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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20-12-24 10:57:37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发〔2019〕24号及豫人社办〔2020〕43号文件精神,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6个月以上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以工代训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受疫情影响的五大行业,可根据以工代训的人数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给予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共申请1398人次,补贴27.96万元,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透明原则,接受社会监督,现予以公示。自公示之日起可通过电话等形式实名反映真实情况,以便核查核实。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24日-12月28日。
举报电话:0377-65325270、65330089
附件1:鼎开心管理服务有限公司47人以工代训补贴
附件2:聚爱数字科技有限公司161人以工代训补贴
附件3:河南牧原物流有限公司482人以工代训补贴
附件4:万德隆商业有限公司182人以工代训补贴
附件5:福美源商贸有限公司32人以工代训补贴
附件6:内乡县师岗海振家庭农场66人以工代训补贴
附件7: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368人以工代训补贴
附件8:内乡县丹水源种植家庭农场60人以工代训补贴
内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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