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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内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22-03-29 09:09:36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一、起草背景

  2016年6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明确提出:力争用10年左右的时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河南省人民政府积极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战略部署,于2017年12月7日印发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7]153号)。南阳市人民政府于2022年1月29日印发了《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宛政办[2022]7号):从2022年开始,因地制宜发展民用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木结构建筑和其他建筑。全县民用装配式建筑(装配率不低于30%)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0%以上。到2025年年底,全县民用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符合条件的政府投资项目全部采用装配式施工。

  二、起草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

  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7]153号);

  4、《河南省支持建筑业发展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建筑业转型发展的十条意见>》(豫建联办[2020]1号);

  5、《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建标规)[2020]8号,以及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有关要求;

  6、《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宛政办[2022]7号)。

  三、基本结构和主要内容

  (一)关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主要是贯彻落实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对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推进工作的基本原则,重点是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工作理念和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大政方针。在工作的推进上,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推动,示范带动、分区推进,综合施策、创新联动上下功夫。

  (二)关于工作目标、推进步骤

  1、工作目标制定方面的考量。主要结合内乡县的实际情况,我县发展装配式建筑起步较晚,发展基础较为薄弱。以中心城区作为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重点区域,其他乡镇农村地区为装配式建筑鼓励推进区域。

  2、目标标准的制定。结合内乡的实际,我们按照市文件的要求,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按照这个标准,内乡县域每年新开工建设的民用建筑总面积在35万平方米左右,应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建设的总面积在10.5万平方米以上。

  3、推进步骤方面。主要考虑内乡装配式建筑发展起步晚,要在四年内赶上国家步伐,主要通过2022、2023两年积极努力,赶上市政府的发展要求和步伐应该没有问题。

  (三)关于重点任务和分工

  1、按照省市政府确定的推进装配式建筑的重点任务和政策支持,结合县政府的机构职权和部门功能,一是把重点工作、政策支持和部门分工做为一个问题一次表述,按照部门职责,谁的事谁牵头落实的原则,推进各项工作开展。二是在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各项工作中,贯彻落实《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宛政办[2022]7号)。

  2、在财政支持方面,参考了《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宛政办[2022]7号)和与县财政局进行商谈后决定,对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商住建筑和1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公共建筑、装配率达到30%以上的项目,县财政给予20元/平方米的财政资金补助,单个项目补贴不超过200万元,主要考虑内乡装配式建筑发展起步晚,在装配率上达不到要求,在推进发展的前期,按照政策要求财政予以扶持。另外,借鉴其他县市做法,对装配式产业基地相应扶持。

  3、在环境保障方面,重点是考虑近年来我县冬季环境综合治理难度较大,各工地需严格落实“十个百分之百”。装配式建筑施工时,在严格落实“十个百分之百”的前提下,向生态环境部门、住建局报备后可正常施工。

相关链接: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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