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作动态

关于做好2017年一级医疗机构校验工作的通知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7-06-20 07:00:47   来源:卫计委

  各一级医疗机构:为认真做好在内乡县卫生计生委登记注册的医疗机构2017年校验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医疗机构要按照以下要求提交校验材料(一式二份):   (一)《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   (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及复印件。   (三)医疗机构人员名录。同时提交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证书复印件。   (四)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医师、护士及相应设备对应关系表。   (五)医疗机构《大型医疗设备配置许可证》或批复文件。   (六)消毒供应室设置按照《南阳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南阳市一级医院消毒供应室评审标准>的通知》(宛卫医[2014]4号)文件通知,乡镇卫生院分阶段达标,民营医疗单位必须达标的要求,对各被检单位进行现场验收。 (七)校验期内因违法违规执业受卫生行政部门处理情况。 (八)特殊医疗技术项目审批及工作开展情况。 (九)内乡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医疗机构消毒灭菌质量监测报告》复印件。   (十)《放射诊疗许可证》及年度验收合格证明正副本及复印件。   (十一)按照卫生部卫办医改发[2010]186号文件要求,提交本单位医疗废物和医疗垃圾管理相关合同和日常监管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用A4幅面打印,复印件盖医院公章,按照顺序统一装订。   二、县卫生计生委将组建医疗机构执业评审专家队伍,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设置校验评审准入管理,强化校验和监管能力。认真落实执业登记现场评审制度,公示制度,备案制度,建立健全科学、有序的医疗机构监管模式。   三、各一级医疗机构,将按照国家卫生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要求,设置相关科室,组成相关人员,配备相关设备,制订相关制度,规范执业。达不到卫生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按市卫计委要求,停止新农合服务,停业整顿,整改时间一般为3-6个月。整改完成,申请复核合格后,恢复执业资格。 四、各被检医疗机构,将2017年需校验的医疗机构校验材料报送县卫生计生委医政股(对同时申请变更登记项目的,须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经县卫生计生委组织专家现场审核后,统一办理校验手续。 五、各被检医疗机构,要于2017年6月20前将医疗机构校验申请材料提交到县卫生计生委初审。逾期不报的,将按照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2017年6月21日将对各单位进行现场评审。   需校验的各一级医疗单位名单: 1、 内乡县第二人民医院 2、 内乡县城关镇卫生院 3、 内乡县生殖保健医院 4、 内乡县湍东镇卫生院 5、 内乡县灌涨镇卫生院 6、 内乡县王店镇卫生院 7、 内乡县马山口镇卫生院 8、 内乡县余关镇卫生院 9、 内乡县赵店乡卫生院 10、 内乡县赤眉镇卫生院 11、 内乡县七里坪乡卫生院 12、 内乡县夏馆镇卫生院 13、 内乡县板场乡卫生院 14、 内乡县大桥乡卫生院 15、 内乡县师岗镇卫生院 16、 内乡县瓦亭镇卫生院 17、 内乡县桃溪镇卫生院 18、 内乡县岞?镇卫生院 19、 内乡县马山惠民医院 20、 内乡菊潭医院 21、 内乡黄水河骨科医院 22、 内乡安定精神病康复医院 23、 内乡棉纺医院 24、 内乡众康风湿骨病医院 25、 内乡利民中西医结合医院 26、 内乡兴仁中西医结合老年病医院 27、 内乡博爱医院 28、 内乡光明医院   联系人:齐守亭 姚 娜   联系电话:65328108 附: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 内乡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5月17日

  

  医疗机构人员名录

  

  

性别 出生年月 行政职务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