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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内乡县水电气暖接入工程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容缺受理工作制度的通知
县工改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突破审批运作中的体制、机制障碍,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改善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决定对部分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容缺受理、限时补齐。 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内乡县水电气暖接入外线工程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容缺受理工作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内乡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19日
内乡县水电气暖接入工程
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容缺受理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增强县工改小组各成员单位行政审批服务 “放管服”改革力度,优化审批服务流程,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增强企业群众获得感、满意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经县工改小组各成员单位确定的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容缺受理,是指符合信用条件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办理依申请非即办类审批事项时,在基本条件具备、主要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次要条件或材料有欠缺或存在瑕疵的情况下,申请人自愿申请,并书面承诺在“一次性告知书”要求的时限内补齐补正所缺少或存在瑕疵申请材料,县工改小组各成员单位先予审查,申请人补齐补正相关材料后,县工改小组各成员单位于审批时限内及时出具办理结果的政务服务行为。
第四条 主要申请材料指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能够证明申请人具备审批基本条件的材料,是启动审查审批程序的必要材料;次要申请材料指主要申请材料以外的其他材料, 是依法依规作出审批决定的必要材料。
第五条 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自愿选择是否需要容缺受理服务。
申请人不选择容缺受理服务的,县工改小组各成员单位应依一般流程开展业务工作。
第六条统一受理处负责容缺受理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汇总容缺受理事项清单,并对外公示;负责依容缺受理“一次性告知书”(附件1)开展相关工作;负责容缺受理业务的数据统计工作。
第七条 县工改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编制并结合工作实际调整本单位容缺受理事项清单;负责完善“一次性告知书”中的容缺受理要素,明确容缺受理的主要材料和次要材料、补齐补正时限等内容;负责对容缺受理的事项开展审 查审批工作;负责做好本处室容缺受理业务的档案留存等工作。
第八条 容缺受理材料的补齐补正时限一般不超过该事项的承诺审批时限。对补齐补正时限有特殊要求的,县工改小组各成员单位应当在容缺受理事项清单和“一次性告知书”中明确标注。
第九条申请人申请办理容缺受理业务,应当提交《容缺受理承诺书》(附件2)o《容缺受理承诺书》作为办理该事项的档案留存。
第十条《容缺受理承诺书》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 所作承诺是申请人真实意思表示;
(二) 已经知晓容缺受理告知的全部内容;
(三) 提供的所有申请材料真实有效;
(四) 承诺在“一次性告知书”要求的时限内补齐补正相关材料;
(五) 逾期未补齐补正,且所提交的材料未在时限内取回的,由市行政审批局处置;
(六) 违反承诺的责任。
第十一条 申请办理容缺受理业务的,统一受理处应当核实申请人信用情况,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诚信“黑名单”的,可提供容缺受理服务。不符合上述信用条件的,不予提供容缺受理服务。
第十二条 申请人提交容缺受理申请且符合容缺受理条件的,统一受理处应当予以容缺受理,出具《容缺受理通知书》(附件3),自容缺受理之日起开始计时。
第十三条 县工改小组各成员单位应在审批时限内开展容缺受理业务的审查审核工作,在收到补齐补正的所有材料后方可出具审批决定。
第十四条 申请人可以通过现场提交、邮寄或市行政审批局认可的其他方式补齐补正申请材料,补齐补正时间以送达受理窗口时间为准。补齐补正材料符合“一次性告知书”要求的,应出具受理通知书,一并交相应审批业务处室及时 完成审查审批工作。受理时间为收到补齐补正材料时间。
第十五条 申请人未在其承诺时限内补齐补正材料,或提交的材料不符合“一次性告知书”要求的,本次申请做退回处理,并由统一受理处告知申请人,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申请人自行承担。申请人可以在退回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取回已提交的材料,逾期未取的,其提交申请材料由市行政审批局处置。
第十六条统一受理处应当建立容缺受理台账,真实记录申请人申请办理容缺受理业务时履行承诺义务情况。
第十七条容缺受理事项涉及现场踏勘、专家评审相关工作的,县工改小组各成员单位可在对主要材料审查后出具容缺受理审查意见,作为开展现场踏勘、专家评审相关环节工作的依据。
第十八条 涉及工程项目审批的相关事项,相关业务处室可探索并联容缺受理、跨阶段容缺受理机制,并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减少重复材料提交。
第十九条 县工改小组各成员单位通过社会信用体系平台查询信用报告,依凭申请人的信用情况决定是否为其提供容缺受理服务。
第二十条 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一次性告知书(容缺)
2.容缺受理承诺书(法人)
容缺受理承诺书(自然人)
3..容缺受理通知书(样式)
XXXX事项一次性告知书(容缺)
子项名称 | 事项需拆分至最小办理单元 | |||||||
事项类型 | 应注明该事项的审查类型,如前审后批、即审即办等 | |||||||
受理机构 |
| 决定机构 |
| |||||
审批依据 | 应注明该事项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国务院£ 明所依据的具体条款。可提供查询所依据E 1. 《XXX法》(XXXX年修订)第XX条: 2. 《XXX管理条例》(XXXX年修订)第XX 3. 《XXX规定》第XX条: | 关定、规章等的名称,适宜时,也可指 竹法律法规、规章等的指引。如: 条: | ||||||
收费依据及 标准 | 应注明收费所依据的法律、法规,适宜时,应指明法定收费项目及标准。无需收 费的,应注明“无”或“不收费”。 | |||||||
申请条件 | “申请条件”:应注明提出申请之前行政相对人需具备的条件或行政相对人提交 的材料需具备的条件,如需提供省级主管部门签署的审查意见,需加盖单位公章 等。 “数量限制”:应对该事项一定时期内许可总量有限制的做出说明。如果无数量 限制,应注明无数量限制;如果有数量限制,应注明“有数量限制”,并标 出月限额和年限额。如果无法标出月限额、年限额,应注明查询的途径或数量设 定的出处。 禁止性要求:应注明不予许可的情形。 | |||||||
适用范围 | 应明确该服务指南所涉及的内容以及所适用的对象 | |||||||
办理流程 |
| |||||||
特殊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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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序号 | 材料名称 | 原件 | 复印件 | 材料准备要点 | 是否容 缺 | 容缺补正 时限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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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 | X工作日 | ||
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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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 | X工作日 |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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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 | X工作日 | ||
注:第X项材料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 | ||||||||
承诺时限 | 应注明从受理之日到作出决定的时间范围 | 法定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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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内乡县永顺路与菊香路交叉口左岸皇朝7号楼行政审批中心2楼东区工程建设项 目区住建局“水电气一件事一次办”服务专窗 | |||||||
办公时间 | 夏季:8:30-12:00 14:30-17:30 冬季:8:30-12:00 13:30-17:30 | |||||||
结果送达 | 内乡县永顺路与菊香路交叉口左岸皇朝7号楼行政审批中心2楼东区工程建设项 目区住建局“水电气一件事一次办”服务专窗现场送达或邮寄送达 | |||||||
咨询电话 | 0377-65333740 | 投诉电话 | 0377-83978590 |
容缺受理承诺书(法人)
本公司(单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经办人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申请办理 (事项名称),因 ,申请容缺受理。 本公司(单位)承诺:
一、 所作承诺意思表示真实;
二、 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
三、 已经知晓供水、供电、供气、供暖公司告知的全部 内容;
四、 知晓需补齐补正的材料和要求;
五、 在 年—月—日前,提交需要补齐补正的下 列材料;
(_)
(二)
(三)
(四)
六、 未按规定要求在承诺期限内补齐补正全部材料,供 水、供电、供气、供暖公司各行政审批主管单位可退件办结; 如未在退件后20个工作日内取回所提交申请材料,由供水、 供电、供气、供暖公司各行政审批主管单位对申请材料处置;
七、 愿意承担不实承诺产生的后果。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授权委托书)(签字):
承诺单位(盖章):
年—月—日
容缺受理承诺书(自然人)
本人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申请办理 (事项名称), 因 申请容缺受理。本人承诺:
一、 所作承诺意思表示真实;
二、 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
三、 已经知晓供水、供电、供气、供暖公司各行政审批主管单位告知的全部内容;
四、 知晓需补齐补正的材料和要求;
五、 在 年 月 日前,提交需要补齐补正的下列材料;
(_)
(二)
(四)
六、 未按规定要求在承诺期限内补齐补正全部材料,市行政审批局可退件办结;如未在退件后20个工作日内取回所提交申请材料,由市行政审批局对申请材料处置;
七、 愿意承担不实承诺产生的后果。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
容缺受理通知书(样式)
容缺受理号:
申请人(单位)名称:
年 月 日,我单位收到您(单位)申请办理— (事项名称)所送的有关材料后,依法进行审查。 您(单位)的申报材料主要材料齐全,基本审批条件具备按 照《内乡县水电气暖接入外线工程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容 缺受理工作制度的通知》规定,可进行容缺受理,并进入审核程序。对照审批要求,您(单位)仍需要补充以下材料:
1.
2.
3.
请将上述材料在 年—月—日前补齐补正,补齐补正时间以送达受理窗口时间为准。到期无法补齐补正容缺材料或补齐补正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放弃申请。我单位将终止该事项的办理工作,并作退件处理。
特此通知。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