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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县政府及其办公室文件审查备案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内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21-01-12 23:35:26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日前,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县政府及其办公室文件审查备案工作的通知》(政办〔2021〕1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对《通知》出台背景、主要内容、重点政策举措等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府及其办公室文件审查备案工作的通知》(宛政办明电〔202077号)要求,加强政府及其办公室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是全面推进我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工作任务和主要抓手。

     二、主要内容和重要举措

     一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经过调研论证、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政策解读、公开发布。二是健全文件审查备案程序。(1)以政府及其办公室名义出台文件的,承办部门准备好相关材料后,报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和规范性文件认定。(2)司法局审查后出具书面合法性审查意见,并认定是否属于规范性文件。经认定,属于规范性文件的,应书面告知承办部门详细备案要求。(3)承办部门将相关村料(含政策解读材料)和司法局出具的合法性审查意见报政府办相关业务科室,业务科室把关后按程序行文。属于规范性文件的,应同时报送起草说明、法规政策依据、征求意见等备案所需材料。(4)政府办按照公文运转程序再次对文件的格式、文字及合法性等方面进行审核把关审核通过后提交政府领导审批。(5)规范性文件正式印发后,承办部门应在5日内将备案所需材料(规范性文件的正式文本、起草说明、法规政策依据、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政府会议纪要及其他有关料)报送至司法局。(6)司法局接收备案材料时,应核查料是否符合要求,对需要补充材料的,应当场一次性书面告知,并明确补充时限,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

        三、推动政策落地

       各单位要根据通知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认真做好政府及其办公室文件的制定、审查、备案等工作对因履行职责不力、推诿、拖延等造成文件制定程序、内容不符合规定,或未及时按要求予以备案的,将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相关链接: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县政府及其办公室文件审查备案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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