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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物价局行政指导调解一起收费案件

内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7-11-15 09:27:26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近日,内乡县物价局接到货运司机郭某某的电话,举报高速施救乱收费问题。该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检查人员,前往事发地点进行调查落实。

物价检查人员首先和当事人郭先生取得了联系,了解事情的原委。原来是1029晚上21时30分左右,山西平陆人郭某某驾驶着车牌号为湘A的轻型货车拉着柿子沿“内邓”高速内乡至邓州方向行驶至K22+600m处时车辆与高速公路中央水泥护墩相撞后侧翻造成轻型货车车辆受损、货物受损,高速公路路产也受损的交通事故。随即高速交警联系附近救援公司,把他的轻型货车拖到城北某停车场,并告知他们待事故处理后再去提车,救援公司人员又帮他找了运输车辆和转货人帮他把散落的柿子装好运走。郭某某通过高速交警把一切手续处理好后,于1030日到该停车场提车,一年轻小伙子告知需交1800元的拖车费2600元的吊车费、1200元的运输费,不交不能提车而且态度很生硬。郭先生怕柿子放坏,只好另找一辆车把柿子先行运走,随后回来提车。郭先生认为这些费用该交,但他们收费过高,也没有公示。无奈,在途中试探着打了投诉电话,希望内乡物价部门出面协调处理。
       该局检查四室检查人员了解实情后,遂驱车赶到事故车辆停车处。经实地查看该停车场,发现在大门或院落醒目位置没有按上级物价部门的要求,设置收费公示栏或公示牌。物价检查人员找到停车场负责人某,告知检查人员收费公示牌子做好了没有悬挂,停车场新来的工作人员国家收费政策和具体标准不甚了解。通过检查人员当面讲解价格法规和收费政策、具体收费标准,以及不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不按国家规定乱收费处理的价格法律、法规依据,使他们很快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当场表示立马整改,并健全完善内部收费管理制度,态度有了很大的改变,诚恳表示一定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11月7日,外地车主郭先生返回内乡,专程来到县物价局,又详细叙说了事情发生的经过。该局检查人员和他一起到达城北某停车场。不巧停车场负责人到西峡去办事了,检查人员电话联系后,陪着车主郭先生在停车场等待,待负责人回来后,拿着相关文件和收费标准,仔细核算。在晚上七点多和当事人协商达成共识交纳2560元施救费,双方签订了价格投诉调解协议书。另附转运车辆车主运费800元,对方要收收现金由于郭先生没带现金,为了尽快修车于是把钱转到了检查人员的卡上,办好了提车的一切手续。第二天清早,该局检查人员把钱提取后,送到停车场,并把收款收据送到了郭先生修车的地方,郭先生连声道谢:“内乡县物价人,真是执法为民!”(刘琦超 张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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