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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ND001-0-2020-02259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乡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内政办〔2018〕81号

发布日期:2018-09-12 23:12:40

有效性:

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乡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8-09-12 23:12:40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县直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依法依规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全面提升我县社会治理和经济管理水平,根据《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宛政办〔201682号)等文件要求,制订《内乡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内乡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

        惩戒实施方案

      2.国家出台的联合奖惩备忘录清单

      3.红黑名单反馈表和联合惩戒案例反馈表

 

 

201867日        

 

 

 

 

 

 

 

 

 

 

 

 

内乡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实 施 方 案

 

根据《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宛政办〔201682号)和南阳市信用办《关于做好城市信用监测预警工作的通知》(宛信办〔20184号)、《关于印发南阳市2018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要点及台账的通知》宛信用办〔20187号、《关于印发南阳市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操作指南的通知》(宛信用办〔201811)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家、省、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部署和国家、省、市、县全面深化改革的工作要求,依托市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以全面落实信用信息归集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基础,以重点领域信用联合奖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精神深入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内乡全面深化改革、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打造金融高地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二、基本要求

按照“逢办必查,凡报必查,应查必查”的原则,坚持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等行政管理事项中依法对相关市场主体进行信用核查,将信用核查结果作为实施联合奖惩措施的依据,对守信者,落实激励政策;对失信者,应结合失信类别和程度,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

三、主要工作任务及方法步骤

(一)扎实做好基础工作

1、细化落实法规、政策性文件。各部门要将细化分解、落实上级部门的法规、政策性文件,包括本部门出台的对企业和管理对象的扶持政策,以及创新信用工作制定的相关制度,及时发布到信用网站。

2、加强诚信案例传播。各部门开展的各类表彰活动、授予的荣誉、开展的各类诚信等级评价和专项治理活动等要及时发布信用网站。

3、落实七日“双公示”制度。各部门发生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核、行政核准、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其他职权、登记信息等)和行政处罚信息按照“双公示”样表进行填写,至少7日内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南阳)公示,“双公示”信息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外,应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全面、完整、规范、清晰、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查看。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县编办、县工商局、县民政局要加快推进行政相对人的社会信用代码转换,县直相关部门要率先实现社会信用代码转换。

(二)加快推进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1、各部门根据其监管职责开展诚信创建活动,对行业进行分类分级管理,对诚信市场主体信用优良达到一定级别的列入红榜,违反相关规定的列入黑榜。(红黑榜样表见附件3

2、建立完善失信举报制度,鼓励公众依法举报严重失信行为,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及时调查处理。对调查处理情况属实问题严重的列入黑名单。

3、落实国家联合奖惩备忘录。根据国家出台的联合奖惩备忘录清单,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在 29个领域先行开展联合奖惩。各单位对国家出台的联合奖惩备忘录(见附件2)清单进行条目化分解,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联合激励和惩戒事项,梳理建立本部门本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库,并随时根据国家新出台的备忘录,及时更新联合奖惩措施。没有涉及的领域之后根据国家新出台的备忘录随时增补。

(三)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

1、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对行政相对人进行实名认证。在业务受理过程中落实行政相对人身份核验工作,要求其提供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主体登记证明,认真核查行政相对人身份基本信息,确保提交的相关资料真实可信。引导行政相对人进行事前信用承诺,并主动接受监管,接受职能部门和社会监督。

2、对行政相对人进行信用信息核查。在业务受理前要对涉事主体进行信用核查,核实行政相对人信用状况。在信用核查功能尚未嵌入行政审批系统之前,通过查询“信用中国”、“信用河南”、“信用南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网站,确认行政相对人是否有被评为信用优良等级等守信行为,以及是否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被其他部门施以行政处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行为。在信用核查功能嵌入行政审批系统之后,通过信用信息共享平合的数据库实现对行政相对人的自动化信用核查,根据反馈结果确认行政相对人是否有守信或失信行为。

3、根据核查结果实施相应联合奖惩措施。对达到一定信用等级的行政相对人,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绿色通道”和重点支持等激励政策;对失信者,如发现行政相对人有行政处罚的历史记录,视情况慎审慎批。如发现相对人已被列入企业异常名录、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企业)、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人(企业)和其它严重失信行为“黑名单”的,依法给予相应惩戒措施,或不予办理相关业务。

4、做好案例收集。单位要根据信用核查和行政相对人反馈情况,收集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案例,特别是收集整理典型案例。(案例表见附件3

(四)联合奖惩具体问题处理

1、红黑名单实行动态管理,按照联合奖惩备忘录明确的各类守信或失信行为的联合奖惩期限,及时将已到期限的行政相对人撤出红黑名单。

2、各部门要建立异议处理机制。行政相对人对其在系统内守信或失信行为信用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有异议的,可向作出决定的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该主管部门重新进行信息审核。联合惩戒措施在信息审核期间暂不执行。经核实有误的信用信息应及时更正或撤销。因错误采取联合惩戒措施损害有关主体合法权益的,要积极采取措施恢复其信誉、消除不良影响。

3、各部门要建立信用修复机制。信用修复分为达到条件自动修复和当事人申请修复。自动修复是按照规定当受惩戒对象在惩罚有效期结束后,自动撤出黑名单库;申请修复是受惩戒对象向主管机构提出信用修复申请,主管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受理申请并回复。

(五)单位联合奖惩机制示范点建设

在县衙历史文化街区进行以联合奖惩为主的信用体系建设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县衙历史文化街区要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特别要结合县衙的官德文化打造政务诚信文化典范,结合特色商业街区,开展诚信街区建设,然后总结经验,在全县范围内推广。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协调。县政府已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小组,切实加强了对该项工作的领导。为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由政府办牵头,协调解决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督促工作进度。由县发改委牵头,相关单位配合,归集各类信息,做好信息录入工作。发改委要加强与市信用办对接,做好业务指导,加强与各单位的联络,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各单位要确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管领导和联络员,确保工作正常推进。

2、加大宣传力度。设立诚信宣传教育工作组,由宣传部牵头,县文明办、县衙博物馆等相关单位参与,发掘宣传诚信人物、诚信企业、诚信群体、树立诚信典型,批评鞭挞失信行为;抓好公益广告宣传;结合各类宣传日搞好宣传活动;结合县衙等传统文化加强诚信文化建设。

3强化主体责任。信息归集发布方面,制度、法规、政策性文件,以及表彰、荣誉、等级评价和专项活动等由各单位上报,发改委负责归集发布,特别是红黑榜名单各单位要即时报发改委。“双公示”信息由各单位负责归集发布。联合奖惩措施的实施由行政审批中心牵头,督促各单位按照联合奖惩备忘录要求对奖惩的对象在业务办理过程中采取奖惩措施。联合奖惩案例由各单位收集,每月5日前报县发改委。

4、加强跟踪问效。每月10日前,发改委把各单位各类信息归集情况上报县政府办和县领导。政府办将对各单位基础信息归集情况、红黑名单发布和联合奖惩案例收集情况在全县范围内公布,工作滞后的在全县通报批评。

责任编辑: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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