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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ND001-0-2022-01240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1-11-11 09:22:45.0

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乡县出租汽车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内政办〔2021〕38号

发布日期:2021-11-19 09:22:45

有效性:

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乡县出租汽车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21-11-19 09:22:45   来源:内乡县政府

县政府有关部门:

《内乡县出租汽车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11月11

 

 

内乡县出租汽车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为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营运服务行为,促进出租汽车客运市场规范、健康、有序发展,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成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出租汽车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宛政办明电〔2021〕59号)文件精神,县政府决定自2021年11月8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出租汽车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依法监管、社会监督”的原则,以“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优质服务”为目标重点解决欺行霸市、非法营运、违章行驶等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出租汽车市场秩序,真正把出租汽车行业打造成为创建文明城市的流动名片。

二、整治重点

源头监管方面。出租汽车运营企业未履行企业主体责任,未落实人员管理、车辆管理、服务质量、安全生产及维稳等责任的;未建立健全自律机制、经营服务承诺制度和退出机制的;未按照规定建立并落实投诉举报制度等监管责任的情形。

经营行为方面。1.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两证”道路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不齐全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出租或者擅自转让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的;出租汽车驾驶员转包经营未及时纠正的;未按照规定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的;未按照规定配置出租汽车相关设备的;聘用未按规定办理注册手续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未建立健全计量器具管理规章制度的;无照经营、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2.在服务期间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挑客捡客、强拉强运、强行拼客、故意绕道行驶的;未按照规定进行计价器周期检定,使用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或检定不合格出租车计价器的:破坏计量器具铅封、利用作弊手段损坏出租车计价器准确度、违规收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未按照规定使用出租汽车相关设备、出具相应车费票据的;不服从调度、私自揽客、异地经营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文明服务方面。服务期间未按照规定使用文明用语,态度蛮横恶劣,威胁、恐吓乘客的;不系安全带、吸烟、吃零食、玩手机、打电话、使用微信和QQ聊天等违规操作行为。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车内无监督服务卡或遮挡监督服务卡、无明显“禁烟”标志的;疫情期间未按要求对车辆进行消毒,驾驶员工作期间未佩戴口罩等不文明服务现象。

交通安全方面。超速、闯信号灯、压线、别车、乱停乱放、乱鸣喇叭、窗外抛物、随意停车、随意掉头、随意变更车道、占用行车道上下乘客等各类交通违章行为。擅自改变与出租汽车外观相同或类似颜色车辆、不接受执法人员检查、驾车闯卡等交通违法行为。

运营环境方面。操纵市场、欺行霸市、聚众暴力抗法、阻挠执法和扰乱执法秩序等违法行为。党员干部甘愿被围猎,充当涉黑涉恶“保护伞”等违纪违法行为。

三、时间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从2021年11月8日开始,至2022年1月25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11月8日-11月14日:主要任务是拟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开展行业摸底排查,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并利用各类载体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高压整治态势。

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11月15日一2022年1月5日:成立交通、公安、市场监管联合执法队伍,采取源头执法、重点执法、定时执法和错时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开展突出问题整治行动,有效解决群众意见大、社会反响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督促出租汽车运营企业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持续做好驾驶员的教育培训,提升安全行驶和规范服务意识,力争通过集中整治,使出租汽车行业整体服务质量、服务形象有明显改观,基本实现既定目标。

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月6日-1月25日:总结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隐患进行全面梳理,逐一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确保按时整改到位。进一步查找不足,积累经验,不断巩固整治成果,并探索建立出租汽车行业突出问题排查整治长效机制,确保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四、方法措施

加强源头监管。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推动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建立安全风险预防机制,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监督指导全县各出租汽车运营企业认真落实人员管理、车辆管理、服务质量、安全生产及维稳主体责任,强化营运车辆安全技术性能、老旧车辆淘汰等方面的动态监控,定期开展送法上门活动,通报违规案件,加强教育提醒,及时征询企业意见建议,并督促各出租汽车运营企业积极配合交通执法、公安交警、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依规处理有关问题。

强化日常检查。提升对出租汽车车容车貌、车辆卫生、车辆设备设施、标志标识等关键要素,加大客运场站、城市主干道、火车站、学校、医院、宾馆等重点区域的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严厉打击“黑出租、无证网约车”等非法营运车辆。在辖区客运场站火车站等交通枢纽周边合理规划建设出租汽车专用通道、泊车位,完善出租汽车“即停即走”等交通标识的设置,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停车待客秩序。

严打黑恶势力。坚持“打早打小、治早治小、防早防小”,对在整治行动中发现的胁迫、煽动出租汽车司机罢驶或围堵政府机关,采取非法手段胁迫司机从事非法营运、暴力抗法等情形,要深挖彻查黑恶势力根源,依法依规进行严肃惩处;对发现的党员干部充当“保护伞”等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

开展联合执法。联合执法队伍要加强协作联动配合,在做好日常监督检查的同时,充分发挥广大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结合“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28”、“12315”电话投诉举报、网络投诉、行风热线等渠道,认真收集有关信息,及时掌握问题线索,按照“联动管理联合惩戒”的原则,对频繁违法违规的区域、企业、车辆重点关注、重点警示、严管重罚,做到“快受理、快核查、快处理、快回复”,进一步提升对出租汽车行业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打击惩治力度。

建立长效机制。从解决“人、车、路、场”四方面问题入手,探索建立出租汽车行业自律机制、经营服务承诺和退出制度。对发生重大服务质量事件、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存在严重违法经营行为和违章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当事驾驶员要停运学习,延期注册其从业资格证,直至最终吊销;当事车辆要暂停营运,并对所属公司企业进行警示约谈,按照有关要求停业整顿。

五、责任分工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牵头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纠正出租汽车各类不文明经营行为,打击出租汽车违法违规营运行为;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打击“黑出租”“无证网约车”等非法营运车辆;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出租汽车运营企业和网络平台的源头管理。

县公安局:负责牵头规划重点地段、区域的出租汽车待租区、停靠点,完善各类交通标识;加强对出租汽车运营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治理超速、闯信号灯、压线、别车、乱停乱放、乱鸣喇叭、窗外抛物、随意停车、随意掉头、随意变更车道、占用行车道上下乘客等各类违章违规行为;整治擅自改变与出租汽车外观相同或类似颜色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深挖彻查涉黑涉恶线索,维护正常市场秩序、治安秩序及交通秩序;打击暴力抗法、阻挠执法和扰乱执法秩序等行为,净化执法环境。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提供出租汽车市场主体名录,依法查处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重点查处无照经营、不正当竞争、使用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或检定不合格的出租车计价器和破坏计量器具铅封、利用作弊手段损坏出租车计价器准确度及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检查出租车运营企业建立健全计量器具管理的规章制度及落实情况。

其他成员单位要根据自身职能定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六、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内乡县出租汽车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负责统一领导、协调、督导专项整治行动的各方面工作任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按照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和整治重点,建立专班,细化举措,完善机制,密切配合,扎实有效推进出租汽车行业整治工作,促进我县出租汽车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各成员单位要在2021年11月10日前,将专项整治行动联络人员名单报送至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每月底前报送整治行动月总结,2022年1月23日前报送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强化宣传引导。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作配合,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横幅、展板、手机等载体工具,广泛宣传法律法规政策、整治工作动态和治理成果成效,争取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配合,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大力宣传先进事迹,选树先进典型,展现出租汽车行业新形象,建立健全违规案例公开曝光制度,查处一批,曝光一批,对不法分子形成强大震慑。同时,全面排查影响出租汽车行业稳定的焦点问题,及时了解从业人员思想动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衔接,及时了解并回应媒体和社会关注热点问题。定期组织召开出租汽车公司负责人、从业人员代表等人员参加的座谈会,通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征询社会各界及管理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努力做好政策宣传和矛盾化解工作,增强其守法经营、文明服务意识,确保大局稳定。

强化信用考核。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问题较多的运营企业及其所属驾驶员纳入年度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和驾驶员信用管理考核中统筹处理,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形成出租汽车行业隐患问题“预防、发现、整治、提升”的全过程工作标准和工作规范。

严肃工作纪律。在执法过程中,行政执法人员要随身携带执法证件,规范着装,佩戴执法标识,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若遇突发事件和重大问题,要迅速反应,妥善处置,第一时间逐级上报,严禁漏报瞒报迟报,杜绝因执法不当导致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甚至引发社会矛盾现象发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督查指导,对推诿懈怠、工作不力或因违反工作纪律、执法不当导致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联系人:崔纪新联系电话:16638738266

 

附件:内乡县出租汽车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附件

内乡县出租汽车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刘红玉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崔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朱彦彬   县政府党组成员

  员:李耀武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张志鹏   县政府办副主任

冯黎明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波涛   县公安局党组成员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

廖玉春   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

王晓峰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

崔纪新   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实施。冯黎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晓峰、崔纪新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责任编辑: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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