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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ND001-0-2020-02264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乡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综合治理规划(2017-2025年)的通知

发文字号:内政办〔2018〕102号

发布日期:2018-11-19 15:57:25

有效性:

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乡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综合治理规划(2017-2025年)的通知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8-11-19 15:57:25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内乡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综合治理规划(2017-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已完成编制,并通过了专家评审。经县政府同意,现予以颁布实施,请根据规划要求,认真贯彻实施。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规划》是依法管理和保护地质环境、防治矿山地质灾害的重要依据和指导性文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执行。要通过《规划》的实施,加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工作力度,切实改善矿山地质环境,使矿山开发建设与环境承载力相统一,从而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快速、高效发展。

二、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负总责,国土部门负责矿山地质环境与治理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林业、环保、安监、公安、发改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要坚持保护与开发并重,加强对采矿权人履行恢复治理义务的指导监督,努力提高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综合效益。

三、要严格矿产开发准入和生产过程监管,实行“环境一票否决制”。要以改善矿区环境质量、促进生态良性循环和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准则,重点解决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积极推进矿产资源开发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加快解决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大力推进生态环境建设,促进全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逐步纳入良性循环轨道。

  

 

 

20181019日   

 

责任编辑: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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