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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一次办妥”事项梳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内政办〔2018〕60号

发布日期:2018-08-07 15:09:34

有效性:

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一次办妥”事项梳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8-08-07 15:09:34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次办妥”的决策部署,根据《内乡县政务服务“一次办妥”实施方案(试行)》(内政办﹝201859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开展“一次办妥”事项梳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办事指南和办理流程图。对公布的“一次办妥”事项要逐项编制优化后的办事指南和办理流程图。

(二)梳理“一次办妥”事项,编制负面清单。结合工作实际,对能够实现“一次办妥”的事项,要梳理编制 “一次办妥”事项清单。未纳入“一次办妥”清单的事项,要编制负面清单,说明原因并提出优化措施。

(三)统计汇总“一次办妥”改革成果。对公布的“一次办妥”事项改革成果和优化效果进行汇总,分别统计出压缩时限、精简环节、减少材料等有关数据。

二、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梳理“一次办妥”事项。要以本部门权责清单、依申请权力事项清单和便民服务事项清单为基数,明确单位拟于6月份公布的 “一次办妥”事项,如不能实现要写明理由。

(二)进一步优化流程压缩时限。针对能够实现“一次办妥”的事项,在优化流程的同时要着力压缩办理时限。对本部门一个科室能够单独完成办理的事项,力争全部实现一次办妥。对本部门多个科室共同完成办理的事项,要建立一体化的办理流程,推进科室间无缝对接、集成办理。多个部门共同完成办理的事项,要积极配合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推进“一窗受理、受审分离、综合办理”和“联审联批”制度。

(三)进一步精简申请材料、完善办事指南。在事项梳理过程中,要按照“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坚决砍掉非法定的各类证明和申请材料,不断精简办事手续。同时,要逐项编制办事指南,严格履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做好群众办事咨询工作。

(四)明确“一次办妥”事项负面清单。对于多部门联动、工作复杂近期较难实现的事项,要编制负面清单,说明不能“一次办妥”的原因。各单位要逐项逐条提出优化改进意见和措施,推进负面清单内的事项逐步实现“一次办妥”。

(五)准确统计“一次办妥”事项优化成果。对公布的“一次办妥”事项进行逐项统计,详细准确地列明每个事项的所属的重点领域(投资审批类、不动产登记类、商事登记类、公民个人事务类)、法定办结时限、优化后的承诺办结时限、精简的办事环节数、减少的申请材料数、是否由承诺件调整为即办件、是否在南阳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办理(或由部门专网办理)、事项是否入住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等情况。

三、材料报送说明

1、对确定的“一次办妥”事项,要填写“一次办妥”事项目录清单(附件1)和“一次办妥”事项清单梳理表(附件2),并编制办事指南(附件4)和流程图。对7月底前不能实现“一次办妥”的事项,填写“一次办妥”事项负面清单(附件3)。

2、如果本部门“一次办妥”事项已报送完毕,而且没有负面清单,只需报情况说明即可。

3、有关部门填写的所有附件表格(附件1-4)和编制的办事流程图务于629日前以单位红头文件形式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至县编办,纸质版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

4、各单位要准确填写《“一次办妥”改革成果统计表》(附件5),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同时要明确一名领导和固定专人负责本单位联络协调工作,填写联络人信息表(附件6)。附件5和附件6务于629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县编办,纸质版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

 

附件:1.“一次办妥”事项目录清单

2.“一次办妥”事项清单梳理表

3.“一次办妥”事项负面清单

4. 办事指南(示例)

5. “一次办妥”改革成果统计表

6.“一次办妥”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http://file.neixiangxian.gov.cn/attached/20201229/20201229230127_820.xls

 

2018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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