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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建设工程所需证件审批程序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7-03-15 14:51:04   来源:规划局

  

  

  内乡县城乡规划局

  办理建设工程所需证件审批程序

  

  一、向上级争取资金、争取项目以及招商引资项目办理《建设项目初步选址审查意见》

  (一)申办材料:

  1、项目单位申请书(包含项目名称、拟用地位置、面积、建设规模、建设项目情况);

  2、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联系方式及身份证复印件;

  3、县长办公会议纪要或县政府批准意见;

  4、项目位置位于县城规划区外的出具所属乡镇政府规划审核意见;

  5、项目用地预审文件

  (二)办理流程

  项目单位申请→现场踏勘→用地股审查→主管局长审核→局长审批→出具项目初步选址审查意见

  二、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一)申办材料

  1、项目选址申请书(包含建设单位、项目性质、建设规模、选址意向等内容),填写《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

  2、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联系方式及身份证复印件;

  3、县长办公会议纪要或县政府批准意见;

  4、项目位置位于县城规划区外的出具所属乡镇政府规划审核意见;

  5、县发改委对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6、标绘有建设项目拟用地位置的规定比例尺的地形图

  7、项目用地预审文件。

  (二)办理时限

  受理后20日内(不含公示时间)

  (三)办理流程

  建设单位申请→现场踏勘→用地股审查→法制股批前公示→主管局长审核→局长审批→县政府审批→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三、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办理《规划条件的函》

  (一)申办材料

  1、县长办公会议纪要或县政府批准意见;

  2、县规划委员会会议纪要(不含工业项目);

  3、工业项目按照豫国土资发[2008]21号文件标准执行,出具县发改委关于该项目确认的函;

  4、项目位置位于县城规划区外的出具所属乡镇政府规划审核意见;

  5、建设项目用地红线图及测定界图;

  (二)办理流程

  现场踏勘→用地股审查→法制股批前公示→主管局长审核→局长审批→县政府审批→出具规划条件函

  四、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规划设计条件》

  (一)申办材料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书(包含项目名称、用地位置、用地性质、建设规模、用地强度),填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规划设计条件》申请表;

  2、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联系方式及身份证复印件;

  3、县长办公会议纪要或县政府批准意见、县规划委员会会议纪要;

  4、项目位置位于县城规划区外的出具所属乡镇政府规划审核意见;

  5、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者备案文件,划拨用地需提交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复印件;

  6、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规划条件函;

  7、环保等部门意见;

  (二)办理时限

  受理后20日内(不含公示时间)

  (三)办理流程

  建设单位申请→现场踏勘→用地股审查→法制股批前公示→主管局长审核→局长审批→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规划设计条件》

  五、办理《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批复》

  (一)申办材料

  1、建设单位申请书(包含项目名称、用地位置、建设规模、用地强度),填写《建筑工程设计方案》申请表;

  2、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联系方式及身份证复印件;

  3、县长办公会议纪要或县政府批准意见、县规划委员会会议纪要;

  4、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者备案文件,划拨用地需提交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复印件;

  5、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明文件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6、符合批准规划设计条件的建筑设计方案文本(A3版)及电子版(jpg及cad格式)

  (二)办理流程

  建设单位申请→现场踏勘→工程股审查→法制股批前公示→主管局长审核→局长审批→县政府审批→核发《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批复》

  六、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证)

  (一)申办材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书(包含项目名称、用地位置、建设规模、用地强度),填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证)申请表;

  2、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联系方式及身份证复印件;

  3、县长办公会议纪要或县政府批准意见、县规划委员会会议纪要;

  4、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者备案文件,划拨用地需提交项目选址意见书;

  5、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明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批复复印件;

  6、经审定的建筑总平面图、鸟瞰图、单体效果图及经图纸审查合格的建筑施工图;

  7、人防、地震、环保等相关部门的审批意见;

  (二)办理时限

  受理后20日内

  (三)办理流程

  建设单位申请→工程股审查→主管局长审核→局长审批→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证→法制股批后公告

  七、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证)
(一)申办材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书(包含项目名称、用地位置、建设规模、竣工情况),填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证)申请表;
2、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联系方式及身份证复印件;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证)原件,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明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4、房屋面积测绘报告,工程竣工总平面图
5、规划局监察大队跟踪报告
(二)办理流程
建设单位申请→现场踏勘→工程股审查→主管局长审核→局长审批→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证→所有档案转档案室存档

  八、办理个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证

  (一)申办材料

  1、居民建房申请表(四邻签字需提交现场公示证明,镇、村、组或居委会审查核实);

  2、土地使用权证;

  3、地震部门意见,建筑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的需提交人防审批手续;

  4、临街及小区建房需经批准的正立面效果图。

  (二)办理时限

  受理后20日内

  (三)办理流程

  农(居)民申请→现场踏勘→工程股审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证

  九、办理个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证换正证)

  (一)申办材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证)原件;

  2、工程股、监察大队现场勘验,提供测绘资料;

  3、经验收超过批准面积的,处罚并补缴各项规费。

  (二)办理流程

  农(居)民申请→现场勘验→监察大队、工程股审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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