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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乡县2018年贫困人口医疗兜底补助方案的通知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8-08-07 15:21:31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内乡县2018年贫困人口医疗兜底补助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6月29日 

 

 

内乡县2018年贫困人口医疗兜底补助方案

 

为切实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打赢脱贫攻坚战,进一步提高贫困患者报销水平,提升群众满意度。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对我县贫困人口(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含脱贫不脱政策,下同)医疗兜底补助方案进行调整,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兜底补助政策

(一)贫困人口住院补助

1、贫困人口县内住院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病补充保险、医保救助工程、民政医疗救助报销(前五次报销)后,不设起付线,剩余合规自付费用,按90%比例报销,年度封顶线2万元。

2、贫困人口住院费用(含县内县外医院),经前五次报销后,年累计合规自付费用超过3000元以上部分,全额报销,不设封顶线。

3、贫困人口县内住院,乡级、县级医院目录外费用应分别控制在2.5%、7%以内,超出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

(二)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补助

1、门诊慢性病实行兜底补助。贫困慢性病患者县内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经前四次报销后,剩余合规自付费用全额报销,年度封顶线1000元。

2、各定点医疗机构根据贫困患者慢性病病种和病情,合理用药、合理治疗,一次药量最长不超过一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至三个月。

(三)实行六次报销一站式即时结算

在原有四次报销一站式即时结算的基础上,按照一次性办妥要求,整合医保和民政报销系统,县卫计委牵头在县内医院部署实施,实现六次报销一站式即时结算,确保群众及时享受各项待遇。

意外伤害保险县内报销由定点医院一站式结算窗囗代收理赔资料,外诊报销由行政审批中心一站式结算窗口代收理赔资料,代收后由窗口工作人员与人寿保险公司联系,人寿保险公司在一周内到一站式结算窗囗审核资料,对符合条件的直接把理赔款打入贫困户账户,对于县域内因先诊疗后付费住院不收押金造成医院垫付贫困户意外伤害住院费用,贫困户出院恶意欠费的,由人寿保险公司把理赔款直接拔付医院冲减贫困户对医院的欠费。

定点医院六次报销垫支的补助费用,由医保中心、民政局、人寿保险公司按月支付给定点医院,除拒付违规费用外不得无故拖延垫付资金或擅自减少资金结算。

二、监督机制

(一)专班推进

成立县卫计委牵头、人社局、扶贫办、民政局、财政局和人寿保险公司等相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为成员的健康扶贫工作专班,县政府副县长朱宏范为专班责任人,完善协调机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持续推进落实此项工作。

(二)部门职责

县扶贫办负责及时核准贫困人口信息,特别是新识别、新退出和新亡故人员的信息,第一时间向行业扶贫单位提供贫困人口增减变动花名册,做到随调整随通报;县民政局负责核准提供民政救助对象名单及民政医疗救助报销;县人社局负责贫困人口兜底补助的组织实施;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的筹集和预算调整;县卫计委和人社局共同负责督查各定点医疗机构,规范诊疗行为;县审计局加强对资金使用的审计,确保资金安全。

(三)加大处罚力度

加强贫困人口住院管理,严格按照服务协议,加大对定点医院过度检查、过度治疗、违规收费、诱导住院、挂床住院、虚开药品、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一经查实,拒付违规费用之外,加倍罚款;多次出现违规行为的,取消定点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帮扶责任人要正确宣传政策,引导贫困慢性病患者,根据病情按规定理性购药,出现恶性套取药品的,追究医院、医生和帮扶责任人责任,并取消贫困人口健康扶贫特惠待遇。

要加强严惩逃费行为,对于个别逃费的贫困患者由卫计委牵头组成联合调查组赴乡、村实地调查,出具调查报告,教育患者尽快付费,经教育后拒不付费的纳入黑名单管理,取消健康扶贫特惠待遇,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对确无经济来源的由乡镇政府从民政临时救助资金中解决。

本方案中贫困人口县内县外住院,经前五次报销,年累计自付合规费用超过3000元以上部分,全额报销,为了政策连续性,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县内住院经前五次报销后,剩余自付合规费用,按90%报销和门诊慢性病兜底补助,这两个新增兜底政策自2018年7月1日起实施。内政办〔201755号文件涉及兜底补助部分与本方案不一致之处,以本方案为准,其它部分仍按原规定执行。

           

责任编辑:Neixiang_liuyul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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