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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法院:依法公审涉毒案

内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20-12-31 09:37:39   来源:南阳日报

近日,内乡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蔡某等14人涉嫌非法生产、买卖制毒物品罪一案,被告人家属旁听了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2019年6月,被告人蔡某、陈某、黄某(另案处理)3人密谋设点制造制毒原料苯丙酮,由陈某联系被告人王某负责在内乡县选择场地。经蔡某等人查看,最终将窝点设在某废弃塑料颗粒厂内。经几人商议,该窝点由王某、张某、周某合伙出资90万元,负责场地的租赁和改造,蔡某、陈某、黄某负责出资购买原料、设备及安排技师进行生产。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蔡某、陈某、王某、张某、周某、钟某等12人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条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王某敏、王某昆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或备案,非法买卖制毒物品,情节严重,应当以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追究刑事责任。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14名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该案将由合议庭评议后,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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