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政办 > 2018

索引号:ND001-0-2018-01299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内乡县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乡县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夏季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内政办〔2018〕55号

发布日期:2018-06-25 10:42:21

有效性:

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乡县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夏季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8-06-25 10:42:21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内乡县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夏季行动”工作方案

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530      

 

内乡县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夏季行动”

   

 

为切实加强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夯实高温汛期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按照市政府安排部署,县政府决定自2018年5月26日起至9月5日,在全县开展为期100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夏季行动”。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突出“人、车、路”协同治理,坚持政府职能部门合成共治,全面强化源头治理、专项治理、事故深度调查、宣传提示教育“四项重点工作”,有效防范应对各类季节性、阶段性突出风险,全力压降道路交通事故,实现“一杜绝、两下降”工作目标,即:坚决杜绝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双下降”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措施

 (一) 全面强化“人、车、路”隐患排查治理

1.重点驾驶人隐患排查治理。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针对辖区客货企业及校车重点驾驶人、A/B类准驾资格驾驶人,按照“五个一批”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1清理一批:5月30日前,对辖区A/B类准驾资格驾驶人的逾期未检验、未换证、记满12分未学习、交通事故、交通违法、酒驾毒驾、精神疾病等情况逐人清理、建档造册,相关情况滚动排查、定期更新;2督促一批:通过交警“双微”平台、手机短信等方式,督促辖区A/B类准驾资格驾驶人按期开展驾驶证审验、换证和参加满分学习,确保重点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记满12分学习率的平均率均达到99%以上。对清理出的存在隐患的驾驶人,及时通报县运管部门和运输企业,督促将其调整下车,该取消从业资格的一律取消从严资格;3教育一批:对辖区客、货、危、校等重点车型驾驶人,以及有3条以上违法未处理或发生按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的A/B类准驾资格驾驶人,采取集中培训、上门宣传等方式开展集中教育,集中教育每月不少于1次;4)打击一批:对涉嫌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违法犯罪的驾驶人和其他相关责任人,依法严格追究刑事、行政责任,运管部门依法、依规取缔其从业资格;5)吊销一批:对醉驾、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等交通违法行为,应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及取消从业资格的,依法依规从快处理。

2.重点车型隐患排查治理。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全县重点车型车辆安全隐患开展排查清理。1)“两客一危一货”。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辖区逾期未检验、未报废的“两客一危”、重型货车所属企业隐患清零。对检验、报废即将到期的“临界”隐患车辆,利用手机短信、微信、APP等,逐企逐车提前警示告知。2农村面包车。各乡镇政府要牵头组织,公安部门要督促指导乡镇交管站、劝导员逐车上门排查、核实情况、摸清底数,对有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以及违法未处理较多等行为的面包车主开展“一对一”提示警示,督促及时办理检验、报废手续或处理交通违法,提示及时维修保养车辆,安全文明守法驾驶。3)渣土车、工程运输车。住建、城管、交通运输、公路部门要依照职责分工,对本系统管理的建筑施工工地在用车辆进行排查,凡报废车辆,一律清退出运输市场,凡逾期未检验车辆,一律督促检验合格后,方可从事工地运输。4)校车。教育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职责,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和学校信息共享机制等指导、监督学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监督配备校车的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严格按照校车驾驶人员从业标准选用驾驶人,不具备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一律不准驾驶校车;对校车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设置等进行审核。

3.道路运输企业隐患治理。交通运输部门要依据道路运输市场准入管理相关条件,对“两客一危”、货运等道路运输企业,以及客运场站安全隐患开展排查治理,对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安全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或场站,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对整改不达标的按规定取消其相应资质。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公安、安监部门做好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印发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交运发〔2018〕55号)宣传贯彻实施工作,对长途客运、旅游客运、农村客运班线存在的安全隐患开展专项治理,不符合通行条件的,坚决取消。要加强旅游包车安全管理,落实旅游包车根据运营行为和路线、里程严格按规定配备包车驾驶人员的政策,严禁发放加盖公章的空白包车牌证,严禁租用非营运车辆从事旅游客运业务。

4.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全县国道、省道由县公路部门负责,县乡公路、农村公路由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城区道路由住建、城管部门负责,紧紧围绕桥梁、隧道、路口、季节性、重点线路、事故多发点段重点隐患开展清理。一是排查治理桥梁和隧道隐患。根据道路建设养护管理责任分工,各相关单位要对国省道干线桥梁,农村公路重要县乡道路桥梁开展隐患排查,摸清安全状况,该限行的限行,该限载的限载,该增加警示、提示标志的,要尽快到位,该维修的要尽快维修,该拆除的尽快拆除。二是排查路口隐患。国道、省道干线公路与农村道路交叉口,干线公路交叉口,要参照《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技术指南》等技术标准,对交叉路口进行全覆盖排查,采取设置减速带、完善警示标志、增设交通信号灯等措施,治理路口隐患。三是排查客车、校车通行线路安全隐患。公安、交通运管、教育等部门联合对通行客车、校车的线路进行隐患清零。四是排查季节性隐患。交通运输、城管、旅游、公安等部门以及各乡镇要全面排查汛期塌方、水毁、漫水桥、漫水路、景区危险路段等隐患,按照管理职责分工尽快完成治理工作。是及时抄告整改事故多发点段隐患。公安交管部门要将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九条的要求,及时向县安委会报告,并提出隐患治理建议。相关部门要深入分析事故多发的原因,及时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确保事故多发点段的隐患清零。

(二)全面加强突出违法行为的专项治理

1.开展渣土车、工程运输车交通违法专项治理。城管、交通运输、公路等部门在强化行业所属工地源头隐患清理的同时,公安、城管、交通运输等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强化协作、密切配合,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超限超载专项治理,扎实开展渣土车、工程运输车超限超载、私自改装、沿路抛洒、在禁行区域禁行时间违法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对超限超载的,一律卸货、交通违法消除后方可放行;对改装车辆的,一律强制恢复原状后放行;对驾驶报废、拼装车辆的,一律予以顶格处理;对多次违法的车辆要将其清退出运输市场。

2.开展危化品道路运输交通违法整治行动。集中整治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四非”违法行为,即未取得运输许可的车辆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未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非法驾驶、押运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非法改装伪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行为,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为未取得运输许可的车辆非法充装危险化学品,查处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全力防范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对于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件的;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非法转让、出租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件的企业;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驾驶人员、押运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上岗作业的,交通运输部门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予以处罚;对检查发现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由公安交警部门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对驾驶人处以罚款、记分,同时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处以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开展酒驾、醉驾、毒驾及客货车“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专项治理。公安部门要突出整治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车辆以及“酒驾、醉驾、毒驾”、“三超一疲劳”、涉牌涉证、不按规定通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建立常态化的集中整治工作机制,开展专项治理行动,要针对夏季易发生酒驾毒驾的重点时段和重点路段,灵活采取错时执勤、昼夜巡查、定点蹲守、分散设卡等方式,加大集中行动的密度、频率,保持高压整治态势,减少涉酒涉毒事故发生;充分依托交警执法站、临时执勤点、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加强路检和路查,密织防控网络,着力打击客货运车辆“三超一疲劳”等严重违法行为。要针对夏季旅游交通出行高峰,突出景区、山区等节日期间管控重点,有针对性部署节前放假、节中出行、节后返程“三个节点”路面勤务,确保节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4.开展“五小车辆”违法载人专项治理。公安交警、农机管理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责,对机(电)动三轮车、四轮电动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超过3人以上、无证驾驶和驾驶无牌无证车辆、驾驶性能不全和报废车辆上路行驶、超速行驶、闯红灯、随意调头、酒后驾驶、接送学生、幼儿上放学交通违法行为,要通过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检查,定时检查与不定时检查,交叉检查与联合检查,明查与暗查,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方法,实施阶段性的集中整治和查处。要通过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遏制“五小车辆”违法载人多发的势头。

5.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治理。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农村客运企业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驾驶员安全管理、车辆动态监管和维护保养等制度规定,切实加强农村客运安全管理;要加强客运站安全监管,督促客运站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车辆例检和安全告知等制度规定,严禁超员车辆出站以及车辆、驾驶员“带病”上路。公安部门要加大对农村面包车交通违法的打击力度,组织执法小分队深入乡镇农村,加大对超员、非法改装、无牌无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要与交通运输部门组织联合执法,在农村地区的学校和企业周边、客运站场、景区、集市等重点区域联合检查载客面包车,发现涉嫌非法营运的,交通运输部门要按照《道路运输条例》予以处罚,严重超员的要依据《刑法修正案(九)》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乡镇政府要落实“两站两员”建设的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作用,严把出村口、出镇口、进山口,严防农村面包车超员载客等违法行为。

(三)全面强化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

安监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涉及安全生产的责任事故开展调查,依法处理,依法开展责任追究;公安部门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较大事故以及专业运输车辆发生亡人交通事故且可能承担同等以上交通事故责任的,开展道路交通事故的深度调查工作。在事故调查和责任认定中,区分刑事责任、管理责任、民事责任三个层次,围绕人、车、路三个方面,从驾驶人日常教育管理、车辆安全监管、车辆生产和维修、道路建设养护、行业监管等环节开展责任调查,准确划定事故责任,全面排查管理责任。除按照交通肇事罪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外,还要对负有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的车主、企业或单位,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因失职渎职、不作为导致事故发生的,依规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全面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强化社会面宣传提示。要围绕夏季天气、时段特点,进一步提升“两公布一提示”的针对性、实效性,及时公布辖区事故易发路段以及易受山洪、暴雨、团雾影响路段,提示恶劣天气条件行车安全事项;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例、重点违法行为、曝光一批终生禁驾的客货运驾驶人名单、曝光一批交通违法多、事故突出的运输企业。结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制作专题宣传资料,积极组织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持续、广泛刊播整治工作新闻,发布整治相关新闻报道。

2.强化重点群体教育警示。宣传、公安、交通运输、安监、教育等相关部门,积极深入客货运企业、场站、学校,依托自建短信平台、“双微”等信息化手段,以“两客一危一货”企业以及校车管理人员、驾驶人为重点,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普法教育活动,剖析典型案例、讲清违法危害和后果,并组织长途客运、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等重点专业运输单位召开安全例会,督促驾驶员签订“守法交通”承诺书。要积极开展交通安全“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活动,开展交通安全大宣传、大提示,教育引导群众“不搭黑车、不上超员车、不坐问题车”。

、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夏季道路运输活动频繁,各类交通安全风险交织叠加,是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高发、易发期。深入开展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对稳定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夯实夏季汛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县政府专门成立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夏季行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具体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力推动,确保完成既定目标任务。

(二)加大执法力度。各部门对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要“零容忍”,充分用足、用好法律手段,严管重罚、上限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要与企业经营资质、车辆运输资质、驾驶人从业资格挂钩,该停业的停业,该关闭的关闭,该吊销的吊销,该降级的降级,提高违法成本,加大惩处力度。同时要规范、理性、平和、文明执法,坚决杜绝因执法不当引发媒体炒作或不稳定事件发生

(三)加强督导检查。县政府将组织督导组对各乡镇、各部门工作进行明查暗访、突击检查、蹲点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对集中整治行动不重视、效果不明显的,将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

      (四)加强信息报送。要切实加强信息上报工作,及时上报行动开展情况、典型事例、工作成效以及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乡镇、各部门于615日前上报专项整治工作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姓名、职务、联系电话),每月29日前上报工作小结,9月3日前上报工作总结。联系人:靳云峰  13937734216

邮箱:nxxsnzhzz@163.com

 

附:内乡县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夏季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

员名单

 

 

 

 

 

 

 

 

 

 

 

附件:

内乡县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夏季行动”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崔宏伟  县公安局局长

时歌阳  县政府机关事务局副局长                

朱彦彬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杨金铎  县安监局局长

马洪法  宣传部副部长

王波涛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张赞军  县安监局副局长

廖玉春  县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运输局局长

符晓凯  县旅游局副主任科员

韩保国  县教育局副局长

张春立  县城管局副局长

刘再谦  县住建委副主任

王胜辉  县农机局副主任科员

张卫东  县公路局副主任科员

王洪学  县文广新局副局长

县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夏季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王波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夏季行动”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督导等工作。

 

 

责任编辑:管理员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