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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ND001-0-2018-01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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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乡县电商扶贫工作意见的通知

发文字号:内政〔2018〕26号

发布日期:2018-05-28 17:10:22

有效性:

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乡县电商扶贫工作意见的通知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8-05-28 17:10:22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内乡县电商扶贫工作意见》已经县政府研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5月15日    

内乡县电商扶贫工作意见

    为发挥电子商务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根据全省农村电商精准扶贫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内乡县电商扶贫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建设为契机,以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站、农产品网货基地和农村电子商务培训等项目建设为抓手,以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为重点,以增加贫困户收入为目的,鼓励乡(镇)村级服务站、电商企业以及与电商配套的相关企业等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特色种养殖业和多渠道就业,以实现增收脱贫。
    二、目标任务
    到2019年底,建成1个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15个乡镇级电子商务服务站和226个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其中对88个贫困村进行全覆盖。以网销产品为方向,种植特色高效农作物;以农产品网货为标准,建成30个农产品网货基地;对内乡境内的所有重要产品进行质量监管及溯源体系建设;对贫困户、残疾人、留守人员开展针对性的农村电商培训,累计培训3000人次以上,使每个贫困村至少有5名电商应用人才,1名电子商务带头人。实现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全覆盖、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全覆盖、贫困村电子商务带头人全覆盖、网货基地全覆盖、重要产品质量监管与溯源体系全覆盖、电商企业帮扶全覆盖、网络基础设施全覆盖等“七个全覆盖”。
    三、电商扶贫扶持对象
    (一)参与扶贫的电商企业及与电商企业配套的种植、加工、分拣、仓储、物流等相关企业;
    (二)开设网店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三)通过电商帮助贫困户增收的企业或个人。
    四、电商扶贫奖励扶持政策
    (一)设立电商扶贫专项基金
    从2018年开始,每年从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县级财政配套资金中安排200万元作为电商扶贫专项资金,用于电商扶贫工作。
    (二)奖励扶持政策
    1.建档立卡贫困户开设网店年销售量达到2000单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万元。
    2.在贫困村开设的扶贫网店、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或电商企业,开展农产品上行、且运营良好、经营时间超过一年以上的,一次性补贴1万元;网销本村农产品且年销售额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3万元。
    3.贫困村中的大学生村官、驻村工作队、返乡大学生、返乡农民工、村级服务站负责人、退伍军人、留守人员等,通过电商带动3户以上贫困户增收,且户均年增收达到5000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万元;户均年增收达到10000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
    4.借助蚂蚁金服普惠金融支持,对开办网店从事网货生产销售的贫困户,根据信用等级给予1万以上20万元以下的个人贷款;对带动贫困户生产销售网货产品(以销售贫困户产品为主)的企业给予5万以上100万元以下的企业贷款支持,利率万分之二至万分之五,并根据信用积累逐步提高贷款额度和下调贷款利率。
    5.电商企业与贫困户签订农产品购销合同的,凭购销合同、采购单等相关票据,分年度核实后按总采购金额的5%奖励电商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
    6.网货基地企业流转租赁贫困户土地的,依照租赁协议,经核实后给予企业租赁贫困户土地费用的10%作为补贴。
    7.各乡镇推荐打造的农产品网货基地的扶持按照《内乡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农产品网货基地项目资金扶持方案》进行补贴。同时,网货基地需设立扶贫专区,优先收购贫困户的农产品,优先为贫困户提供仓储、冷链等有关服务。
    8.电商技术运营企业为贫困户网店提供运营服务等技术指导,按贫困户网店收益的10%进行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
    9.电商企业及网货基地企业与贫困户开展对口帮扶,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的,凭工资档案表、贫困人口相关证明材料,经乡镇初审、相关部门核定后按每天10元/人的标准对企业给予补贴。
    10.乡、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的房租补贴、配套设施等相关补贴标准按照《内乡县电子商务进农村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进行补贴。
    11.有两个以上的贫困村被评为市级“电商示范村”或达到“淘宝村”标准的,一次性奖励乡(镇)政府5万元;贫困村被评为市级“电商示范村”或达到“淘宝村”标准的,一次性奖励村委3万元。
    12.电商协会、林果协会等民间组织举办的电商扶贫研讨会、座谈会、讲座、展销会、对接会等专题会议,以及电商促销扶贫活动,成效显著的,给予每场1000元的活动组织补贴。
    (三)奖励扶持政策兑现
    由县电商扶贫专班组织年终考评报县政府研究后兑现,各类奖励补贴资金从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县级配套资金中列支。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电商产业扶贫专班。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正钦、副县长朱宏范任负责人,县直各相关单位、各乡镇政府为成员,专班办公室设在商务局。每个乡镇配备1名电商分管副职和1-2名电商扶贫工作专干,指导和服务好本乡镇电商发展。各行政村确定1名村干部具体负责村电商服务站建设及电商扶贫工作。扶贫专班不定期主持召开电商产业扶贫座谈会,研究电商扶贫工作,解决电商扶贫工作开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明确部门责任
    县商务局负责对全县电商扶贫工作的组织协调、日常管理、督促督查、考核奖励和扶持政策落实等工作和重要产品溯源体系建设、农村电商大数据中心建设、电商人才培训、三级电子商务服务网络建设、县级电商扶贫档案的整理,组织各有关单位、相关企业外出考察学习电商扶贫经验。
    县扶贫办负责参与制订和落实电商扶贫政策和筛选组织贫困人员参加电商知识培训。
    县农业局负责引导农民种植特色高效农作物,积极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对贫困户进行农业技术培训,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农业产业基地建设。
    县财政局负责做好电商扶贫配套资金保障和监督工作。
    县宣传、广电、文化部门负责做好电商扶贫宣传和推广工作,营造良好的新闻外部环境和内部电商扶贫氛围。
    县工信局彻底打通贫困村宽带网络通讯“最后一公里”,尽快实现农村宽带网络通讯全覆盖。
    县食药监局负责食品安全及有关证照的办理。
    各乡镇政府负责所在乡镇的网货打造和网货基地建设,电商人才培训的人员组织,配合商务局做好乡(镇)、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建设,重要产品质量溯源体系建设的产品收集和上报,引导鼓励电商培训结业学员进行电商就业或创业,树立电商扶贫典型。
    (三)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各级干部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充分利用搜索引擎、大型门户网站等网络媒体和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大力宣传开展电商扶贫工作的先进典型事迹,营造政府、企业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电商扶贫的良好氛围。
    (四)优化服务内容。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创新服务理念、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和服务手段,简化办事程序,提高行政效能,为我县电商扶贫工作提供优质服务。
    (五)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县电商扶贫专班要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每半年进行一次专项督查,每年进行一次考评表彰,确保电商扶贫收到良好成效。


责任编辑: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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