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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ND001-2-2018-00018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乡县烟用基础设施项目管护办法的通知

发文字号:内政办〔2018〕6号

发布日期:2018-02-26 10:35:38

有效性:

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乡县烟用基础设施项目管护办法的通知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8-02-26 10:35:38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内乡县烟用基础设施项目管护办法》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8年1月19日  

 

内乡县烟用基础设施项目管护办法

 

为切实加强内乡县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下简项目)的管护工作,按照“建后有人管、管理有报酬、责任有追究”的原则,促进各项设施管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运行,达到以用促管、以管促建的目的,确保建成项目正常运行、发挥长效。依据河南省烟草公司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烟叶生产基础设施项目修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烟办〔2017〕75号文件要求,项目所在地县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从上年烟叶税中按不低于3%的比例提取项目日常管护资金。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一、管护目标

(一)管护原则

项目的管护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明确项目产权所有人是项目日常管护的主体,进而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

(二)管护范围

本办法所指的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是指由烟草行业补贴资金建设的烟水配套工程、密集烤房、机耕路、烟用农机、育苗设施、烘烤工场等。

(三)管护标准

1烟水配套工程:(1)水池:池体保持完好无损,蓄水前要全面检查,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确保池体不渗漏;附属设施(防护栏、安全警示语等)完好无损。沉沙池、引水沟和水池要定期清理,严禁向沉沙池和水池内丢弃杂物,确保水质卫生。(2)沟渠:要及时清淤除草,确保渠堤无渗漏和损坏。如有渗漏和损坏,要及时修复,保证沟渠正常通水运行。(3)小塘坝:要定期进行清淤,确保有效库容;禁止在拦水坝上搭建其他建筑物,确保溢流畅通。定期检查坝身的渗漏情况,当渗漏超过允许值或危及坝身安全时,应及时维修;定期检查取水口,保证拦蓄雨水经沉淀后进入取水口,未经沉淀的拦蓄雨水进入取水口时,应及时清淤,并保护好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誓示语及附属设施等。如有损坏,及时维修或更换。(4)管网:要对田间管网进行常年维护,确保供水顺畅。对毁坏的输水管和水龙头要及时修复或更换,确保发挥长效。

2机耕路:(1)保持道路畅通,路面平整。(2)经常对排水沟、涵洞进行清理,保持雨季来水通畅。(3)经常对路肩进行维修管护。

3密集烤房:(1)保持密集烤房或烘烤工场的环境清洁、排水通畅、不得改作其它用途,严禁在烤房内饲养牲畜、家禽及堆放其它杂物。(2)烤房配套的自控设备、风机、备用电源要定期检查,确保正常运转。烘烤结束后,对可拆卸的自控仪、鼓风机、循环风机、进风门、传感器经除尘后在干燥处密封保存;对风机轴承要用耐高温的润滑油保养,炉门、清灰门、装烟室门、检修门横向烟囱金属门轴要涂防锈机油,确保转动灵活。(3)编烟棚要及时检查,适时管护,确保使用安全。

4烟用农机:定期更换机油,对皮带和其它零配件作常态检查,及时维修更换。

5育苗设施和烘烤工场:项目业主要明确专人看管,进行经常性检查和维护,对损毁的设施设备及时维修和更换,确保使用安全。

二、管护职责

(一)机构设置。成立县烟叶生产基础设施管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烟办,实行“两牌子,一套人马”合署办公。其职责是对提取的项目管护资金统一管理使用,对植烟乡镇项目管护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考核,并组织水务、烟草、交通运输等部门对年度项目的维修情况进行验收,每年定期向县人民政府提交年度管护使用情况报告。

(二)植烟乡镇人民政府职责。负责制定具体管护措施,明确管护人员、职责,建立项目管护档案及运行台账,对辖区内的项目进行管护,定期对项目运行管护、损毁情况等进行检查,对管护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依法严厉打击非法侵占、破坏设施的行为,确保项目管护工作落实到位。

(三)县烟草局(分公司)职责。县烟草局(分公司)对全县项目管护工作负责技术指导,对各植烟乡镇明确的管护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对各植烟乡镇管护人员反映的问题及时汇总,每月上报县项目管护办公室。

(四)管护人员职责。对所管辖的工程项目设施进行维护管理、简单维修;监督施工单位按时完成设施的修复工作;对因突发性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的情况要立即报告所在地人民政府;每月对所管辖区域巡回检查三次以上,并做好检查记录。

(五)项目业主职责。项目业主(项目所属村委或合作社)对育苗设施、烘烤工场和烟用农机管护工作负责。

三、资金管理

(一)资金来源

1、县人民政府每年从上年度全县烟叶税中提取10%作为烟叶发展基金,其中3%用于烟叶项目日常管护资金,并存到县烟办(管护办)设立专门账户,实行专款专用,滚动使用。

2、合作社的设施管护经费由合作社召开社员大会议定收取。

(二)资金使用

1、县级管护经费:主要用于密集烤房、育苗设施、烟水、烟路、烟用农机等项目的日常维修。

2、项目业主可每年向烤房受益烟农收取定额的管护资金,主要用于烤房卫生清理、设备管护及烤房占地租赁费等。

(三)资金拨付

县级管护资金由各植烟乡镇提出申请,经县项目管护办公室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从专门账户中拨付资金。

四、严格考核

(一)县政府项目管护工作纳入烟叶产业阶段工作同步考评,与年终绩效目标考核挂钩。

(二)对项目管护不到位的乡镇,不得申报新的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因管护不到位造成重大影响的,要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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