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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证》许可、校验、变更工作的通知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7-06-20 07:01:44   来源:卫计委

各一级医疗机构:

    为有效实施放射诊疗的监督管理,规范放射诊疗许可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以及《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河南省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县卫生计生委将对全县一级医疗机构开展《放射诊疗许可证》许可、校验、变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

()许可对象:2013731日前由县卫生计生委核发《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医疗机构。

()由县卫生计生委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一级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证》未满4年的医疗机构。

  () 变更对象:单位第一名称、法人代表、单位地址、放射诊疗场所或新增放射诊疗设备有新、改、扩建项目及诊疗项目变动的医疗机构。

  二、提交材料

(一)申请放射诊疗许可需提交材料

1、《放射诊疗许可申请表》;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复印件);属于配置许可管理的放射诊疗设备,尚需提交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明文件(复印件);

  3、放射诊疗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4、放射诊疗设备、放射防护与质量控制设备清单;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放射诊疗设备放射防护性能检测报告(复印件);

  5、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

  6、放射防护管理组织和人员名单;安全管理制度、质量保证方案、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使用放射性同位素或含放射源设备的,应当提供放射性同位素或含放射源设备的处理方案;

  7、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护和个人剂量检测档案资料、放射卫生法规及防护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申请年度放射诊疗许可证校验需提交材料

1、《放射诊疗许可证》正、副本;

  2、放射诊疗设备、人员清单及变动情况;

  3、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健康检查和教育培训情况;

  4、放射防护与质量控制管理情况及检测报告;

  5、放射事件发生与处理情况。

()变更许可申请放射诊疗许可证需提交材料

1、放射诊疗许可变更申请表;

  2、《放射诊疗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3、变更项目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4、变更许可项目的设备清单、设备性能和放射防护检测报告;

5、新建、扩建、改建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材料要求说明

1、申请材料内容应当真实、完整,各种证件的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2、书面材料一式三份,电子版—份;

3、申请材料应使用A4规格纸打印(中文使用宋体小4号字,英文使用12号字)

四、工作流程

各一级医疗机构向行政服务大厅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大厅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若同意,卫计委将组织2名以上卫生监督员和相关专家组成审查组,对各单位放射诊疗许可申请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查,并对其放射诊疗工作条件进行现场审查。审查合格、上报审批后,由卫生计生委委托县卫生监督所发放《放射诊疗许可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五、时间安排

5 17日开始,原则上在 6 月底完成。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放射诊疗许可证》许可、年度校验及变更工作是对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工作进行的一次梳理督促,对于及时改进医疗机构放射诊疗执业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医疗机构放射诊疗水平,规范放射诊疗行为具有重要意义。一级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填报有关资料。

  (二)专人负责。一级医疗机构要指定专人做好《放射诊疗许可证》的许可、校验、变更等手续。

(三)认真填报。申请填报材料要求用钢笔或水笔填写,数据正确、完整,字迹工整、不得涂改。

 

 

                           内乡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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