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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内乡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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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5-22 16:2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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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内乡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决定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7-05-22 16:27:24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6年,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行、社的安排部署,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科学贯彻稳健的货币政策,牢牢把握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坚持市场配置金融资源的改革导向,综合运用多种金融工具,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拓宽金融服务领域,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全县金融业呈现出总量扩大、质量提升、结构优化的良好态势,为全县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撑。2016年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167.2亿元,较年初增加35.97亿元,各项贷款余额108亿元,比年初增加14.29亿元,增幅15.25%,余额存贷比64.60%,新增存贷比39.73%,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今年以来,在宏观经济下行压力持续的形势下,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主动配合支持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保实体经济、保重点项目工作力度,一季度全县新增存款15.77亿元,新增贷款10.77亿元,为我县经济实现一季度“开门红”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充分调动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我县经济建设的积极性,根据《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乡县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考核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内政〔2014〕39 号),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内乡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银行业金融机构予以表彰奖励。

  一、支持经济发展奖

  内乡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奖励50万元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内乡县支行奖励20万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乡县支行奖励15万元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乡县支行奖励10万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乡县支行奖励10万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乡县支行奖励10万元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乡县支行奖励10万元

  南阳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乡县支行奖励10万元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乡县支行奖励10万元

  二、对中国人民银行内乡县支行奖励30万元,中国银监会南阳分局内乡办事处奖励5万元。

  以上奖金总额180万元,由县财政支付,用于各单位工作经费,奖金使用办法按照内政〔2016〕84号文件执行。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强化服务,牢固树立金融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的思想,深化金融改革,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提升金融创新能力,努力开创金融工作新局面,为内乡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7年5月2日


责任编辑:gnlx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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