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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打击整治河道非法采砂专项行动的通知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8-06-14 17:42:35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河湖生态保护,着力解决当前非法采砂影响河势稳定、行洪安全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涉河涉湖违法犯罪行为,根据《南阳市水利局 南阳市公安局关于开展打击整治河道非法采砂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宛水〔2018〕75号)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打击河道非法采砂专项行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河长制的工作部署要求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涉水违法犯罪问题,重拳出击,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坚决铲除非法采砂黑恶势力,挖出背后“保护伞”,维护良好的水事秩序和河湖生命健康,保障防汛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打击整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查处和曝光一批非法采砂典型案件,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坚决遏制境内河道滥采乱挖的乱象;严厉打击在砂土资源领域、垄断资源、侵占集体资产、非法占地、滥开滥采、横行乡里、称霸一方的黑恶势力和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进一步健全区域联合执法机制、应急执法机制、水利公安联动机制,形成一套依法管控、惩防结合、科学有序的河道采砂管理长效机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效果。
    三、工作重点
    一是依法严厉打击全县河道的非法采砂行为,清理非法涉砂船舶机具、整顿违规砂场,关停非法砂场;二是依法严厉打击和整治跨流城、跨县界河段的非法采砂行为;三是依法严厉打击阻挠正常执法、暴力抗法的违法犯罪行为;四是依法查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舆论媒体多次曝光的非法采砂点;五是督导检查落实已被媒体曝光、社会舆情关注的非法采砂事件后续整改情况;六是省市河长办、省市水利、公安部门交办督办的重点非法采砂案件;七是彻底解决长期以来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非法采砂历史遗留问题;八是依法规范河道采砂规划编制、行政审批、执法监管等体制机制;九是排查、移交、上报涉水领域黑恶势力线索和相关利益链条,查清事实,依法严惩。
    四、工作步骤
    专项行动由县水利局、县公安局联合组织进行,分为4个阶段,为期3个月。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全面摸排(6月上旬)。对辖区内所有非法采砂行为和线索进行排査摸底,制定行动方案和计划,逐级安排部署。重点摸排采砂管理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开展打击非法采砂专项执法行动、集中整治以及处罚、关停整改情况;对流窜作业、越界非法采砂行为的打击处置情况;对投诉举报、與情反映、媒体曝光、历史积压、上级交办等典型非法采砂案件的受理、查处,整治及后期监管情况;对非法采砂行为涉黑恶势力线索上报、移交打击情况,对黑恶势力保护伞、利益链的深挖和处理情况。
    第二阶段:专项打击、重点整治(6月中旬至7月下旬)。水利、公安联合组织对非法采砂行为进行专项打击,严厉打击非法采砂黑恶势力,深挖“保护伞”,及时向社会公布专项整治成果,形成威慑。
    第三阶段:集中检查、重点督查(8月上旬至中旬)。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勘等方式,对专项打击整治工作和河道采砂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重点河段、重点环节的整治工作进行重点检查;对重点敏感区城和集中检查发现的难点、热点问题进行重点督导检查。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成果巩固(8月下旬)。对前三个阶段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认真总结、宣传和推广,对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整改,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标准,把专项整治成果转化为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形成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将此次专项行动作为维护河湖生命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水行政主管部门作为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的责任单位要起到牵头作用,积极与国土、交通、林业、环保等部门协调,公安机关作为打击非法违法犯罪的执法部门,要积极参与联合执法行动,各乡镇要成立专项行动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为专项行动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周密安排部署,依法打击整治。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调动各方力量,坚持边查边改,对发现的问题,要落实责任,明确要求,限期整改;要加强水利与公安机关间的协调配合,联合执法,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涉嫌违法违纪人员严格依法依规处置,对黑恶势力重拳出击依法严打。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追责问责。对检查中发现的懒政怠政、工作不力、行动迟缓、推诿扯皮和因疏于管理造成的河道采砂秩序混乱或违法采砂行为频发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在规定时限内不能整改到位的,追究相关部门和单位责任人责任。对存在黑恶势力而发现不及时、打击不力,被群众举报、上级公安机关发现后打掉的,严肃追究当地领导干部失职渎职的责任。
    (四)加强工作宣传,营造浓厚氛围。要加强宣传,畅通举报渠道,同时要通过各种媒体及时宣传报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五)认真总结经验,建立规章制度。要及时研究总结行成果,坚决遏制非法采砂活动。河道管理和水行政部门要加强日常巡查和执法监管、要坚持整治、集中打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建立水利部门协调、相关部门配合的采砂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夯实水利公安联合执法机制,全面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2018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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