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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供养人员生活救助标准的通知

内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8-04-06 11:36:59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做好2018年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根据《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提高2018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豫民文〔201845号)及《南阳市民政局 南阳市财政局 南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提高2018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人均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宛民文〔201819号)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同意,从201811日起,提高我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供养人员生活救助标准,现通知如下:

1、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为500元,农村低保年保障标准由3360元提高到3600元,月分类补助标准一类190元、二类160元、三类130元,全县人均月补助水平不低于155元。

2、按照“特困人员供养生活标准为低保线1.3倍”的要求,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年标准为6000元,分散供养年标准为3800元。特困人员供养服务工作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20%确定。

各乡镇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调整后的标准,严格遵循发放程序,切实做好发放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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