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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ND001-0-2019-00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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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乡县2019年畜牧兽医工作意见的通知

发文字号:内政〔2019〕18号

发布日期:2019-06-05 15:23:52

有效性:

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乡县2019年畜牧兽医工作意见的通知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9-06-05 15:23:52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内乡县2019年畜牧兽医工作意见》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4月8日

 

内乡县2019年畜牧兽医工作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2019年畜牧兽医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优供给、强安全、保生态”为目标,以稳生猪、防疫病、减兽药、治粪污、调结构为重点,突出抓好非洲猪瘟防控、畜产品质量安全、污染防治、产业扶贫、项目建设、信息化建设,努力实现全县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打好非洲猪瘟防控攻坚战。一是严格应急值守和疫情报告。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落实24小时防控值班制度和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严禁漏报、谎报、瞒报和阻碍他人报告动物疫情。二是全面加强疫情排查。各乡镇政府要继续组织由检疫员、防疫员和村干部参加的疫情排查工作组,由乡镇包村干部负责,分片包干,对本辖区内养猪场、生猪屠宰场、饲料厂、无害化处理厂等重点场所每天开展“拉网式”排查,确保不落一场、不落一户。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发现有生猪异常死亡的要立即向县畜牧局报告。三是禁止使用餐厨剩余物喂猪。各乡镇政府要履行禁止餐厨剩余物喂猪的属地管理责任,市场监管部门要监管餐厨剩余物的流向,城管部门要搞好餐厨剩余物的收集、运输、处理监管,畜牧部门要严格监督生猪养殖场(户)禁止饲喂餐厨剩余物。积极探索餐厨剩余物收集、运输、处理的长效机制。四是严格生猪移动监管。加强运输车辆备案,依法对生猪养殖、贩运、交易、屠宰、销售全链条监管,对违法调运行为要严格依法从严处罚。五是落实好生物安全措施。在灌涨镇等重要交通要道新建车辆洗消中心,凡是运输生猪的车辆,必须进行清洗消毒;建立种猪场和规模猪场生物安全隔离带;督促指导生猪养殖场(户)严格落实清洗消毒措施,改善防疫条件,提高生物安全管理水平。六是迅速果断处置疫情。一旦发生非洲猪瘟疫情,要切实加强应急指挥,从严从速启动应急预案,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全面抓好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关键措施,发现一起控制一起,发现一点控制一点,抓早灭小,拔点灭源,坚决防止疫情扩散。确保不发生非洲猪瘟疫情。

(二)提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水平。一是精心组织春、秋集中强制免疫和月月补防工作。坚决杜绝漏村、漏组、漏场(户)、漏头(只)现象,确保应免畜禽的强制免疫率达到100%,抗体免疫水平达到70%以上,做好免疫记录,健全免疫档案。二是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做到专人、专库、专账管理,保证足量供应。三是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培训、考核、管理、使用。四是依法搞好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规模养殖场产地检疫率要达到100%,屠宰检疫率要达到100%,持续推进畜禽保险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联动机制,完善病死畜禽收储体系,落实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实现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全覆盖。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三)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坚持一手抓标准化生产,一手抓专项整治,严格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认真落实属地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开展监督抽检和监督检查。一是加大兽药、饲料、畜产品抽检力度,扩大抽检范围,提高抽检频次,全年抽检不少于210个批次,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二是严格屠宰管理。对没有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排污许可证》、《营业执照》的屠宰场点,坚决关停取缔;积极支持屠宰企业参加生猪屠宰标准化创建,提升屠宰场的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生产水平;推行“集中屠宰、品牌经营、冷链流通、冷鲜上市”的肉品屠宰经营模式。三是开展专项整治。围绕肉牛、肉羊和生猪养殖、收购贩运和屠宰全环节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继续开展“扫雷行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害猪、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屠宰违法行为,加强外阜肉的监管严厉打击逃避检疫、经营病死畜禽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无证经营,经营假冒伪劣兽药,兽药残留超标的违法行为,开展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不使用养殖档案、养殖档案填写不规范的违法行为。确保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四)坚持不懈做好产业扶贫工作。依托牧原公司、聚爱农牧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继续实施“3+N”产业扶贫模式,强化协调,规范程序,完善机制,确保贫困户如期分红,提高贫困户的知晓率和满意度;以“千企带万户”活动为抓手,动员引导涉牧企业带贫帮扶,带动贫困户持续增收;积极开展畜牧养殖技能培训,实现对贫困养殖户技术帮扶常态化、全覆盖。

(五)持续推进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今年,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重点是:一是巩固对非禁养区内的规模养殖场(户),按照“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防治的原则,对环保设施不达标的规模养殖场,按照一场一策,继续采用“先建后补”的形式进行资金扶持。二是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要求,引导农户实施“三进三退”战略(退出散养、退出庭院、退出村庄,进入规模场、进入合作社、进入市场循环),发展绿色养殖业,实现清洁生产。同时,积极探索畜禽养殖污染第三方治污模式。三是对全县已关停的规模养殖场户,来一次全面彻底的清查,防止反弹。四是对治污不符合要求,甚至直排的规模养殖场(户),以乡镇为主体,畜牧、生态环境、公安联合执法,铁腕整治,该关停取缔的坚决关停取缔,决不留情。五是对各乡镇规模养殖场(户)关停的奖补资金兑现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审计,严禁滞留、挤占、挪用。六是建立规模养殖场(户)粪污资源化利用养殖档案,先搞试点,然后在全县推广。七是要适时召开现场观摩会,组织外出考察学习,通过政府推动、宣传发动、项目驱动、示范带动,强力推进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户)的粪污综合利用。今年,规模养殖场(户)粪污综合利用的设施设备配套率要达到100%,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六)凸显项目支撑,增强后劲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一是扫清2017年畜牧养殖大县种养结合整县推进试点项目工程遗留,强力推进2018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进度,相关乡镇要积极配合,搞好服务,确保10月底前完成。二是要认真落实基础母牛扩群增量补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养殖环节和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及强制免疫、扑杀补助等各类补贴资金,使国家惠牧政策惠及符合条件的规模养殖场(户)。三是全力协调,服务好聚爱合作社均张猪场和牧原食品产业园等重点项目。四是宣传推介,招商引资。进一步打响牧原猪、南阳黑猪、伏牛白山羊和宝天曼生态鸡特色品牌,积极引导奶山羊的发展;对经营困难的养羊规模企业,激发内生动力,膨胀肉牛肉羊发展规模,增强牛羊产业发展后劲。

(七)建立畜牧业信息化平台。利用“互联网+”,对畜牧兽医生产、贩运、销售、加工等经营单位,实行“一场(户)一个码”。结合监控,实行动态与静态的结合。利用平台,对畜牧业实行全链条追踪。建立覆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质量安全、养殖档案、畜禽保险、无害化处理、污染防治、行业监管等综合智能化信息系统。开展畜牧业生产形势分析,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形势研判,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填补我县畜牧业信息化建设的空白。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将定期听取畜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畜牧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针对确定的重点工作,要建立督查台账,把工作目标层层分解,责任到岗,落实到人。县政府督查室要组织有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到各乡镇、村、养殖场督查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各乡镇要明确一名副职专抓畜牧工作,及时调整充实人员,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加大政策扶持。县财政要逐年加大对畜牧业的投入,每年畜牧业发展基金不低于100万元,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不低于30万元,非洲猪瘟防控专项经费等列入财政预算。各乡镇每年用于畜牧工作的投入不低于3万元。养殖设施用地纳入农业用地范围,养殖业用电按农业用电对待,养殖业用水按农业用水对待。

(三)强化协调服务。畜牧、生态环境、发改、财政、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城管等部门要转变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强化服务,简化行政审批手续,营造宽松的畜牧业发展环境。

(四)严格考评奖惩。对畜牧工作排名前五名的乡镇,各奖励现金2万元。对在畜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给予重奖。对综合排名后三名的乡镇,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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