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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ND001-0-2017-00069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内乡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企业奖励办法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17-09-25 09:41:12

有效性:

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企业奖励办法的通知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7-09-25 09:41:12   来源:内乡县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利用资本市场支持经济发展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内政〔2014〕66号),县政府出台了对企业挂牌上市和融资的具体扶持奖励办法,其中规定:在区域性股权市场等场外市场成功挂牌的,奖励30—50万元。2015年6月,河南省政府批准设立了我省唯一一家省级区域性股权交易场所——中原股权交易中心。为构建多层次资本场市场体系,充分调动我县中小微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的积极性,依据《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支持地方经济建设的意见》(宛政〔2017〕17号)精神,经县政府研究,明确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企业奖励办法如下:对在中原股权交易中心展示板挂牌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对在中原股权交易中心交易板挂牌的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


2017年7月20日


责任编辑:gnlx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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