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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乡县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市场化转型的公告

内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20-12-29 17:13:32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形债务风险的意见》(中发【2018】27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关于推进县市区国有投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的指导意见》(宛财办【2020】29号)文件的规定及要求,特发布公告如下:

内乡县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已初步完成市场化改革转型工作,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了现代企业制度,实现了市场化运作。公司原承担的政府公益性资产已进行了妥善处置,不再承担地方政府公益性项目融资职能,今后将依据公司自身经营范围,开展市场化业务,优化管理体制,充分发挥资产的最大效用,为县域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特此公告。

内乡县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2月29

 

关于内乡县公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市场化转型的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形债务风险的意见》(中发【2018】27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关于推进县市区国有投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的指导意见》(宛财办【2020】29号)文件的规定及要求,特发布公告如下:

内乡县公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已初步完成市场化改革转型工作,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了现代企业制度,实现了市场化运作。公司原承担的政府公益性资产已进行了妥善处置,不再承担地方政府公益性项目融资职能,今后将依据公司自身经营范围,开展市场化业务,优化管理体制,充分发挥资产的最大效用,为县域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特此公告。

内乡县公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9

 

关于内乡县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市场化转型的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形债务风险的意见》(中发【2018】27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关于推进县市区国有投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的指导意见》(宛财办【2020】29号)文件的规定及要求,特发布公告如下:

内乡县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已初步完成市场化改革转型工作,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了现代企业制度,实现了市场化运作。公司原承担的政府公益性资产已进行了妥善处置,不再承担地方政府公益性项目融资职能,今后将依据公司自身经营范围,开展市场化业务,优化管理体制,充分发挥资产的最大效用,为县域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特此公告。

内乡县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9

 

关于内乡县文化旅游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市场化转型的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形债务风险的意见》(中发【2018】27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关于推进县市区国有投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的指导意见》(宛财办【2020】29号)文件的规定及要求,特发布公告如下:

内乡县文化旅游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已初步完成市场化改革转型工作,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了现代企业制度,实现了市场化运作。公司原承担的政府公益性资产已进行了妥善处置,不再承担地方政府公益性项目融资职能,今后将依据公司自身经营范围,开展市场化业务,优化管理体制,充分发挥资产的最大效用,为县域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特此公告。

内乡县文化旅游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9

 

关于内乡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市场化转型的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形债务风险的意见》(中发【2018】27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关于推进县市区国有投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的指导意见》(宛财办【2020】29号)文件的规定及要求,特发布公告如下:

内乡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已初步完成市场化改革转型工作,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了现代企业制度,实现了市场化运作。公司原承担的政府公益性资产已进行了妥善处置,不再承担地方政府公益性项目融资职能,今后将依据公司自身经营范围,开展市场化业务,优化管理体制,充分发挥资产的最大效用,为县域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特此公告。

内乡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2月29

 

关于内乡县土地流转发展有限公司

市场化转型的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形债务风险的意见》(中发【2018】27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关于推进县市区国有投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的指导意见》(宛财办【2020】29号)文件的规定及要求,特发布公告如下:

内乡县土地流转发展有限公司已初步完成市场化改革转型工作,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了现代企业制度,实现了市场化运作。公司原承担的政府公益性资产已进行了妥善处置,不再承担地方政府公益性项目融资职能,今后将依据公司自身经营范围,开展市场化业务,优化管理体制,充分发挥资产的最大效用,为县域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特此公告。

内乡县土地流转发展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9

 关于内乡县城乡一体化发展有限公司

市场化转型的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形债务风险的意见》(中发【2018】27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关于推进县市区国有投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的指导意见》(宛财办【2020】29号)文件的规定及要求,特发布公告如下:

内乡县城乡一体化发展有限公司已初步完成市场化改革转型工作,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了现代企业制度,实现了市场化运作。公司原承担的政府公益性资产已进行了妥善处置,不再承担地方政府公益性项目融资职能,今后将依据公司自身经营范围,开展市场化业务,优化管理体制,充分发挥资产的最大效用,为县域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特此公告。

内乡县城乡一体化发展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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