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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边督边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豫环委办〔2018〕34号

内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8-10-25 15:48:01   来源:南阳政府网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

为加强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边督边改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根据有关要求,现就做好边督边改信息公开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公开内容

(一)督察组进驻公告

1.  主要内容:督察组督察进驻起止时间、举报电话、举报邮政信箱和每天接听电话的具体时间(早8时至晚20时)。

2.  公开要求:督察进驻期间,每日在市、县政府网站的显著位置公示、报纸刊登、电视台新闻栏目(或黄金时段)滚动播出以上内容。

(二)边督边改情况

1.  主要内容:交办信访案件数量、具体信访案件基本情况、调查核实情况、处理结果等,可以“文字+附表”形式公开(见附件)。考虑电视媒体特点,电视台公开内容应主要包括信访案件交办和办理情况、取得成效、典型案例和群众反映等。对于督察问责情况,应对外公开问责人数、级别等内容;对于典型的环保不作为、乱作为,甚至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人员,应对外公开具体问责情况。

2.  公开要求:

市级层面:督察进驻期间,市级政府网站及市级环境保护部门网站每日汇总公开各县区、各部门边督边改情况;市级党报每日报道边督边改情况,重点公开典型案件查处和整改情况;市级电视台新闻栏目及时报道市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研究部署、现场调研、督导推进边督边改工作情况,各有关部门和县(市、区)整改做法、成效和典型案例,人民群众获得感等情况。

县级层面:督察进驻期间,县级政府网站应及时、全面公开边督边改情况。县电视台及时对信访案件交办和办理情况、进展和成效,以及典型案例等进行报道。

鼓励使用APP、微信公众号、微博等网络新媒体公开边督边改情况。

二、 舆情引导

市级党委、政府应高度关注督察舆情,加强舆情监控,做好舆情引导,对边督边改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及时提醒相关县区做好应对工作;根据需要,可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进一步回应社会关切。重点舆情应及时告知督察组并同时抄送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三、 抽查核实

督察组将安排人员跟踪核实被督察地方边督边改信息公开情况,对于公开不及时、不到位的进行督办,问题突出的交由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处理。

附件:××市关于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公示模板)

2018年10月17日

  

附  件

××市关于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

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公示模板)

截止201×年×月×日×时,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XX市环境信访件xx件,现将第x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及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备注

1

受理编号xxx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

2

3

4

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XX市时间:201×年x月x日-x月x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xxx-xxxxxxxx,邮政信箱:xx市第xxx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8:00-晚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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