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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ND001-0-2020-0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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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乡县盐业监管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内政办〔2020〕63号

发布日期:2020-12-19 17:01:43

有效性:

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乡县盐业监管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20-12-19 17:01:43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内乡县盐业监管体制改革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0年12月11日    

 

 

内乡县盐业监管体制改革方案

 

根据《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宛政〔2017〕32号)以及《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盐业监管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宛政办〔2017〕80号)要求,结合内乡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政府关于盐业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以确保食盐安全为核心,在坚持食盐专营制度基础上,坚持依法治盐,创新管理方式,健全食盐储备,严格市场监管,打造公平竞争、监管到位的市场环境,建立符合内乡实际的新型盐业监管体制。

二、工作重点

(一)完善体制。完善食盐行政管理体制,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作为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承担盐业行政管理职能,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食盐专营工作;新成立的盐业执法监督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盐业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委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协作,依法加强食盐安全监管。

(二)调整机构。2020年12月20日前,剥离食盐批发企业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撤销县盐业管理局,原县盐业局的行政管理职能移交县科工局;食盐质量安全管理与市场监督执法职能移交县盐业执法监督机构。县政府要遵照盐业体制改革精神同步设立盐业行政管理部门和盐业执法监督机构,真正实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

(三)明确机构编制。按照《南阳市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宛政〔2017〕32号)和《南阳市关于印发南阳市盐业监管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宛政办〔2017〕80号)有关要求,由县编办研究确定县盐业行政管理部门和盐业执法监督机构编制。

(四)人员安置

1.组织委派的领导干部由县组织部门根据工作需要任用。

2.考试录(聘)用。

本次盐业行政管理部门、盐业执法监督管理机构人员从现有在职在岗人员中根据招录(聘)岗位任职条件及要求,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进行。

3.分流安置。

其余人员根据盐业企业改制改革方案要求,予以妥善分流安置。

三、经费保障

(一)盐业体制改革过渡期内,按照市盐业体制改革方案要求,结合内乡实际,县政府从2021年起要把盐业执法监督工作费用列入县财政预算。

(二)增加编制、职能所需的费用由县财政负担。

(三)县政府要统筹解决县盐业执法监督机构办公用房、执法车辆及装备等。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任务。在县盐业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编办、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盐业管理局具体负责推进落实本方案。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职尽责,加强密切配合,不折不扣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二)严肃纪律,严格管理。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盐业监管体制改革期间,严禁人员调入,严禁突击提干,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或违反规定提高干部职级待遇,严禁突击花钱,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对违纪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宣传,引导舆论。多渠道、多方式加大对盐业监管体制改革的宣传力度,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食盐安全监督,增强全社会的食盐安全意识,有序推进全县盐业体制改革工作,确保食盐安全和市场稳定。

 

责任编辑: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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