化办事程序,提高行政效能,为我县电商产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四)建立督查机制。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电子商务进农村的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及时收集信息,通报情况,原则上每季度进行一次专项督查,每半年召开一次调度会,集聚乡镇、部门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内乡电子商务工作顺利开展。

  

  

 

2016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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