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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ND001-0-2018-01808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乡县2018年玉米订单收购扶贫工作方案的通 知
发文字号:内政办〔2018〕86号
发布日期:2018-09-25 16:04:56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8-09-25 16:04:56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内乡县2018年玉米订单收购扶贫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2018年8月21日
2018年内乡县玉米订单收购扶贫工作方案
为了落实《内乡县推进“3+N”扶贫模式实施方案》(内脱贫组﹝2018﹞68号)安排的粮食订单收购扶贫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实施粮食订单收购扶贫工作,进一步丰富我县“3+N”扶贫模式内涵,增加贫困户叠加增收措施,为我县顺利实现脱贫摘帽目标奠定基础。
二、实施办法
本方案收购对象为全县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自产的玉米。具体按以下步骤操作:
第一步:调查摸底,签订收购合同。为确保粮食订单收购扶贫的精准性和实效性,各乡镇要组织村级聚爱农牧专业合作社摸清辖区建档立卡贫困户2018年秋季玉米种植底子和预产底子,并逐户签订预售合同。合同内容主要包括:贫困户户主姓名,身份证号,所在乡镇、村、组,耕地面积,种植玉米面积,预产、预售数量等。
第二步:选定、布局收购单位。收购单位原则上从全县现有粮食收购大户和经纪人中选定,选择标准为实力较强、信誉较高、乐于从事扶贫事业。同时要合理布局,确保贫困户能就近售粮,选定的收购单位统一悬挂定点收购标牌。
第三步:收购。贫困户持身份证和与村级聚爱农牧专业合作社签订的预售合同就近到定点收购处卖粮,收购单位依照质量和市场价当场付款,据实向售粮贫困户出具售粮凭证,并在预售合同上填写售粮时间、地点、数量等信息。凭证内容主要包括户主姓名,所在乡镇、村、组,预售合同数量,本次售粮数量、价格、售粮款额等。收购单位也要加盖公章。
第四步:交售。定点收购单位凭县粮食部门颁发的“粮食订单收购扶贫单位”证件,将收购贫困户的粮食运到牧原公司出售,牧原公司优先验收,快速付款。对交售的质量不达标的粮食,由定点收购单位自行消化处理。
第五步:补贴。贫困户将售粮凭证连同预售合同一同提交本村聚爱农牧专业合作社,由村级聚爱农牧专业合作社审核汇总后报县聚爱农牧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由县联合社按每市斤0.1元标准给予补贴,通过一卡通直接将款拨付给售粮贫困户。
三、责任与监管
实施粮食订单收购扶贫工作涉及方方面面,需要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通力合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各村级聚爱农牧专业合作社要科学组织,一是负责调查摸底,与贫困户签订粮食预售合同(预售合同由县粮食局统一提供);二是负责宣传粮食订单收购扶贫政策,鼓励贫困户积极售粮(9月10日前完成);三是村级聚爱农牧专业合作社要对贫困户提交的售粮凭证认真审核把关,防止弄虚作假、虚报冒领。
县粮食局要统筹协调,一是选好粮食收购经纪人,并对经纪人培训指导督导;二是负责选定布局收购单位,设计制作定点收购标牌、售粮凭证预售合同表和定点收购单位证件(9月10日前完成);三是巡回检查收购现场,防止收购单位压级压价,损害售粮贫困户利益。对检查发现或群众举报不严格执行政策、弄虚作假、坑农害农的收购单位,立即取消其定点收购资格。
县牧原公司负责优先接收定点收购单位收购的贫困户粮食,做到优先检验、优先入库、优先付款。
县纪委监察委对在收购过程中出现补贴不精准、补贴不到位或虚报冒领资金的要严肃追责。
附件:内乡县贫困户2018年自产玉米预售合同表
附件:http://file.neixiangxian.gov.cn/attached/20180925/20180925160646_7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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