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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内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20-11-06 14:55:28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为进一步促进劳动者多渠道就业,推进稳就业工作,根据《河南省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豫政〔2020〕9号)、《关于印发落实2020年河南省重点民生实事确保城镇新增就业110万人工作方案的通知》(豫人社〔2020〕9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20〕14号)、《中共内乡县委 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乡县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若干措施>的通知》(内发[2020]1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局稳就业工作专班研究,现将有关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并通过各业务窗口面向社会做好宣传、解释、受理、经办。

一、社会保险方面。

1、对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进行减、免、缓。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号)要求,经报省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对参保企业实行阶段性减免和缓交社会保险费政策。

①2020年1月-12月,免征中小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②2020年2月-4月,减半征收各类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各类社会组织)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③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参保单位,可申请缓交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6各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减免政策可与缓缴政策叠加享受。

经办股室:公共业务部  联系人:史朋

联系电话:0377--83978568

2、返还稳岗补贴。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中小微企业按2019年度缴纳失业保险总额的100%进行返还,办理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企业凭CA登录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222.143.34.121/portal/#/home)申报,不受理纸质材料。

经办股室:失业保险管理处综合财务股  联系人:周俊  联系电话:13525160109

3、失业补助金。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即: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参保失业人员(不含参保不足1年个人不缴费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办理期限最长可延至2021年6月底。

参保失业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可登录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222.143.34.121/portal/#/home),在网上申领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未能实现网上经办的,也可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现场申领。

经办股室:失业保险管理处失业职工管理股  联系人:周洁  联系电话:13462555766

4、失业农民工临时生活补助。2020年5月至12月,对2019年1月1日起有参加失业保险记录,但累计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即《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七条中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参照参保地城市低保标准,按月发放临时生活补助。办理期限最长可延至2021年2月。

发放标准:累计参保不足6个月的,发放1个月临时生活补助;累计参保满6个月不足1年的,发放2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

参保失业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登录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222.143.34.121/portal/#/home),在网上申领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未能实现网上经办的,也可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现场申领。

经办股室:失业保险管理处失业职工管理股  联系人:周洁  联系电话:13462555766

5、价格临时补贴

2020年3月至6月,对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的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补贴标准在现行联动机制确定的标准基础上提高1倍。前期应享受未享受的应一次性补发。

经办股室:失业保险管理处失业职工管理股  联系人:周洁  联系电话:13462555766

二、就业方面

1、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范围:(1)2020年春节期间开工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新招用员工企业 对2020年春节期间,开工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的企业(以工信局、商务局、省人社厅提供的企业名单为准),新招用员工(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进行就业登记)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2)2020年新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毕业年度或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进行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可按新招用员工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以上所指新招用员工,必须为首次在本单位就业。

(3)新招用贫困劳动力每人补贴标准为2000元。

办理方式:企业登录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http://hnjy.hrss.henan.gov.cn/,在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栏按要求提交材料,经办窗口不受理纸质材料。

经办股室:失业保险管理处综合财务股  联系人:周俊  联系电话:13525160109

三、技能培训方面

1、以工代训。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六个月以上并开展以工代训的,以及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以工代训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

经办股室:劳动就业培训中心  联系人:杨小铁  联系电话:13937778108

2、技能提升培训。对企业新录用人员参加岗前集中培训24个学时以上的给予企业每人300元补贴,对达到培训标准并取得证书的技术工人、高级技师和新型学徒制工人按照不同标准给予补贴。

经办股室:劳动就业培训中心  联系人:杨小铁  联系电话:13937778108

四、高校毕业生就业方面

1、高校毕业生就业。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各项招考、入伍扩招计划,加大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力度,2020—2021年事业单位的空缺岗位主要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鼓励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实施好“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计划项目,符合条件的应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小教全科教师全部入编入岗、补充教师队伍。大力发展“互联网+”、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等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灵活就业。放宽基层工作经历认定标准,对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保的,按有关规定视同具有相应基层工作经历。

经办机构:人才交流中心  联系人:袁廷训  联系电话:13849777671

2、鼓励高校毕业生创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可按个人不超过20万元、小微企业不超过200万元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企业或在创业孵化基地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给予创业运营补贴、一次性开业补贴。

经办机构:失业保险管理处  联系人:张彩茹  联系电话:13938965058

以上意见如和上级政策不一致,按上级政策执行。

 

内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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