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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年检办事指南

内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8-02-28 10:57:40   来源:中国政府网

一、凡在每年12月31日前在我部登记的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均须参加下一年年度检查。

二、参加年检的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须登录中国社会组织网(http://www.chinanpo.gov.cn),点击“社会组织网上办事大厅”的“涉外社会组织”栏目,进入涉外社会组织网上办事大厅,登录后,依次点击“新办业务”——“年检填报”——“网上填报”即可填写年度工作报告。网上报送成功后,请将年度工作报告打印成纸质文本,与年度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一并送交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并于登记的下一年3月31日前送交我部民间组织管理局。

三、年检结论将在中国社会组织网公告。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在结论公布后的10日内持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到我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加盖年检印章。

四、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基金会信息公布办法》的规定,我部指定《中国社会报》和《公益时报》为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公布年度工作报告的媒体。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应当于年检结论公告后30日内,将年度工作报告摘要在《中国社会报》或《公益时报》上公布。年度工作报告全文由我部在中国社会组织网上公布。

《中国社会报》联系电话:010-66061778;《公益时报》联系电话:010-65953695转1878。

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年检联系单位: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涉外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5812405358124057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王府世纪516-3

邮政编码:100006

网上填报咨询:010-64459147转114

责任编辑: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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