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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8-08-30 17:14:10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县政府各部门,县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流程工作的有关规定,确保政府所发布信息内容的准确性和权威性,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县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需要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重要通告、公告、公示、通知等信息,须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目中下载并填写《内乡县政府门户网站通告、公告、公示、通知等信息发布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依据程序进行审核报批。
二、县政府门户网站通告、公告、公示、通知等信息发布审批按照“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申请发布信息单位的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对信息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县政府办分管主任进行二次审核,县政府分管领导负责签批发布。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以下简称“县信息公开办”)负责备案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发布。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修改、撤销的,申请发布单位需向县信息公开办报送情况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县信息公开办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修改、撤销。
三、申请发布信息单位在向县信息公开办送达《审批表》和纸质版发布内容时,应把电子版同时发送到县信息公开办邮箱。(纸质版送达地址:内乡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邮箱:nxxxgk@163.com)
四、县有关部门、社会团体要发布此类信息,可参照以上各条执行。
附件:内乡县政府门户网站通告、公告、公示、通知等信息发布审批表
2018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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