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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8-04-18 21:32:47   来源:内乡工信

内乡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内乡县委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乡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内发〔2015〕5号),设立内乡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

(一)划转的职责

1.将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承担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职责整体划入县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将县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划入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加强的职责

1.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强化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的引导和约束作用。

2.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强化信息化对经济社会的带动作用;推进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

3.加强产业创新体系建设,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大力发展有关新兴产业,以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4.加强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职能。

(三)取消的职责

取消已由县政府公布取消的其他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提出全县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措施,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措施,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意见和建议,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全县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四)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制造业服务化、平台化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促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推进产业融合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五)负责提出全县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国家、省、市对口部门和本县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六)组织实施国家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全县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七)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措施,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八)根据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及产业发展导向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转移总体规划和办法措施,组织开展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经济合作与交流工作,编制发布我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合作指南;在产业集聚区框架内研究制定产业转移示范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行动计划,负责产业转移示范园区工作;指导开展集群式承接产业转移工作。

(九)承担全县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的规划,依托国家和省、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十)负责全县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组织实施中小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推动建立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协调解决有关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十一)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措施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商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推进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基于信息技术的新兴业态发展;指导相关领域信息安全;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工作。

(十二)统一规划、配置和管理全县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工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三)依法管理煤炭经营市场,负责煤炭经营市场资格认定,组织协调煤炭流通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民爆生产、销售企业的行业管理工作。

(十五)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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