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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召开“10.29”命案侦破表彰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发布日期:2019-01-10 18:5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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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9日,我县召开“10.29”命案侦破表彰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对“10.29”命案有功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并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县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县领导谷晔、董富裕、岳书晓、周家波,县法院院长成延洲,县检察院检察长黄玉林,县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长崔宏伟出席会议。

  会议由县委常委、副县长董富裕主持。

  会上,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谷晔就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扫黑除恶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董富裕宣读了《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给予王大波等四名同志记三等功和李高波等七名同志嘉奖以及给公安局等九个单位通报表扬的决定》,与会领导对“10.29”命案有功人员进行了表彰奖励;崔宏伟通报了前期全县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传达了近期上级系列会议重要精神及相关工作要求。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决策部署,精心组织,攻坚克难,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但还要清醒认识到,我县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和问题。下步工作中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两个维护”,深入发动依靠群众,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坚持扫黑除恶、拔伞治乱一体推进,以重点地区行业领域为突破口,以基层组织建设为着力点,突出问题导向,精准综合施策,以坚如磐石的决心,以重拳出击的行动,扫出内乡的风清气正。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迅速落实上级会议精神,采取过硬措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扎实成效。一要在政治站位上再提高。各乡镇、各单位要对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进行再学习,认识再提高,主要负责同志要确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确保各项工作部署和措施落到实处;二要在线索排查举报上再加力。各乡镇、各单位要充分调动各方面资源,推动专项斗争宣传进农村、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提高群众检举揭发黑恶犯罪的积极性;政法机关要严格落实各项摸排制度,加强对在侦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的审讯,深挖黑恶犯罪分子和“保护伞”线索;三要在依法严惩上再精准。公安机关办理的涉黑案件和重大涉恶案件,必须邀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取证。检察机关要在严把质量关的基础上,及时将案件起诉到法院。审判机关要集中审判力量,准确定性,保证案件质量。同时,对出现分歧的案件,及时提请县扫黑办召开案件会商联席会议;四要在深挖彻查保护伞上再发力。要进一步完善政法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对重大“保护伞”线索,公安机关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深挖彻查。对上级交办重点“保护伞”问题线索,要抽调精干力量,优先办理,迅速办结,对干扰多、阻力大、疑难复杂的案件,要申请提级查办、异地管辖;五要在综合治理上再提升。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扫黑除恶要打总体仗、都是“主力军”的思想,将专项斗争进展情况列为本行业部门督查重点内容,推动工作落实。政法机关要定期确定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业性问题,责成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限期整改到位;六要在督导考核上再加强。一是实行月排队通报制度。对各乡镇和成员单位通报线索排查移交、宣传发动、建议书或提示函整改情况等相关指标排队,对政法各部门通报案件办理情况排队;二是实行季讲评问责制度。定期召开讲评会,对通报落后的相关乡镇、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采取约谈、挂牌督办、责任追究等措施;三是实行分类督导制度。县委督导组要开展常态化督导,对专项斗争工作开展缓慢的单位要进行专项督导。

  县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有关负责同志、县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局直各单位负责人、各派出所所长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