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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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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乡县推广使用国家第六阶段标准车用乙醇汽油车用柴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内政办〔2018〕91号

发布日期:2018-10-08 16:38:12

有效性:

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乡县推广使用国家第六阶段标准车用乙醇汽油车用柴油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8-10-08 16:38:12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内乡县推广使用国家第六阶段标准车用乙醇汽油车用柴油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8月28日  

 

 

内乡县推广使用国家第六阶段标准车用

乙醇汽油车用柴油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成品油质量升级,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8〕1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令》(〔2004〕第84号)、《南阳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推广使用国家第六阶段标准车用乙醇汽油车用柴油工作方案的通知》(宛政办〔2018〕46号)有关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8年7月1日起,全县全面供应国家第六阶段标准(以下简称国Ⅵ)车用乙醇汽油、车用柴油,禁止销售低于国Ⅵ的车用乙醇汽油、车用柴油;严格执行《河南省人民政府令》(〔2004〕第84号),依规实现全县车用乙醇汽油封闭。

二、工作任务

(一)完成油品升级置换。2018年7月1日前为油品升级置换期,升级置换期内油品销售价格不变,各成品油批发、零售企业要按照既定时间节点完成油品置换,更新油品标识。

(ニ)加强油品质量检测。直有关部门要严格市场准入管理,按照省商务厅、公安厅、交通厅、工商局、质监局等五厅局印发的《2018年度油品质量抽检检查实施方案》,食药工商部门要加大油品检测频率,重点对成品油销售企业的乙醇含量达标情况进行抽检,对检测不达标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顶格处罚,直至吊销相关证照,确保全县国Ⅵ车用乙醇汽油和车用柴油全面推行。

(三)全面取缔“黑加油站(点)”。加大对自建罐、流动加油车、黑加油站(点)(以下简称“自流黑”)的打击力度,对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证书但已取得其他证照的,根据商务部门认定意见,工商、安监、消防等部门依法注销、吊销相关证照,并由公安、商务及所在乡镇予以取缔并拆除;对符合成品油商务行业发展规划但尚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一律由乡镇政府及商务部门依法予以关停。

(四)深入开展税务专项检查。税务部门要对成品油经销行业实施税务专项检査,对加油站进、销、存环节纳税情况进行核查,并对无票进销、体外循环等行为进行重点打击。经查实有偷税逃税行为的,要依法依规进行严厉处罚。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三、工作措施

(一)高位督查。成立督查组,通过各部门联合督查和各部门各司其职常态化督査两种方式,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围绕国六标准油品升级置换,经营手续不齐全加油站点查处、关停、取缔并拆除,油品抽检情况、安全生产等突出问题,逐乡镇、逐站点进行常态化督导检查,现场査验各加油站经营手续、安全管理和进、销、存环节纳税情况,使用快速检测设备对油样进行检測。

(二)受理举报。建立受理举报常态机制,县推广使用国家第六阶段标准车用乙醇汽油车用柴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对成品油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收到举报后,要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对重大问题,要立即开展核实、查处;其它问题立即交办到所在乡镇进行核实、查处,限期一周内进行反馈。各有关部门收到举报要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问题交办。督查组对在督导检查中发现的加油站经营手续不全,不按规定纳税,销售不达标油品,未按规定完成油品升级置换等问题,上报至县推广使用国家第六阶段标准车用乙醇汽油车用柴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即时将相关问题交办至有关乡镇和部门,限期一周内整改到位。

(四)整改落实。各有关乡镇和部门对交办的问题要逐一进行落实,对非法加油站要坚决取缔,对违法违规、恶意制假售假的加油站要从严查处,并按时上报处理意见和处理结果。同时,将组织商务、工商、公安、质监、税务等联合工作组开展常态化、拉网式巡查,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不出现反弹。

(五)公开曝光。定期对各乡镇辖区内手续不全、油品不达标加油站、“自流黑”查处等情况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开曝光,接受社会监督。

(六)严格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乡镇和部门国六标准油品升级置换、“自流黑”整治取缔、油品抽检合格率等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并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

(七)严肃问责。问题久督不改、反弾严重,未按要求完成推广工作的乡镇和部门,将按照《南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宛环攻坚〔2018〕6号)有关规定,根据发现的“自流黑”数量,依照责任追究办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根据对加油站的抽检情况,对加油站点成品油抽检达标率达不到100%的,对相关部门进行通报批评、警示约谈、责任追究。

四、职责分工

为确保国家第六阶段标准车用乙醇汽油车用柴油推广工作的顺利推进,县政府成立内乡县推广使用国家第六阶段标准车用乙醇汽油车用柴油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副县长朱宏范任组长,县政府机关党委副书记江红军、商务局局长岳文宏任副组长,县发改委重大项目管理办副主任杨林茂、商务局副局长薛长虹、食药工商局党组成员李星、公安局副书记马俊玉、税务局副局长樊凯、环保局副局长王铁忠、安监局主任科员张运中、交通局党委委员廖玉春、物价局副局长江景峰、消防大队教导员齐新、质监局副主任科员吴琼、电业总公司副总经理黄春翱和中石化内乡分公司经理洪国亮为成员单位,统筹协调全县推广使用国六标准油工作,制订并发布《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推广使用国家第六阶段标准车用乙醇汽油车用柴油的通告》。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商务局,商务局局长岳文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下设2个督查组。分别由县商务局、食药工商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开展督促检査、问題交办、整改落实等工作。督查组工作人员从县直有关单位抽调,抽调期间服从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失职追责”原则和“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具体要求,依法开展市场监管。职责分工如下:

(一)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组织推动全县国Ⅵ车用乙醇汽油车用柴油升级置换、保障供应、举报受理及综合协调等工作。

(二)商务部门:责建立加油站及经营单位进、销、存信息网络工作平台,负责加油站建设运营的规范与整顿,对违法、违规企业及时上报上级商务部门,依法注销、吊销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对无证照的加油站,要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取缔及拆除;负责文字综合、问题交办、信息报送、新闻宣传等工作。

(三)食药工商部门:负责对成品油经营企业油品质量进行抽检,依法査处质量不合格、与标号标识不符、以次充好、假冒商标标识、销售非乙醇汽油等行为,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四)质监部门:负责计量和生产领城的质量监管,开展油品质量监督检查,并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从严处罚。

(五)公安(消防)部门:负责依法取缔“自流黑”站点,打击成品油流通领域经济犯罪行为,査处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成品油经营企业,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环保部门: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对市场上违规生产达不到标准的车用乙醇汽油、车用柴油行为进行查处。

(七)税务部门:负责对成品油经销企业开展税务专项检査,对偷税、逃税等行为依法查处并从重处罚。

(八)交通部门:负责对不具备成品油运输资质或运输假冒伪劣油品的车辆进行查处。

(九)安监部门:负责协调解决油品升级置换、销售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十)物价部门:负责发布国Ⅵ车用乙醇汽油、车用柴油市内最高零售价格,通知成品油经营企业严格执行;依法查处成品油企业价格违法行为。

(十一)电业总公司:配合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处置工作。

(十二)各乡镇政府:对辖区内的加油站点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和证照情况,报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日常监管;取缔拆除辖区内“自留黑”加油站点。

(十三)中石化、中石油内乡分公司:负责保障加油站油品供应,对市场监管提供必要技术服务支撑、费用支撑,做好政府部门罚没油的存储及后期技术处置;负责所属加油站员工培训,加强现场宣传。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行业监管。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联合执法建立成品油流通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的通知》(宛政办明电〔2017〕183号)要求,积极开展本辖区、本行业成品油流通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按上限处罚,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要定期将执法和各部门督查情况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建立联席办公会议制度。由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定期组织商务、公安、发改、工商、安监、消防、税务、质监、交通、电业、物价、中石化内乡分公司等部门召开联席办公会议,分析当前形势,研究解决存在问题。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平台,多方位、多角度加强对国家第六阶段标准车用乙醇汽油车用柴油推广使用工作的宣传。要畅通举报渠道,动员人民群众参与进来、行动起来、监督起来。

 

附件:督查组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督查组组成人员名单

 

第一组:

    长:薛长虹  商务局副局长

    员:郭朝武  商务局商贸科科长

    王青泽  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

        食药工商局市场股副股长

    胡超峰  税务局征管股科员

    蔡耀军  质监局质量监管股股长

    孙小乐  消防大队参谋

            吴建会  电业总公司 营销部稽查专责

负责赵店、王店、灌涨、马山口、赤眉、余关、七里坪、夏馆、板场等乡镇的督导工作。

第二组:

     长:李    食药工商局副局长

     员:张荣先  商务局商贸科副科长

        邵豫红  公安局内保中队中队长

       王洪刚   食药工商局市场股股长

            税务局城区税务分局科员

       庞国丽   质监局质量管理股股长

       别鹏飞   消防大队参谋

       李国平   电业总公司 供电服务公司副经理

负责城关、湍东、大桥、师岗、瓦亭、桃溪、岞等乡镇的督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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