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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环保局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7-09-26 13:47:45   来源:内乡县政府

县环保局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全县环境保护政策、法规、规章;对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组织制订并实施全县环境保护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参与制订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参与有关部门制订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的产业政策;组织对重大经济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负责管理全县环境保护统计和环境信息工作。

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依法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指导全县环境保护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全县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监督管理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编写全县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资源开发活动,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野生动植物、湿地环境保护工作;

组织制定和监督实施全县自然保护区规划,向县政府提出新建的各类自然保护区审批建议;指导全县生态示范区和生态农业建设。

监督全县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实施区域污染防治和污染物总量控制;负责监督全县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监督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监督国家、省颁布的各类环境保护标准、技术规范的执行;负责编制全县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全县环境状况公报。

负责全县大气、水体、土壤的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噪声、振动、放射性物质、有毒化学品及电磁辐射等污染防治;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协调处理环境污染纠纷;监督执行国家、省制定的各项环境管理制度。

组织实施全县排污申报登记与排污许可证、排污收费、污染限期治理、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集中控制、“三同时”等环境管理制度;审批县管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区域开发项目的环境报告书(表);组织环境工程的验收工作。

制定环境科学技术发展规划,负责环境科学技术研究及科技成果的管理工作;组织管理全县环境监测工作;参与全县污染防治、监测等环保产品质量监督、认证工作;负责全县环境污染治理工程设计和施工单位资格的审查上报、备案工作;参与环境标志的认证工作;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工作。

组织指导全县环境保护系统人员的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保护宣传工作。

开展国际、国内环境保护方面的合作交流;参与组织协调有关环境保护方面引进外资工作。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保护系统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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