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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ND001-0-2019-00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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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乡县煤炭消费减量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内政〔2019〕30号

发布日期:2019-08-09 08:44:23

有效性:

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乡县煤炭消费减量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9-08-09 08:44:23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内乡县煤炭消费减量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5月31日    

内乡县煤炭消费减量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推进煤炭消费减量工作,确保完成市下达的“十三五”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任务,根据《河南省煤炭消费减量行动计划(2018-2020年)》(豫政〔2018〕37号)、《南阳市煤炭消费减量行动实施方案》(宛政〔2019〕12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削减存量和严控增量并举、能效提升与结构优化并重,统筹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着力削减非电行业用煤,大力削减煤炭实物量;着力压减高耗能行业低效产能,遏制能耗快速回升势头;着力推进清洁替代和改造工程,提升非煤清洁能源占比;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压实目标责任,确保完成煤炭消费减量目标任务。

(二)总体目标。2020年,力争全县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160万吨。其中,非电行业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20万吨,比2015年下降37.5%;统调公用燃煤机组煤炭消费量控制在140万吨。

(三)基本原则

1.长短兼顾,标本兼治。统筹煤炭消费减量短期和长期目标,“十三五”后期以压减非电行业煤炭消耗为主,重点压减钢铁、化工、建材等行业低效产能,大幅削减煤炭消费量。不得以压减统调公用燃煤机组耗煤量替代非电行业煤炭削减量。同时,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提高天然气供给保障能力。

2.点面结合,精准施策。落实煤炭消费企业主体责任,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企业实施淘汰落后产能、削减低效产能、深化节能改造等减煤措施,加快形成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新格局。

3.政府主导,市场引导。坚持市场手段和行政手段并举,合力推动减煤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目标考核,充分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通过市场化手段倒逼企业提效降耗。

二、主要任务

(一)严格控制新增耗煤项目。严格控制新上耗煤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未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的耗煤项目不得通过节能审查,从源头上控制煤炭消费增量。

1.提高耗煤项目准入门槛。从严执行国家、省重点耗煤行业准入规定,新建高耗煤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原则上禁止新建、扩建单纯新增产能的煤电、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等产能过剩的传统产业项目,禁止耐火材料、陶瓷等行业新建或扩建以煤炭为燃料的项目,对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不再实施产能置换。

2.严格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严格落实《河南省耗煤项目煤炭消费替代管理(暂行)办法》,所有新建、改建、扩建耗煤项目一律实施煤炭减量或等量替代。

(二)深化电力行业节能降耗。制定实施煤电行业节能减排政策措施,提升电煤利用效率。到2020年,全县统调公用燃煤机组供电煤耗力争控制在300克标准煤/千瓦时以内。

1.提升煤电机组效能。对标国内先进值,全面开展煤电机组节能环保标杆引领行动,进一步降低度电煤耗和线损率。严控电力用煤质量,提高燃煤机组锅炉入炉热值,严格执行燃煤发热量、灰分、硫分标准。削减发电企业低效产能,严格落实电力行业淘汰落后产能标准,重点淘汰超期服役机组以及煤耗、环保、安全等达不到国家标准的机组。

2.实行电力绿色调度。在最大限度吸收县外来电和全额消纳非煤电力基础上,坚持以热定电,根据燃煤机组能耗水平执行阶梯开机方案,保障清洁高效机组应发尽发。统筹实施电力节能环保调度,坚持“煤随电走”,煤炭消费量指标随电力调度指标同步转移。县供电公司每季度向县发展改革委报送节能环保调度实施情况。

(三)大力削减非电行业用煤。制定建材、造纸等重点行业压减煤炭消费行动方案,严格执行环保、能耗、质量、安全、技术等法规标准,引导企业提标改造,依法依规关停淘汰达不到标准的落后产能和低效产能,降低高耗能行业能源和煤炭消费量。

1.加快退出落后产能和低效产能。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加强化工行业能效对标,加快淘汰固定床间歇式煤气化炉,有序退出单套装置30万吨/年以下的合成氨产能。淘汰2000吨/日及以下通用水泥熟料生产线,直径3米及以下水泥粉磨装备。严格落实陶瓷、耐火材料、砖瓦窑、铸造等高排放行业淘汰标准,依法依规实施停产限产、关停退出。

2.实施秋冬季重点行业错峰生产。全面落实《河南省绿色环保调度制度(试行)》,严禁采取“一刀切”方式实施错峰生产,结合我县产业结构和企业污染排放绩效情况,针对建材、铸造等高排放行业,实施差异化错峰生产,将错峰生产方案细化到企业生产线、工序和设备,载入排污许可证。企业未按期完成治理改造任务的,一并纳入错峰生产方案,实施停产。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限制类的,要提高错峰限产比例或实施停产。

(四)提高商品煤质量。严格落实《河南省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加强煤炭购销、储运、使用等全过程质量管理。特别是在储运过程中,承运企业要实行“分质装车、分质堆存”,封闭运输和储存,不得降低煤炭质量。到2020年,县内消费煤炭热值标准力争提高10%以上,其中,煤电机组入炉煤发热量力争达到5000大卡/千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环保局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对煤炭质量进行监管。

(五)实施煤炭消费减量工程。开展燃煤设施综合整治,全面排查工业窑炉,建立工业窑炉管理清单,大力实施工业窑炉综合整治,鼓励有条件的工业窑炉开展煤改气、煤改电。2019年底前,完成中心城区煤气发生炉拆改工作。到2020年,全县基本淘汰35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基本淘汰炉膛直径3米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供汽供热条件具备且污染严重的地方要加快淘汰步伐。持续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严防死灰复燃。

(六)提高清洁能源比重。积极推广地热能利用、空气源热泵等先进技术,加快推进生物质热电联产、生活垃圾热电联产项目建设。大力推进风电项目建设,鼓励符合条件的区域建设大型风电基地,因地制宜推动分散式风电开发。深入推进城镇天然气利用工程,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和提升供气保障能力。拓宽清洁能源消纳渠道,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全额消纳非化石能源发电。

三、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政府是推动落实本地区煤炭消费减量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健全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工作格局。要制定煤炭消费减量实施方案,将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任务分解到重点企业。

(二)创新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差别化电价政策,提高造纸、水泥、铸造等行业差别化电价标准。创新差别化电价政策,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污染防治攻坚要求,扩大差别化电价政策实施范围,提高实施标准。按照省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进展情况,适时组织重点用能单位参与交易。鼓励乡镇根据企业煤炭消减量、低效产能压减情况和重大减煤工程实施时序给于资金支持。

(三)健全煤炭消费监测预警机制。建立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监测预警机制,对我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煤炭消费实施按月调度、按季分析预警,定期发布我县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晴雨表”。制定煤炭消费监测预警预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完成煤炭削减目标任务。

(四)强化督导考核。“十三五”后两年我县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考核指标以本实施方案为准。县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我县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考核,对措施有力、目标任务完成好的地方予以表扬,对进度滞后、落实措施不力的地方予以通报批评,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能源消耗强度和总量“双控”考核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县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重点乡镇、重点企业煤炭消费减量工作的常态化督导。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对煤炭消费减量政策的宣传解读,加强正面宣传,营造全社会参与节能降耗的良好氛围,引导能源消费单位特别是煤炭消费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主动适应新形势,积极转变能源消费方式。

责任编辑: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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