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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ND001-0-2018-0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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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农业保险招标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内政办〔2018〕90号

发布日期:2018-10-08 16:36:39

有效性:

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农业保险招标工作的通知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8-10-08 16:36:39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了做好2018年农业保险招标工作,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财金〔2017〕28号)、《河南省财政厅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河南省农业厅 河南省畜牧局 河南省林业厅 河南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河南省2016年农业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豫财金〔2016〕11号)文件要求通知如下:

一、职责分工

农业保险招标工作由县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各部门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优胜劣汰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确定符合条件的农业保险经办机构,提高农业保险服务水平与质量。

(一)农业局负责种植业农业保险招标工作。

(二)畜牧局负责养殖业农业保险招标工作。

(三)林业局负责公益林保险招标工作。

(四)财政局要根据上级要求,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联系,掌握农业保险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给县政府领导做好汇报,加快工作进度,按时完成农业保险招标工作;负责农业保险招标工作经费,保障农业保险招标工作顺利进行。

二、招标险种

(一)种植业:小麦、花生。

(二)养殖业:能繁母猪、育肥猪、基础母牛。

(三)林业:公益林。

三、时间要求

根据《河南省河南省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管理暂行办法》要求,2018年底前实现政府采购选定农业保险承办机构全省全覆盖。因此,要求各部门在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部门农业保险招标工作。

四、其他事项

(一)参与招投标的保险承办机构必须具有中国保监会颁发在我省开办农业保险业务许可证。

(二)服务期限3年。

 

 

                 

2018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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