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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乡县城区互联网租赁共享单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起草说明

内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22-07-05 15:10:19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现将起草《内乡县城区互联网租赁共享单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制定基本情况

  (一)制定必要性。近年来,以公共单车、共享单车为代表的租赁单车解决了城市出行的最后一公里,各地相关管理部门在规划城市大交通有需求,各地消费者出行有需求,单车企业提供产品有需求。据统计,国内建有公共单车系统的城市超过了 500 个,全国已有 77 家共享单车运营企业,投放了约2300万辆共享单车,疯狂扩张的共享单车企业,带来了的押金难退、 乱停乱放、车辆安全、过度投放等一系列热点问题。全国有39个城市发布了互联网租赁单车监管实施细则,共享单车告别了野蛮生长,政府主动加大对共享单车的治理力度,此外传统有桩公共单车系统在便捷性上也需进一步提升。因此,制定租赁单车运营服务团体标准能够进一步规范租赁单车行业,提高产品智能化水平,加强企业质量管理,强化运营主体的责任落实,提升行业服务质量,助力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

  (二)拟解决问题。市民文明骑行、规范停放,为共享单车健康有序运营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二、起草过程与制定依据:

  (一)在制定文件的过程中征求湍东镇、城关镇、规划局、网信办、公安局、发改委、住建局、交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意见,充分吸纳各单位提出的各项意见。

  (二)依据《交通运输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质检总局国家旅游局关于鼓励和规范发展互联网租赁单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7〕1O9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城区互联网租赁单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宛政办〔2022〕34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管理对象与适用范围、部门管理职责、设施规划建设、车辆投放和退出管理、运营企业责任、用户使用要求以及监督管理要求等内容。

  (一)明确管理对象与适用范围

  《实施方案》明确内乡县互联网租赁单车的管理对象为共享电动单车,适用范围为内乡县城控区。

  (二)明确各方管理职责

  《实施方案》明确内乡县互联网租赁单车管理应当遵循“规范有序、企业主责、属地为主、多方共治”的原则,重点对政府、企业各自的职责进行了明确。政府加强统筹指导,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强化协同配合,分别进行政策制定协调、配额管理、停放区设置、停放秩序的指导和监督、道路通行秩序管理、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以及运营企业的运营服务考评和监督管理等工作。企业方面,明确了运营企业为互联网租赁单车运营、投放以及服务保障的主体,应当依法承担运营维护、安全生产等管理主体责任。

  )明确车辆投放和退出等相关管理要求

  《实施方案》明确内乡县互联网租赁单车的发展实施总量控制,要与城市空间承载能力、停放设施资源、公共出行需求和道路交通安全等因素相匹配,并实行动态调整。做好综合监管服务平台建设,开展运营服务质量考核;综合服务质量考核、企业运营情况等因素,建立完善退出机制。

  )明确运营企业的具体运营责任要求

  《实施方案》明确运营企业要配备线上和线下运维人员,建立完善经营管理制度,加强对车辆运维管理。所投放的互联网租赁单车要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明确用户使用要求

  《实施方案》明确用户要按照租赁服务协议和道路交通安全、城市管理等法律法规要求,安全骑行、文明停放。

  内乡县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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