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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7-12-14 17:07:23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内乡县得鑫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日处理300吨银矿浮选加工及配套尾矿库工程
建设单位:内乡县得鑫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935.35万元
建设地点:内乡县夏馆镇芦家坪村
项目概况:主要建设日处理300吨银矿浮选生产线一条及配套附属工程,配套建设北角山尾矿库一座,156.19×104m3,有效库容84.36×104m3,尾矿库堆积坝高度为67m,总坝高87m。服务年限17.64年。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内乡县得鑫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成
联系电话:15991401588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河南佳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37169079556
通讯地址:郑州市管城区东大街59号福华大厦B座16楼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1)环评机构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
(2)环评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现场勘探调查、资料收集;
(3)编写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4)在专题评价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价、得出评价结论;
(5)环评文件报送、评审;
(6)环评文件修改、报批。
2、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1)评价区域环境现状调查。查清评价区域、周边的敏感点及污染源情况,调查评价区域及其周边的自然、社会经济状况及水、气、声环境、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2)建设项目施工期产生扬尘、噪声、废水、固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评价及其污染防治对策分析;营运期废水、噪声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及污染防治对策分析;对项目建设期及营运期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评价。
(3)项目环境影响的公众意见调查。通过在媒体上发布公告、发放调查问卷、随机访问等形式征求公众意见。
(4)综合多方分析结果,从环境保护角度,对项目的环境可行性做出结论。
五、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后,查阅报告书简本,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请您在公告后10个工作日内,将您的意见通过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评文件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内乡县得鑫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
责任编辑:gnlx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