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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8-03-31 09:19:24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经核实,我县内乡县天邦劳务派遣公司(经营许可证编号:41132514001)、内乡县宏远劳务派遣公司(经营许可证编号:41132514002)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行政许可有效期均为:2014年11月12日至2017年11月11日。
根据豫人社办【2013】75号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之规定,“劳务派遣单位需要延续行政许可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许可机关提出延续行政许可的书面申请”,以及逾期不提交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的不予延续行政许可。上述两家公司行政许可到期前,我局劳动力市场管理股已通过不同方式予以提醒告知,目前两家公司既无提出延续行政许可的书面申请,也无提交当年度经营情况报告。
现依法决定注销上述两家公司的劳务派遣业务的行政许可。
特此公告。
内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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