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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ND001-0-2019-00241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内乡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给予王大波等四名同志记三等功和李高波等七名同志嘉奖以及给予公安局等九个单位通报表扬的决定
发文字号:内政〔2019〕3号
发布日期:2019-02-26 18:28:22
有效性: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9-02-26 18:28:22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在内乡县“10.29”命案侦破和“12.11”“全能神”邪教案件侦破和教育转化工作中,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中组发〔2008〕2号)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大波等四名同志记三等功、李高波等七名同志嘉奖、公安局等九个单位通报表扬。
希望荣获奖励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为榜样,攻坚克难,扎实工作,认真履职,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再创佳绩,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荣获奖励个人及单位名单
2019年1月7日
附件:
荣获奖励个人及单位名单
王大波 公安局师岗派出所所长 记三等功
屈海峰 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 记三等功
郭 倓 公安局特巡警大队中队长 记三等功
赵新勇 公安局民警 记三等功
李高波 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嘉奖
赵旭东 公安局治安大队综合中队中队长 嘉奖
梁雪冬 公安局瓦亭派出所指导员 嘉奖
蔡如谱 师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嘉奖
付文学 师岗镇人民政府监察室副主任 嘉奖
谢 浩 大桥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嘉奖
王光辉 湍东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嘉奖
公安局 通报表扬
师岗镇人民政府 通报表扬
大桥乡人民政府 通报表扬
湍东镇人民政府 通报表扬
城关镇人民政府 通报表扬
岞镇人民政府 通报表扬
灌涨镇人民政府 通报表扬
赵店乡人民政府 通报表扬
余关镇人民政府 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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