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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乡县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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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8-14 18: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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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乡县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7-08-14 18:00:16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

    《内乡县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7月19日   

 

 

内乡县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有效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破解中小企业信用交易障碍和融资难题,探索建立中小企业发展的长效机制,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国发〔2014〕21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面推进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银发〔2015〕280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豫政〔2014〕31号)、《南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宛政〔2014〕67号)、《2016年度内乡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内政办〔2016〕12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省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设立信用信息中心,坚持信用与信贷相结合、信用建设与社会管理相结合的工作导向,利用互联网技术和载体,以信用建设引导信贷投放,全面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按照“来源于地方、服务于地方”的思路,搭建以“数据库+网络”为核心的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科学合力开展中小企业信用评价和信用培育,增进中小企业群体信用意识,强化信用信息应用与社会服务;发挥“服务政府、辅助银行、惠及企业”的作用,改善地区信用环境,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助力中小企业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搭建库网平台,实现信用信息共建共享

建立数据库与网络相结合的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信用信息数据统一采集,统一管理,共享使用。一是由县金融办、人民银行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和各金融机构按照可扩展、可对接的标准化要求,以《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指标》为指引,科学制定符合中小企业特点的采集指标体系,收集有关政府部门、机构掌握的中小企业基本信息、企业主要经营和财务指标信息、企业遵纪守法信息、企业其它信用信息等。二是组织指导本地区指标报送部门、金融机构以及企业按相关权限和义务进行信用信息的采集、录入,着力解决好信用信息收集、评价及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协调各方关系,促其有序运作。三是健全信用信息共享机制。组织各参与单位与信用信息中心签订信息采集及共享协议,规定双方权利及义务,明确各自职责。

(二)开展中小企业信用评价,强化信用信息应用和社会服务

根据信用信息采集指标体系确定的信息要素,结合各要素信息在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作用,科学合理确定各信息要素的权重和信用评分指标框架,制定出台符合中小企业特点的信用评价制度,积极推进中小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中小经营主体的信用评价。县政府金融办、发改委、人民银行联合组织“十大”、“十佳”信用企业评选活动,为诚信经营企业发放免担保信用贷款。一是强化信用评价结果的应用,以应用促进主体信用评价持续推进,对积极参与提报信息资料并获得较高信用评价级别的中小企业,在政府扶持、融资贷款、贷款利率、银企推介等方面给予优惠。二是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对在征信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资料的企业,各金融机构不予录入系统,信用评价机构不予评价,并通过信用信息服务共享平台向各金融机构提示。三是进一步研究扩大信用产品的使用范围,通过建立各部门参与的综合激励和惩戒机制,引导中小企业提高信用意识,健全企业信用制度,建立企业信用自律机制。

(三)建立信用评价激励机制

一是充分运用和发挥征信体系和评价结果,引导各金融机构对参与征信体系及信用评价的中小企业在贷款额度、期限、利率等方面给予优惠,简化贷款程序,降低贷款门槛,扩大对信用良好的中小企业贷款投放。二是各金融机构对信用评价等级较高的中小企业开展特色金融服务,增加信贷品种,开通信贷“绿色通道”,放宽贷款期限、降低贷款利率、增加支农再贷款、扶贫再贷款投放,全面提升支农效果,使信用企业享受到倾斜的信贷政策及快捷、优质的金融服务,通过正向激励引导中小企业树立诚信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逐步形成“企业+征信+信贷”模式。将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者列入联合惩戒公开“曝光”,使失信者受到制约,通过区别对待、择优扶持、以优促好、以好带差,全力打造良好社会信用环境。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7年7月):

一是开展形式多样的以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和信用文化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营造哄托建设氛围;二是组织召开全县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动员大会,启动开展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三是组织银行建立政银企合作网站。及时将各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产品和新开工的项目资金需求情况在网站公布。

(二)推进阶段(2017年7月-11月):

2017年7月起,全面开展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各单位要将新增客户信用信息录入作为日常工作开展,对存量客户信用信息进行采集并录入系统,2017年底全部完成采集录入工作。

(三)融资对接阶段(2017年12月):

辅导银行和评级机构认真考察所负责中小企业,出具评定意见;召开融资项目对接会,评级机构现场公布评定结果,银、企双方达成合作意向并尽快落实信贷资金和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方共同努力。成立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县长为副组长,县金融办、人民银行、发改委、财政局、法院、工信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县人民银行要与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加强联系和沟通,争取政府部门的支持,推动建立协作联动机制,促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长效机制的建立。

(二)政策支持。政府相关部门、人民银行内乡县支行要申请专项资金用于中小企业贷款周转金、贴息、担保和风险补偿金等,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对讲信用的中小投放小额信用贷款,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生产,创业致富。将中小企业贷款纳入地方政府对金融机构的考核奖励范围,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入。推进融资担保和再担保体系建设,发挥担保等中介机构的信用增进作用,提高信贷的可获得性。

(三)考核机制。政府要发挥在中小企业金融培育建设中领导作用,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理顺部门关系,明确各自责任,制定年度任务规划和考核指标,纳入到地方政府目标考核管理。人民银行要深化银企合作责任。即:对融资洽谈签约的项目,按签约项目建立台帐,并跟踪分析,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督促合约各方履行。每月以县政府督查名义将检查落实进展情况进行考核通报,并作为年底评先重要依据。做好支持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建设奖励政府兑现考核工作。确保政府年底对完成新增贷款目标前三名的金融机构,县政府授予“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并分别给予一定奖励资金。

(四)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版面、标语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广泛宣传开展中小企业信用创建的意义及重要性,提高各方参与中小信用体系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大力宣传表彰信用创建活动中产生的“信用企业”,加大对“失信企业”的公示力度,引导中小企业增强信用意识,培养良好信用行为,在全社会营造“守信收益,失信惩戒”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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