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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内乡县人民检察院惠企十项措施》的 通 知

来源:内乡县政府 发布日期:2021-09-15 15:44:17


关于印发《内乡县人民检察院惠企十项措施》的

 

机关各部门:

现将《内乡县人民检察院惠企十项措施》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工作职责,认真抓好落实。

 

 

                     内乡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8月26日

内乡县人民检察院惠企十项措施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委关于万人助万企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积极能动履行检察职能,深化完善服务企业发展举措,全力支持企业做大做强,结合我县检察工作实际,制订惠企十项措施。

一、加大对涉企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强与法院、公安、行政执法部门的协同配合,严厉打击涉企刑事犯罪、经济犯罪、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强力追赃挽损,为企业营造平安稳定的经营环境。

二、加强对涉企刑事案件的诉讼监督。依法监督纠正该立不立、违法运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以及违法查封扣押冻结财物、滥收保证金、滥用强制措施等问题,充分运用检察建议等多种手段,加大对涉民营企业的刑事审判监督,持续推进涉企刑事“挂案清理”活动。

三、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严厉打击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市场准入、市场监管等职务之便受贿及向企业索贿的犯罪,严厉打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

四、加强对涉企案件的民事检察监督。惩治虚假诉讼,紧盯超期审理、违法保全等问题,强化对涉企案件消极执行、违法执行、错误执行的监督。

五、加强对涉企案件的行政检察监督。依法保障企业行政诉权,维护企业正当利益诉求,持续开展涉企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积极探索涉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推动依法行政,促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六、加强对涉企案件的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认真办理涉及企业的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依法支持起诉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保护企业权益,引导企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

七、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积极鼓励涉案企业负责人及重要骨干人员认罪认罚,坚决做到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建议。

八、落实办案影响评估机制。作出检察决定前,充分调查核实企业运行状况、社会贡献度、与涉案人员的依存关系及社会各界意见,全面评估办案工作对企业生产经营发展的影响。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通过检察官联席会议研究,提请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对涉企案件审慎启动司法程序、审慎采取司法措施、审慎作出检察决定。

九、推进企业合规建设。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保障企业发展权益。精准制发检察建议,帮助企业堵漏建制,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合规体系,引导企业筑牢守法合规经营底线。

十、结合办案精准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主动邀请企业家代表参加公开听证、不起诉决定公开宣告、检察开放日等活动,注重听取行业监管部门、工商联、行业协会和商会的意见,为促进企业规范发展提供靶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