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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

内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22-04-08 11:21:53   来源:财政局

内乡县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为提高我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关于印发<支持脱贫县落实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豫财农综〔2021〕8号)、《中共河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脱贫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备案相关工作的通知》(豫农领办文〔2022〕4号)等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保持过渡期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积极适应巩固衔接工作形势的发展变化,更多依靠发展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优化资金使用结构,突出资金支持重点,创新资金使用方式,强化资金项目管理,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为巩固好脱贫攻坚成果,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照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基本原则,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好县级各程序部门、实施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压实环节责任,切实加强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做好申报、论证、立项、公示、实施、监督、审计等全面工作。

三、实施目标

围绕支持脱贫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产业振兴的目标,加大统筹整合和资金投入力度,优化涉农资金使用机制,提高涉农资金配置效率,通过产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的实施,助力乡村振兴。

四、整合资金来源及规模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脱贫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和《河南省开展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豫办〔2018〕35号)的要求进行筹资。对下达给我县并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中央财政及省配套资金、省级财政安排财政涉农资金进行整合。2022年统筹整合资金22529.38 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2627万元、省级资金2777.67662万元、市级资金2850万元、县级资金4274.70338万元。我县县本级衔接资金投入规模、整合规模、衔接资金产业占比、特色产业占比都高于上年。

五、资金安排使用及项目分类

(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

2022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计划安排110个,计划投资9053.3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7003.66万元、省级资金499.97662万元、市级资金525万元、县级资金1024.70338万元。

1.2022年赵店乡以工代赈项目(1个)

1)建设任务:①道路工程:新建3.5m宽C25砼道路6330m,拆除修复3.5m 宽C25砼道路910m,新建4.5m宽C25砼道路300m,配套管涵7座;②机井工程:新打9眼机电井,井深60m,井径50cm;③蓄水塘工程:整修蓄水塘一座;周长为142m,蓄水量约为900m³,塘底平均清淤1m,护坡采用MU60M7.5浆砌石砌筑,坡比为1:1,塘顶设仿树桩栏杆,长142m,栏杆基础采用C20砼浇筑,宽0.3m,高0.4m。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380.8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80.84万元。

3)时间进度:2022年4月1日招投标,2022年5月30日开工建设,2022年10月30日完工,预计2022年11月10日完成项目验收。

4)绩效目标:本项目在建设期内,项目区用工人数177人,预计发放劳务报酬88.6万元。项目实施后完善了赵店乡聂岗村、杜沟村、张楼房村、大峪村、赵店村、范营村、郦城村、花洼村的基础设施,从乡村群众最基本的生产问题出发,改善了乡村交通和乡村群众生产和生活条件,方便了6864户24963出行,解决1840户6721人灌溉水源问题。

5)责任单位:赵店乡人民政府

2.2022年少数民族村道路建设项目(2个)

1)建设任务:在寺河村张沟组、李沟组新建长500米、宽4米、厚0.18米,在西岭组新建长280米,宽3米,厚0.18米水泥道路。在大寨村新建全长514米、宽度3米、厚度0.18米水泥道路。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4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6万元。

3)时间进度:2022年3月28日开工建设,2022年5月17日完工,预计2022年5月27日完成项目验收。

4)绩效目标:连接张沟组、李沟组道路修建后,方便42户223人群众出行,其中脱贫户4户12人,从事农业生产生活;西岭组道路修建后,方便 55户146人群众出行,其中脱贫户10户26人,从事农业生产生活。惠及大寨村十二组、十四组、十五组,157户636人出行,改善出行条件,缩短出行时间。

5)责任单位:内乡县民族宗教和侨务服务中心

3.2022年内乡县“千村万塘”整治奖补项目(1个)

1)建设任务:98座坑塘进行垃圾清理、清淤疏浚、整修岸坡、加固进出口设施、实施防渗处理、健全污水处理等,每座坑塘按照建设规模及标准,奖补资金1--8万元。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263.58万元,其中:县级资金263.58万元。

3)时间进度:2022年1月10日开工建设,2022年5月10日完工,预计2022年5月30日完成项目验收。

4)绩效目标:项目实施后可有效改善坑塘所在52个行政村(脱贫村12个)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其中脱贫户3119户8405人。

5)责任单位:内乡县水利局

4.2022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2个)

1)建设任务:打磨岗灌区改线重建管网1989米、东王庄水厂子育至樊岗村段修复管网8150米、马山水厂樊岗村薛扒组段改线重建管网1820米;拆除重建闸阀房、安装闸阀、水表、埋设电缆等。对全县15个乡镇已建的20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点182处进行维修,对9处大水厂进行检修维修、更换设备。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70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707万元。

3)时间进度:2022年3月25日完成招投标,2022年4月25日开工建设,2022年10月20日完工,预计2022年10月25日完成项目验收。

4)绩效目标:项目实施后可提升灌区及水厂范围内行政村(脱贫村6个)群众生产生活用水,受益脱贫户2726户7501人。项目实施后可保障全县已建的20人以上农村集中供水受益村191个(含97个脱贫村)及农户45.96万人(含脱贫、监测户)饮水安全。

5)责任单位:内乡县水利局

5.2022年内乡县水利基础设施项目(4个)

1)建设任务:太山庙灌区干、支管维修11处,管件更换维修等;老龙潭灌区渠道清淤7870m、渠道整修45m;斩龙岗灌区渠道整修131m、渠首修复及清淤93m、管道维修30处、管网延伸2135m;丰收渠灌区渠道整修450m、生产桥拆除重建5座;在湍东镇方山、师岗镇吕家沟、桃溪大路村、彭沟村新建提灌站4处,配套水泵、埋设管网等。在夏馆、板场、湍东、师岗、乍岖、余关、灌涨等乡镇15个行政村进行坑塘整治10座、新建拦河坝1座、浆砌石护岸修复3处等。(1)水源工程:一体化浮船取水泵站1座、集成式加压泵站1座;(2)调蓄工程:300m³不锈钢水箱1座;(3)管网工程:铺设输配水管道6300米、配套阀井16座。1、岞岖镇吴家庄村整修水源工程1处,配套供水管道2.5km,新建生态堰3座。2、岞岖镇彭营村、水沟、吴家庄抚育造林32hm2,封禁1168hm2,封禁牌10座,围网5km。3、张楼房村新建拦河坝1座,疏浚河道550m,堆筑堤防550m,新建调蓄池1座。4、大桥乡杨沟村新建挡土墙70m,护坡205m2,新建排水渠200m,排水管涵1座,沉淀池2座,恢复路面400m。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2025.9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025.92万元。

3)时间进度:2022年3月25日完成招投标,2022年4月25日开工建设,2022年10月20日完工,预计2022年10月25日完成项目验收。

4)绩效目标:项目实施后有效保障项目区范围内行政村居民(脱贫村13个)生产生活用水,带动群众务工,增加务工收入,受益脱贫户9655户26744人。项目实施后带动增加稳定收入的渠道;改善受益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及周边人居环境;保障群众防汛安全。受益7个乡镇15个行政村(其中7个脱贫村)全体村民,其中脱贫户640户1802人。项目实施后可保障王井村(脱贫村)吴岈组全体群众饮水安全,受益脱贫户118户285人。解决项目区农田灌溉水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改善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帮扶当地农业产业发展。受益4个乡镇5个行政村(脱贫村3个)全体村民,其中脱贫户420户1287人。

5)责任单位:内乡县水利局

6.2022年内乡县农村公路安防工程项目(1个)

1)建设任务:2022年内乡县农村道路安防隐患里程65公里,项目涉及七里坪乡、板场乡等14个乡镇,沿途涉及靳河村、王场村等73个行政村。包括标志标线、警告标志、波型护栏。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11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100万元。

3)时间进度:2022年4月20日完成招投标,2022年5月25日开工建设,2022年11月20日完工,预计2022年11月25日完成项目验收。

4)绩效目标:完善14个乡镇73个村安防设施,解决群众出行安全问题。

5)责任单位:内乡县交通运输局

7.2022年内乡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99个)

1)建设任务:新建C30水泥砼路面通村道路约95.018公里,宽3.5米、4.5米,厚0.18米。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453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743.9万元、省级资金499.97662万元、市级资金525万元、县级资金761.12338万元。

3)时间进度:2022年4月20日完成招投标,2022年5月25日开工建设,2022年11月20日完工,预计2022年11月25日完成项目验收。

4)绩效目标:解决了附近村民出行难的问题,极大的方便周围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同时也有利于完善周围交通路网结构,更在一定程度上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加快脱贫群众致富步伐。

5)责任单位:内乡县交通运输局

(二)产业发展类项目其他类项目

2022年产业发展类项目及其他类项目计划安排29个,计划投资13476.0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623.34万元、省级资金2277.7万元、市级资金2325万元、县级资金3250万元。

1.2022年内乡县粮食物资储备仓库建设A3-1第一标段项目(1个)

1)建设任务:建粮仓3座,其中:1号仓建设长171米、宽30米;2号仓建设长183米、宽30米;3号仓195米、宽30米和相关配套附属设施等,装粮线均为7米高。目前已取得土地和环评手续。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600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818万元、市级资金2025万元、县级3157万元。

3)时间进度:2022年4月16日完成招投标,2022年6月1日开工建设,2022年11月25日完工,预计2022年11月30日完成项目验收。

4)绩效目标:产权归内乡县惠粮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企业)所有。项目建成后,可以增加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有效仓容8.1万吨。一方面增强我县粮食储备功能;另一方面增强我县粮食市场调控能力,有效解决全县农民卖粮难问题,优先收购脱贫户15664户43512人和监测户1391户4573人的粮食,使全县脱贫户与监测户不受粮食市场波动的影响。项目建成后,开展代收代储业务和对外租赁,预计年综合效益达到480万元以上。项目建成后,一方面可提供20个左右就业岗位,预计安排不低于10名脱贫劳动力就业,每人年均收入3万元左右。在粮食收购季节,能够辐射全县脱贫户和监测户收获的粮食保底收购,保证脱贫户的经济来源,为巩固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发展做出贡献。另一方面有利于我县粮食稳定生产,加快产业化发展进程,为牧原生猪产业发展提供有效的饲料准备。提高我县粮食储存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生猪稳定生产。

5)责任单位:内乡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粮食局)

2.2022年内乡县冷链物流配送中心工程项目(1个)

1)建设任务:硬化赵店冷库院内、大门前5200平方米路面;其中:124×37米,44×8.5米,8×29.75米,造价110元/㎡,c25砼地坪0.18米厚。新建钢构筛选车间480平方米,车间16米宽,长30米,共一层,895元/㎡,用重钢结构,钢构由国家标准的厂家生产的钢材。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1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0万元。

3)时间进度:2022年3月20日完成招投标,2022年4月20日开工建设,2022年10月20日完工,预计2022年10月30日完成项目验收。

4)绩效目标:产权归内乡县供销社所有。每年收租金2万元,收益资金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实施将解决赵店乡、赤眉镇、余关镇等98人就近务工,其中脱贫户和监测人口30人,年人均增收6000元。解决农副产品淡储旺供的难题。

5)责任单位:内乡县供销社

3.2022年内乡县烟叶烤房电代煤改造变压器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1个)

1)建设任务:对赵店乡、王店镇、余关镇、湍东镇4个乡镇、21处烘烤中心401座烤房进行电代煤改造。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319.2万元,其中:省级资金319.2万元。

3)时间进度:2022年410日完成招投标,2022年58日开工建设,2022年11月20日完工,预计2022年11月30日完成项目验收。

4)绩效目标:产权归所在地村集体所有。经济效益:项目建成后可解决全县19000亩烟叶烘烤使用,生产烟叶经济价值8000万元,创税收1760万元,可以有力带动产业发展。社会效益:项目建成后烟农和脱贫户平均亩烘烤投入减低400元,烤坏烟损失减少400元,每亩增加收益800元,脱贫户和监测户81人在烟叶生产各个环节务工年均增收1000元以上,26个村集体均增收0.8万元,实现烟农和村集体经济的稳定增收,同时实现脱贫户和监测户就近就业务工,脱贫致富,也可以更好更快的推进下一步的环境保护和后续项目改造工作。生态效益:项目建成后可解决全县19000亩烟田烘烤用煤污染问题,年减少烤房用煤4200吨。维护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平衡,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为农村和支柱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创造更好的环境。

5)责任单位:内乡县烟办室

4.2022年内乡县乡村振兴设施小番茄建设项目(1个)

1)建设任务:建设冬暖日光温室蔬菜大棚84000平方米;配套水、电、道路、水肥一体化系统一套(含供水管,滴灌管,施肥器,施肥泵)相关配套设施。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16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400万元、省级资金200万元。

3)时间进度:2022420日完成招投标,2022年5月31日开工建设,2022年10月30日完工,预计2022年11月5日完成项目验收。

4)绩效目标:产权归城乡一体化公司所有。①流转农户土地面积200余亩,每亩平均流转收益金额1100元。②项目提供岗位80余人,其中带动10名脱贫户进行务工,年人均增收约2万元。③大棚建设完毕后,优先脱贫户进行承包,每棚增加脱贫户收益4万元。④每年为脱贫户提供免费种苗10万棵,价值15万元。⑤可辐射带动内乡及周边地区约60家农户常年从事绿色设施蔬菜的种植。⑥组织种植户进行培训,针对种植期间出现的问题进行系统讲解。

5)责任单位:内乡县乡村振兴局

5.2022年内乡县食用菌及冷链仓储产业奖补项目(8个)

1)建设任务:对马山口镇马坪村、马山口镇花北村、七里坪乡三道河村、桃溪镇东川村、板场乡长兴村、岞曲镇彭营村新建钢架结构大棚,能够容纳20万袋以上菌棒进行补贴。最高补贴60万元。对夏馆镇夏馆村建设保鲜冷库1座,冷库平面1000平方米,吊顶高5m,储量约800吨。主体结构为轻钢结构,梯型钢屋架,无缝钢管立柱,彩钢屋面,外墙板防护层为岩棉保温夹芯板。制冷系统设计为氟机自动化系统:全自动螺杆制冷压缩机80kw.含气液分离器、油分器),末端均为自动制冷控制,冷库蒸发器均为高效吊顶冷风机配套法布瑞克环保型织物袋风道。配套设施为:冷库土建、机房围护、冷库高位货架、冷库内部钢构、室外消防设施等进行补贴。夏馆镇栗园村建设保鲜冷库1座,冷库平面300平方米,吊顶高5m,储量约300吨。主体结构为轻钢结构,梯型钢屋架,无缝钢管立柱,彩钢屋面,外墙板防护层为岩棉保温夹芯板。制冷系统设计为氟机自动化系统:全自动螺杆制冷压缩机30kw.含气液分离器、油分器),末端均为自动制冷控制,冷库蒸发器均为高效吊顶冷风机配套法布瑞克环保型织物袋风道。配套设施为:冷库土建、机房围护、冷库高位货架、冷库内部钢构、室外消防设施等进行补贴。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49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90万元。

3)时间进度:2022年3月1日开工建设,2022年9月10日完工,预计2022年9月20日完成项目验收。

4)绩效目标:马山口镇马坪村项目占地面积20亩,建成后产权归村集体所有,带动增加香菇产业产值20万元,带动群众务工30人,其中脱贫人口就业人数6人,受益脱贫人口数3人,每人增加年收入4000元,农业经营主体和受益脱贫人口满意度90%以上。马山口镇花北村项目占地面积20亩,建成后产权归村集体所有,带动增加香菇产业产值20万元,带动群众务工30人,其中脱贫人口就业人数7人,受益脱贫人口数3人,每人增加年收入4000元,农业经营主体和受益脱贫人口满意度90%以上。产权归村集体所有。七里坪乡三道河村项目占地面积30亩,涉及农户20户;项目建成后,可提供岗位50余个,其中带动8名脱贫户务工,年人均增收约2万元;并通过提供场地、大棚、技术指导、销售渠道等方式,带动附近40户菇农参与食用菌的种植,户均年增收约2万元。桃溪镇东川村项目占地面积20亩,建成后产权归村集体所有,带动增加香菇产业产值20万元,带动群众务工30人,其中脱贫人口就业人数8人,受益脱贫人口数3人,每人增加年收入4000元,农业经营主体和受益脱贫人口满意度90%以上。板场乡长兴村项目占地面积20亩,建成后产权归村集体所有,带动增加香菇产业产值15万元,带动群众务工20人,其中脱贫人口就业人数10人,受益脱贫人口数3人,每人增加年收入4000元,农业经营主体和受益脱贫人口满意度90%以上。岞曲镇彭营项目占地面积20亩,建成后产权归村集体所有,带动增加香菇产业产值15万元,带动群众务工20人,其中脱贫人口就业人数7人,受益脱贫人口数3人,每人增加年收入4000元,农业经营主体和受益脱贫人口满意度90%以上。产权归村集体所有。夏馆镇夏馆村项目实施后,保鲜库主要用来存储林果、食用菌等种植产品预计可常年循环贮藏 800 吨。每年收益不低于财政总投资8%,作为村集体经济收入,由村集体二次分配,吸收周边劳动力参与生产,带动脱贫户增加收入。通过流转脱贫户土地,每亩年均流转收益800元/亩。使群众对项目实施满意度达到90%以上。产权归村集体所有。夏馆镇栗园村项目实施后,保鲜库主要用来存储林果、食用菌等种植产品预计可常年循环贮藏 300 吨。每年收益不低于财政总投资8%,作为村集体经济收入,由村集体二次分配,吸收周边劳动力参与生产,带动脱贫户增加收入。通过流转脱贫户土地,每亩年均流转收益800元/亩。使群众对项目实施满意度达到90%以上。

5)责任单位:内乡县农业农村局

6.2022年公益性岗位项目(1个)

1)建设任务:开发839个农村公益性岗位,每人每月300元以上,发放月份为2-9月。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225万元,其中:省级资金225万元。

3)时间进度:2022年2月1日开工建设,2022年9月30日完工,预计2022年9月30日完成项目验收。

4)绩效目标:由人社局牵头安置839名因家庭和个人原因无法外出务工的脱贫劳动和动态监测对象就近从事公益性岗位,月务工收入增加300元以上。

5)责任单位:内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2022年省外务工交通费补贴项目(1个)

1)建设任务:2022年在省外务工的2500名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以人为单位,按照务工地距离远近每人一次性发放交通补助300/400/500元。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125万元,其中:省级资金125万元。

3)时间进度:2022年1月31日开工建设,2022年9月30日完工,预计2022年9月30日完成项目验收。

4)绩效目标:2500名省外务工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解决外出务工交通费用,有效减轻脱贫人口经济负担。

5)责任单位:内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2022年内乡县脱贫劳动力技能培训项目(1个)

1)建设任务:1500名18-55周岁脱贫劳动力按照培训需求和实际就业情况分专业开展针对性技能培训,持证率达80%以上,提供培训—持证—就业“一条龙”服务。每人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费用合计不超过800元。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12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120万元。

3)时间进度:2022年1月31日开工建设,2022年9月30日完工,预计2022年9月30日完成项目验收。

4)绩效目标:通过技能培训,使1500名青壮年脱贫劳动力获得一技之长,1200人以上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就业率达100%。

5)责任单位:内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9.2022年内乡县雨露计划项目(4个)

1)建设任务:职业教育 1200人次,每人补贴1500元。职业教育 1296人次,每人补贴1500元。短期技能培训400人,每人补贴2000元。全县脱贫村及重点村全面开展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每村培养3-5名致富带头人,全县累计培育创业致富带头人300人。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514.4万元,其中:省级资金514.4万元。

3)时间进度:2022年5月1日开工建设,2022年9月30日完工,预计2022年9月30日完成项目验收。

4)绩效目标:通过春期职业技能培训,帮助1200名经过培训的青壮年脱贫农民成功转移就业。通过秋期职业技能培训,帮助1296名经过培训的青壮年脱贫农民成功转移就业。通过短期技能培训,使400个每个脱贫农户至少有一名劳动力掌握1—2门有一定科技含量的农业生产技术。全县累计培育创业致富带头人300人,每个脱贫村培育3-5名,带动脱贫村产业发展,引导脱贫户自主发展产业增收,更好地发挥引领带动脱贫户稳定增收的作用,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

5)责任单位:内乡县乡村振兴局

10.2022年内乡县产业贷款贴息项目(5个)

1)建设任务:对带贫龙头企业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牧原肉食品有限公司、牧原现代农业综合体有限公司、聚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投控公司产业贷款按3%进行贴息。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3587.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287.5万元、市级资金300万元。

3)时间进度:2022年5月20日开工建设,2022年9月30日完工,预计2022年9月30日完成项目验收。

4)绩效目标:牧原公司:①精准帮扶方面:通过“5+”帮扶模式带动全县16000户左右脱贫户,实现每户年增收3200元。②就业扶贫方面:吸纳脱贫人口156人就业,人均年收入8万元左右,共计发放工资1250.70万元。③教育扶贫方面:通过春雨、春苗、金秋计划共计捐赠资金205.13万元。④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方面:郑州水灾期间,向河南省慈善总会捐赠1亿元,用于灾情严重地区的防汛救灾、群众帮扶、卫生防疫及灾后重建工作。牧原肉食品公司:①社会责任方面:疫情、洪涝灾害期间,河南省商务厅认定牧原肉食品有限公司为民生保供企业。牧原肉食结合省商务厅有效保证郑州、新乡、安阳、洛阳等受灾城市猪肉市场累计供应4056吨、价值7917.42万元,实现有效稳定物价保障民生。②就业扶贫方面:项目建成后,可提供脱贫户就业岗位100人,户人均年增收6万元以上,共计发放工资638.51万元。③2021年牧原肉食综合体屠宰厂(232.86亩)缴纳土地出让金2172.8万元,带动周边群众增加土地收入。④企业责任:郑州水灾期间,对商超客户进行让利销售60.9吨,共计优惠8万元。⑤教育扶贫方面:进行捐资助教1.6万元,资助脱贫户大学生6户。牧原现代农业综合体有限公司:①实施订单扶贫:通过向本地村级聚爱农牧专业合作社采购粮食1900万余元粮食,带动1049户脱贫户社员增加收入。②开展就业扶贫:项目建成后,可提供本地脱贫户就业岗位57人,人均年增收5万元以上,户人均年增收5万元。聚能公司:光伏发电量8000万度,帮扶脱贫户15000余户,帮扶资金约4500万。投控公司:光伏发电量8000万度,帮扶脱贫户15000余户,帮扶资金约4500万。

5)责任单位:内乡县乡村振兴局

11.2022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1个)

1)建设任务:针对2021年以来贷款且无欠息5924户脱贫户(含监测对象)进行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按基本利率全额贴息。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78.4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78.44万元。

3)时间进度:2022年3月20日开工建设,2022年10月30日完工,预计2022年10月30日完成项目验收。

4)绩效目标:落实有效的脱贫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等措施,切实解决5874户脱贫农户产业发展的资金困难,稳定实现脱贫农户增收脱贫。

5)责任单位:内乡县金融工作局

12.2022年内乡县河库保洁员补助资金项目(1个)

1)建设任务:全县16个乡镇约383名脱贫户和检测对象提供就业岗位,从事河库、河道垃圾治理保洁员岗位工作,三个季度按每人每月300元进行补贴。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103.5万元,其中:省级资金103.5万元。

3)时间进度:2022年4月25日开工建设,2022年10月20日完工,预计2022年10月25日完成项目验收。

4)绩效目标:383名脱贫户和检测对象提供就业岗位,每人每年增加收入2700元以上,建立河库保洁常态化管理机制,切实解决河库环境卫生等问题。

5)责任单位:内乡县水利局

13.2022年县派第一书记工作经费项目(1个)

1)建设任务:93名县派驻村第一书记每人安排工作经费1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县派驻村第一书记开展驻村帮扶工作相关经费支出。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93万元,其中:县级资金93万元。

3)时间进度:2022年4月25日开工建设,2022年9月30日完工,预计2022年9月30日完成项目验收。

4)绩效目标:能有效解决第一书记日常工作中的硬性开销,保障驻村工作正常开展,促进驻村帮扶各项工作迅速落到实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5)责任单位:内乡县组织部

14.2022年内乡县项目管理费(1个)

1)建设任务:解决部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费用。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8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73万元、省级资金14万元。

3)时间进度:2022年4月25日开工建设,2022年9月30日完工,预计2022年9月30日完成项目验收。

4)绩效目标:解决项目前期设计、评审、招标等费用,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提供保障。

5)责任单位:内乡县乡村振兴局

15.2022年易地搬迁融资资金贴息补助项目(1个)

1)建设任务:2021年易地搬迁贷款利息进行贴息补助。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33万元,其中:省级资金33万元。

3)时间进度:2022年4月25日开工建设,2022年9月30日完工,预计2022年9月30日完成项目验收。

4)绩效目标:保障41个集中安置区2150户6875人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5)责任单位:内乡县发改委

六、部门分工

在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违规、谁纠正”原则,相关部门、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一)财政部门主要职责是:会同乡村振兴等部门负责财政资金的分配管理工作;按照乡村振兴部门会同业务主管部门提出的资金分配意见或方案,及时按规定的规模、时间下达或支付资金;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有关规定履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职责;监督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等。

(二)乡村振兴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指导有关单位和部门精准识别脱贫人口并按规定建设项目库;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提出资金分配方案;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按计划和实施方案要求完成项目建设内容。

(三)交通、水利、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等业务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按照部门规划及时提出资金分配方案;负责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审核报账资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负责项目的论证、评定、立项、批复、实施等工作;负责项目的前期准备及日常监督检查、竣工验收等工作;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按计划和实施方案要求完成项目建设内容。

(四)各乡镇政府主要职责是:负责精准识别脱贫人口;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确定的工程建设标准和定额;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备实施计划和调整方案;负责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审核报账资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负责项目的论证、实施等工作;负责项目的前期准备及日常监督检查、竣工验收等工作;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按计划和实施方案要求完成项目建设内容。

(五)项目实施单位的主要职责是:按上级项目指南和有关文件向项目主管部门提交资金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有关规定实施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根据下达的资金项目计划组织项目实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督促施工单位根据项目建设合同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并严格执行有关行业规范、建设标准;负责建立项目资金专账及会计核算工作;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按规定用途和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使用资金;负责项目资金报账,对提交报账资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负责;负责管理项目档案;充分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并积极组织实施,及时申请业务主管部门验收项目,完善项目竣工决算工作。配合主管部门做好项目竣工验收、绩效考评等工作。

、资金使用操作程序

1、项目资金使用操作程序

1)项目主管单位根据规划和项目库确定建设项目,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提出项目建设资金申请;

2)项目实施方案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确认该建设项目在县脱贫攻坚规划和项目库范围以内,予以批复。项目资金申请经常务副县长签字审批后由项目主管单位报县财政局;

3)县财政局收到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批复并经县领导审批的项目资金申请后,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定将预算指标资金下达到项目主管单位;

4)项目实施单位依据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建设(施工)合同和项目建设进度进行支付资金;

5)拨款资料经项目主管单位和县财政局按照《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后予以拨付资金。

2、补助类项目报账资料:须附有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汇总的由乡镇党委书记或乡镇长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本乡镇脱贫户、脱贫人口补助资金申请汇总表和村党支部、村委会签字盖章确认的各村脱贫户、脱贫人口补助资金申请汇总表(含个人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发放标准、发放金额等相关信息)。相关信息由项目主管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据实审核确认。县财政局根据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确认的补助资金信息,通过“一卡通”系统直接发放到个人账户或直接拨付到经村、乡、县三级确认与脱贫户签有帮扶协议带动脱贫户脱贫的合作社和企业账户。严禁以现金形式发放。

建设类项目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支付。严禁设立衔接资金支出过渡户或将资金划拨预算单位实有账户,严禁提取和支付现金。项目实施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不得从项目资金中提取管理费。

、监管措施

1、组织监管

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由县政府按照县脱贫攻坚规划和项目库统一安排使用。

2、部门监督

县纪委监委、检察、审计、乡村振兴、财政等有关部门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3、社会监督

建立健全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全程公开公示制度。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等信息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到村到户资金,要在项目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公告,期限不少于10天。脱贫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要深度参与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

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377-65330583

4、群众监督

   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及村委员会要深度参与统筹资金项目实施的管理监督。

 2022年内乡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明细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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