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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ND001-0-2018-0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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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乡县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08-09-27
有 效 性: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08-09-27 来源:内乡县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内乡县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内乡县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二○○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
内乡县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综合利用秸秆资源,有效防治大气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明确责任,周密部署,部门联动,狠抓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秋季秸秆禁烧工作。
二、工作目标
焚烧隐患得到彻底消除,确保全县“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
三、工作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露天焚烧秸秆污染大气环境,危及交通、航运安全,引发火灾事故,诱发呼吸道和眼部疾病,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各乡镇政府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要利用宣传车、张贴标语、设立禁烧标牌、悬挂横幅、印发通告等群众易于、乐于接受的形式进行宣传,营造禁烧工作氛围。农业、农机、科技、环保等部门要结合自身的业务特点,采取以会代训、科技下乡、印发资料等形式,引导群众科学利用秸秆资源;教育部门要继续开展
“小手拉大手”活动,让学生做家庭禁烧的宣传员;基层党组织要发挥好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切实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变成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大张旗鼓地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重要意义和有关政策规定,宣传秸秆禁烧工作中的经验、做法。
(二)强化监督检查。
“三秋”期间,县政府将组织由环保、农业、监察、农机、林业、公安、消防、交通、科技等部门参加的秸秆禁烧联合督查组,深入各乡镇昼夜巡回督查,督促指导禁烧措施的落实。各乡镇也要组织人员成立秸秆禁烧督查组,深入乡村、田间地头昼夜巡查,及时查处焚烧行为,消除焚烧隐患。乡镇、村领导要实行包村、包片、包地头的措施,严防死守重要交通干线等重点区域,确保万无一失。各乡镇在禁烧期间都要设立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开,24小时接受群众举报并及时赶赴现场处理。
(三)完善应急机制。各乡镇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止焚烧秸秆应急预案,明确责任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各乡镇要充分发挥专(兼)职消防队伍的作用,及时购置、维护保养消防器材装备,确保一旦发现火情,能迅速赶到现场,及时控制火势。各村、组要组建义务消防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油库、变电设施等敏感点,要备足防火器材,进行消防培训,建立消防自救和报警系统,确保及时控制和处理险情。农机部门要抓好农机安全作业,电力部门要认真排查农用线路的安全隐患,避免因用电问题引发火灾。
(四)加强综合利用。要及时消除积存在田间、路边、村边、地边、渠边的秸秆,并及时外运,零散秸秆要集中堆放,堆放点与道路、树木、电力线路等敏感点保持一定距离并落实好安全防火措施。各乡镇要制定秸秆综合利用规划,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做好技术指导,搞好配套服务,大力推广秸秆青贮、氨化、过腹还田、生产沼气和生物反应堆肥等技术。一是大力发展秸秆饲料。坚持
“秋季抓青贮,常年抓氨化”的秸秆利用原则,以牲畜养殖专业户、养殖集中区为重点,着力抓好秸秆青贮、氨化等实用技术的推广。二是发展秸秆肥料。大力推广秸秆机械还田技术,扩大秸秆粉碎还田面积,利用秸秆微生物快速腐熟技术,将秸秆转化为有机肥料。三是发展食用菌生产。利用玉米秸秆等资源,发展食用菌栽培,产菌后剩余物直接作为肥料还田。四是发展沼气、秸秆气化工程。利用农作物秸秆资源制备沼气,可有效缓解农村地区能源紧张问题,要因地制宜大力发展秸秆气化工程。五是加快高新技术的引进与开发。积极引进外地成功的新技术如秸秆建材、秸秆发电、秸秆爆破制浆、秸秆工艺品等,推进秸秆的深层次开发、高层次利用和产业化经营。通过多渠道解决农民秸秆出路问题,有效地消除焚烧秸秆的隐患,缓解禁烧工作的压力,为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创造条件。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领导。县政府决定建立内乡县秸秆禁烧联席会议制度,下设办公室和8个联合督查组,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县环保局局长王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政府也要成立秸秆禁烧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构筑县包乡、乡包村、村包组、组包片的禁烧工作网络,把责任落实到田间地头,落实到具体人。
(二)强化部门联动。各有关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通力合作,齐抓共管。
环保部门:负责收集、通报信息;加强大气环境质量监测;推广禁烧典型经验,依法查处焚烧秸秆行为。
农业、畜牧、科技部门:负责督导全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组织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实施秸秆青贮、沤肥、秸秆制气、生产食用菌等技术开发工作,切实提高秸秆直接利用率。
农机部门:负责推广和实施旋耕机灭茬及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等技术。
交通、铁道部门:加强对国道、省道、铁路两侧和机场周围秸秆禁烧宣传和巡回检查工作。
公安、消防部门:全面排查各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并及时消除因焚烧秸秆引起的火灾;负责对蓄意焚烧秸秆且造成一定后果的行为及时予以严厉打击。
财政部门:保证秸秆禁烧经费落实到位;负责扣除有关乡镇焚烧秸秆罚款,并划入专设账户。
监察部门:追究秸秆禁烧工作不力的乡镇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并严肃处理。
林业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因秸秆焚烧造成烧毁树木的行为进行处理。
新闻单位:负责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的宣传报道,对行动迟缓、禁烧不力的进行曝光,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
(三)强化责任追究。各乡镇政府是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和完善秸秆禁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完善的考核奖惩办法,严格奖惩措施,强化责任追究。县政府将严格按照《内乡县农作物秸秆禁烧综合利用考核奖惩办法》和有烟必查、有火必罚、有灰必究的要求,实施考核考评。凡对秸秆禁烧工作重视不够、行动不力而出现露天焚烧秸秆现象的乡镇,除在全县通报批评及媒体曝光外,要坚决按一堆火罚款
1万元,一亩按10堆火计算的规定处以罚款,并在年度目标考评中,根据情况予以扣分;被国家或省遥感卫星监测通报的乡镇,要从重扣分;对因焚烧秸秆造成重大火灾事故或被在媒体曝光造成严重影响的乡镇,不仅要依法追究直接责任的责任,同时要分别给予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主管副职和包村干部党政纪处分,并在年度评优评先中实行一票否决。对高度重视秸秆禁烧工作,各项禁烧措施具体得力、落实到位,全面禁烧成效显著,辖区内未出现露天焚烧秸秆现象的乡镇,要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对在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也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主题词:环保 秸秆禁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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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 通知
抄 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9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