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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环保局机构信息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9-07-17 09:51:14   来源:环保局

序号

名称

工作职责

1

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机关党务等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党务、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治理和目标管理工作。

2

规划财务股

负责承担机关和所属二级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承担机关、直属单位的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3

监察室

贯彻落实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监察工作的指示决定,对县纪委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县纪委领导下,检查环保人员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违反组织纪律、行政纪律等方面问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

4

大气污染防治股

组织实施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与年度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工作;负责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

5

水污染防治股

组织实施全县水体污染防治、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水体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负责排污许可证制度贯彻落实工作;负责环境统计工作。

6

土壤污染防治股

组织实施全县土壤污染防治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7

生态办

负责全县生态类污染源的环境管理工作。负责(配合)对自然保护区内的日常管理工作和开发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督导检查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年度生态类建设项目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协调全县生态示范区建设,指导监督国家生态文明试点县、省级生态县、省级以上生态乡镇和市级以上生态村建设工作。组织指导编制全县生态保护规划和生态功能区划。

8

政策法规股

指导、协调全县环境保护法制建设。组织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承担环境保护行政复议、应诉及赔偿工作。负责局机关依法行政和全县环保系统有关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9

信访股

负责全县环境信访和污染纠纷调处工作。

10

宣教中心

组织实施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11

环境评价股

负责全县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和管理权限对建设项目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受理或审批,对竣工建设项目组织(配合)进行“三同时”验收。

12

监控中心

负责对全县环境质量状况、重点污染源排污情况等通过环境自动监控系统进行实际监控、日常调度和现场核查。负责全县自动监控数据汇集、整理、分析环境自动监控系统的上传的实时信息、历史信息、统计调查信息,为环境决策提供依据,及时向相关环境管理部门提供环境监控信息。负责全局环境监控信息系统建设、维护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管理监控中心档案、文书等事务。

13

应急中心

有序开展环境应急管理和突发环境事件协调、调度工作。负责修订内乡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负责组建和管理环境应急专家队伍。分析较大污染隐患,及时预测较大环境事故风险。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处置和应急预警。承办突发环境污染案件的现场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协调、调度各成员单位,督导、协助事发地人民政府组织、开展现场应急和善后处置工作,及时上报有关情况。参与组织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环境污染损失评估。指导各乡镇环境应急管理工作。

14

辐射管理股

负责全县防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和电子辐射设备单位和工矿企业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参与调查处理工业固体废弃物和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电子辐射单位引起的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及环境信访纠纷。参与放射线同位素、射线装置及电子辐射和危险废弃物的相应行政许可工作。监督检查指导全县范围内放射源、射线装置及电磁辐射设备单位的业务工作。

15

环境监测站

开展环境质量监测,编制环境质量报告书;对辖区内排污单位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测,建立污染源档案;参加辖区内污染事件调查,为仲裁环境污染纠纷提供监测数据;完成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未进行环境管理所需要的各项监测任务;

16

环境监察大队

贯彻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依据环保行政部门的委托依法对辖区内单位或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负责污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放射性物质等超标排污费的征收工作;负责对全县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对擅自拆除、闲置、关闭及不正常使用设施的排污单位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对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并参与处理;参与环境污染事故、纠纷的调查处理;参与污染治理项目年度计划的编制,负责该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环境监察人员的业务培训,总结交流环境监察工作经验;承担主管或上级环保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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