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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农业局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7-04-07 16:52:41   来源:农业局

根据中共内乡县委 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乡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内发〔2010〕17号),设置内乡县农业局。是县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承担着全县农业规划制定、农业行政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生产和产业化发展服务、国家“三农”政策宣传贯彻落实等主要职责。

一、职责调整

(一)加强推进农业产业化职责。

(二)加强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安全监管,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三)加强农产品产需调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产品有效供给和总量平衡、结构合理。

(四)加强对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农业生物质产业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促进农业资源合理配置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五)增加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许可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农业经济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拟订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全县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措施,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负责提出全县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措施和项目建议,与县财政部门协商并共同组织实施。负责全县鲜果、菜、油、瓜、蚕、茶、麻等经济作物的发展规划、生产布局等有关工作。

 (三)研究拟订全县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措施建议。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拟订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参与研究提出全县有关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大宗农产品流通、农村信贷、税收及农业财政补贴的措施建议。提出全县农业经济结构调整的意见、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村固定观察点工作。

 (四)承担提升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提出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建议。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申报和监督管理。组织监督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

(五)组织、协调全县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对农作物种子(种苗)、农药的许可及监督管理。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负责对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宣传贯彻有关农业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农业法律、法规的实施。组织协调种子、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的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

(六)负责全县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组织、监督对国内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

(七)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八)负责全县农业信息体系建设,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

(九)拟订全县农业科技、教育、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措施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县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系统初级职称评定和农民技术职称评定工作,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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