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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乡县学前教育普惠资源扩容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21-11-18 16:29:46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文号:内政〔2021〕26号                          失效日期: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单位:

《内乡县学前教育普惠资源扩容工程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9月30日    


内乡县学前教育普惠资源扩容工程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办好学前教育,实现幼有所育的决策部署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推进我县学前普惠教育资源扩容建设,满足全面三孩政策实施和城镇化发展带来的新增入园需求,根据《教育部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优质普惠学前教育资源扩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高质量推进南阳市学前教育普惠扩容工程有关问题的通知》宛基教办〔2021〕1号等相关文件,我县高度重视,高位推动学前教育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背景

近年来,我县按照“广覆盖、保基本”的要求,以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为重点,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引导扶持发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截至2021年底,全县有各类幼儿园177所,在园幼儿20684人全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为97.23%。其中公办园71所(含附属园42所),在园幼儿7083人,公办在园幼儿占比34.03%,低于全省38.3%的平均水平;民办园106所,在园幼儿13646人,其中普惠性民办园64所,在园幼儿11166人,全县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合计135所,在园幼儿18249人,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为88.23%。

随着城镇化建设的不断加快,城区和乡镇政府所在地人口不断增多以及二孩、三孩政策的实施,我县学前教育资源紧缺普惠性资源不足公办园在编教师严重不足,公民办幼儿园聘用教师流动频繁,教师队伍不稳定保育教育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越来越突出,尤其在城区“入公办园难”的矛盾较突出。

为确保实现到2022年,基本建成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美好生活的向往,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利用本次优质普惠学前教育资源扩容建设机会,重点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加强原普惠性幼儿园园舍等基本办园条件建设同时,以项目建设带动制度建设,引导各乡镇显著提高投入水平,落实管理责任,健全学前教育提供普惠性服务的长效机制。

二、目标要求

坚持以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为主线,调动全社会积极性,多措并举增加普惠学前教育供给,不断增强学前教育供给服务的可及性、普惠性、获得感。瞄准重点乡镇和薄弱环节,通过试点示范带动,加强精准集中支持。通过积极争取中央债券资金、加大地方投入,实现我县到2022年,新增优质普惠学前教育学位2820个以上,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0%,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5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9%以上,基本实现所有幼儿园基本园舍条件建设与能力全覆盖,普惠性幼儿园园舍条件建设与能力全覆盖双达标。建立学前教育质量分类管理和监测评估体系,构建覆盖面广、质量有保证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消除基本园舍“硬缺口”。

三、工作任务

(一)推进学前教育新增学位供给。大力加强项目建设,重点扩大农村薄弱地区、新增人口集中地区优质普惠学前教育资源。普惠性幼儿园(包括公办园、普惠性民办园、集体办园、单位办园)实施新建、改扩建项目均纳入支持范围。支持改造利用闲置办公用房、商业用房、闲置校舍、居民小区配套等装修改建幼儿园园舍。支持在园舍建设,同时购置必备基本玩教具、室内外活动器材和生活设施设备。重点支持引导各地加大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利用和开办。2021、2022两年时间,全县将规划实施以下普惠性幼儿园建设项目:一是学前教育整县推进工作。在赤眉镇、灌涨镇、湍东镇、王店镇、余关镇、岞镇、师岗镇、夏馆镇等12个乡镇,新建18所幼儿园,总建筑面积43852平方米。新建教学楼、室外活动场地及教学生活配套设施等,总投资约1.48亿元。二是加快城控区公办园建设,保障幼儿园运转和学前教育稳定发展。加快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增加公办园学位占比。新建项目有实验幼儿园新增学位540个,灌涨镇中心幼儿园新增学位360个;改扩建项目有第三幼儿园新增学位180个,第四幼儿园新增学位180个,第五幼儿园新增学位120个,第六幼儿园新增学位120个。以上项目共新增学位1500个。

(二)推进学前教育内涵质量建设。严格执行工作规程,深入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提高保教质量。完善评价监测机制,构建我县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对域内所有幼儿园办园质量评估和监测。依托内乡县幼教共同体,提升保教科研水平,加强学前教育科学研究,完善园本教研制度,建立覆盖城乡的教研工作网络,提高幼儿园保教老师的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

(三)推进学前教育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一是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采取每年县里招聘一批,乡镇中心校从公办教师中遴选转岗一批的办法,依标配备幼儿园教职工,加强教师专业技能培训和师德师风教育,提升保教队伍实践能力和专业素质。二是规范办园行为,提升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严格民办园审批和年检,加强收费管理,加强幼儿安全监管,建立幼儿园质量测评体系,严禁“小学化”,提升我县学前教育整体水平和保教质量。三是健全普惠性教育发展体制机制,推动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进一步健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实行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和幼儿家庭合理分担成本的投入机制,建立和完善学前教育生均公用拨付经费制度,落实和提高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全县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不低于全市规定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合理确定公办园收费标准并建立定期动态调整机制。落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资金依法保障民办幼儿园教职工待遇。

四、实施范围

在全县各镇实施,优先将学位硬缺口较大、毛入园率较低、普惠性幼儿园占比较少、自身投入积极性高、建设进展明显的地方倾斜。各乡镇要统筹利用各类资金渠道,科学合理、实事求是规划布局幼儿园园舍建设;要坚持建设目标与能力全覆盖挂钩,政府投资新增园舍和学位全部用于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按照“保基本”要求,到2022年实现“双达标”。

五、项目遴选

(一)项目基本条件。建设项目须按要求纳入幼儿园两年建设方案,重点向农村薄弱地区、新增人口集中地区倾斜。项目幼儿园选择要起到示范引导作用,在确保项目实施效果前提下,坚持公办民办并举,着力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建设项目应按规定开展前期工作,在安排年度投资前落实建设用地和地方建设资金,具备建设开工条件。

(二)规范办园要求。项目幼儿园应确保项目建成后的师资 来源和运行保障条件,“建业森林半岛”“堰庄社区”“碧桂园”等新建大型小区内配套设计幼儿园应优先办为公办园。要通过联合办园、开设分园、对口帮扶等多种方式引入优质资源,确保达到普惠安全规范办园的基本要求。

(三)项目负面清单。符合以下条件的幼儿园原则上不纳入支持范围:单个园区在园幼儿数量过大,群众反应强烈,不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的幼儿园;办园条件基本完善齐全,对扩大学前教 育学位供给作用有限的幼儿园;各类营利性幼儿园以及收费明显 超出当地居民平均收入水平承受能力、非普惠性质的幼儿园;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民办幼儿园,被列为黑名单的幼儿园(含幼儿园举办者),以及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精神,违规经营的其他幼儿园。

(四)普惠性民办园项目有关要求。普惠性民办园纳入支持项目范围的,县教体局将与其实行明确的协议和合同管理,监督其按要求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按规定明确收费标准,履行相关义务,自觉接受监督。各乡镇中心校要按照管理隶属关系,完善相关制度,将政府投资形成的园舍资产明确为国有资产,纳入监管范围,确保国有资产安全。民办幼儿园退出或终止普惠性办园服务等情况,要按规定和程序及时稳妥处置国有园舍资产。

六、资金保障

在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县财政本着“积极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全面加强预算资金统筹,加大资金盘活力度,进一步拓宽筹资渠道,全力保障我县学前教育发展。

七、组织实施

(一)高度重视,科学规划。按规定程序编制年度投资计划,统一部署、因地制宜,有计划、有步骤进行建设,利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按“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建设一批、竣工一批”要求做好项目储备确保建设一所、合格一所、运行一所。幼儿园建设要确保经济安全、实用适用,不得超标准豪华建设。

(二)严格程序,规范管理。坚持以县为主的管理模式,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在项目审批、招标投标、组织施工、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环节上,严格按照建筑行业的法律法规进行操作。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项目建设认真执行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保证建设质量,达到抗震设防要求以及当地规定的基本办园标准,具备卫生保健、保育教育等基本功能。

(三)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严格按照要求,做到专款专用,明确项目实施的范围。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项目配套建设。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使用程序,强化监督机制,全面提高项目实施过程的透明度。实行分账核算,集中支付,封闭运行,层层落实的责任追究制度,保证资金安全运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强化监管,落实责任。落实督查、审计、民意调查、通报等“四位一体”的监督机制。坚持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审计机关监督与新闻媒体监督相结合,专职督查与群众监督相结合,举报电话监督与网络平台监督相结合。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要求被督查单位限期整改,并跟踪督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项目实施中,各镇、相关单位及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责,切实负责。对工作不力,影响项目建设,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经办人员责任。

 解读地址:http://www.neixiangxian.gov.cn/2021/1118/493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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