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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7-11-13 15:18:07 来源:内乡县政府
许可事项名称 |
劳动争议仲裁 |
受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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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
工作日 |
办理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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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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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概述 |
劳动争议仲裁 |
政策法规依据 |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
事项申办条件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 |
申报材料 |
申请书及相关证据 |
办事处理流程 |
申请人递交申请→仲裁科立案→发受理、应诉、开庭通知书→开庭→裁决→送达双方当事人。 |
服务办理时限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决定是否受理时限为收到仲裁申请五日之内;裁决应在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
收费标准 |
免费 |
备 注 |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 |
责任编辑:gnlx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