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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法院调撤率位居全省第四

内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7-12-01 15:47:57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今年来,面对案件数量飙升、矛盾纠纷日益复杂化的趋势,内乡法院坚持以人为本,以“案结、事了、人和”为目标,全面加强调解工作,收到了明显效果。截至目前,该院民事案件调撤率达60.08%,位居全省164家基层法院第四位,较好地践行了“以调解促审判,以调解促和谐”的审判理念。

  一是贯彻调解优先理念。要求审判法官牢固树立调解优先的理念,将调解结案作为处理案件的首选结案方式,贯穿于民事审判工作的全过程和所有环节。通过开展诉前调解、诉讼调解、诉调对接等工作,积极构建全程、全员、全方位的调解格局。

  二是创新多种调解方法。充分发挥陪审员从事不同职业的经验及优势,针对性地让陪审员参与调解不同性质的案件纠纷。同时,对复杂、疑难案件推行法官、庭长、分管院长直至院长的四级调解机制,采取“轮番调”、“穿插调”“抱团调解”等方法做调解工作,绝不轻易放弃调解,促使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是将调解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将调解工作作为目标考核的必考内容,根据各业务庭的实际情况就调解率作出明确的硬性规定,并辅之以申诉信访率、自动履行率等指标进行考核,除作为评先评优的标准外,同时作为法官入额、晋档、晋级的标准。对调解指标实施月考核月通报,对调解结案效果好、数量多的法官实行奖励,激励其他审判人员的调解热情,努力营造重调解、敢调解、善调解的工作氛围。

  四是推动专业化调解。加强与县妇联、交警大队、总工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等部门联系,建立诉调对接机制,整合其专业知识、调解资源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的合力,实现了婚姻家庭、道路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案件无缝诉调对接,构建了“大调解”的工作体系。

  五是巧借外力形成调解合力。对当事人争议较大的案件,深入案发地巡回审判,集中多方力量合力调解。在案件进行审理时,多方邀请基层组织代表、人民调解员、当事人家族德高望重的长辈及在当地有社会影响的人士等旁听庭审,充分利用庭审调解程序,给当事人和被邀请人员以最大限度的时间、空间进行沟通交流,法官及时掌握当事人对诉争事宜的看法和要求,适时加以劝解引导,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六是加强与律师联络工作。推动与律师协会的对接,设立律师联络办公室及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志愿服务台,鼓励律师积极发挥专业知识参与纠纷化解。定期召开律师、法律工作者座谈会,鼓励律师和法律工作者遵守职业道德,尊重事实和法律,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场上为当事人答疑解惑,为化解矛盾尽职尽责,增强以调解化解矛盾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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